考試舞弊通報

  考試舞弊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應該對考試舞弊的人員進行處罰批評,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通報批評

  在4月x日地理考試期間,翻看地理書。 對於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慄曉衛同學被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4月x日化學考試期間,互相傳抄答案。

  對於該二人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各自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在4月x日化學考試中,扭頭看後面同學的試卷。

  對於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為,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 扣除李明陽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核分5分。

  zhuna

  xxxx年xx月xx日

  範文二

  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09級商務英語1班的王昊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王昊的試卷,王昊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並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為屬於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為嚴肅規範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王昊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廣東xx學院商學院

  xx年xx月xx日

  範文三

  唐xx***學號:20065402xx***,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06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裝置。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