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的衣裳

衣裳,就是衣服。現代漢語詞典對衣服的解釋是,穿在身上遮蔽身體和禦寒的東西。在古代,上曰衣,下曰裳。《詩經·邶風·綠衣》中就有“綠衣黃裳”。一提起這個與人類有著特殊關係的名詞,就覺得眼前亮亮的,心裡暖暖的。你看,我們的祖先多麼得智慧,又是多麼得文明,在發明衣裳之前,就已懂的了遮羞,懂得了美。

關於衣裳最早的記憶,竟然是搶了別人的衣裳。鄰居小旺有一件花衣裳,白底襯著杏紅色的花,一朵一朵的,很漂亮。在某個夏日的一天,在大街上玩,不知咋地小旺的小花衫就到了我的手裡,我抓起來就往家裡跑,跑到裡屋把它藏在臺子窟窿裡。小旺的母親領著他找上門來,奶奶對我好說歹說要我把衣服還給人家,我拼出吃奶的力氣用身子堵住臺子窟窿,自己不交還也不讓奶奶的手伸進去。呵呵,小小的我那時雖懂得了好看,竟不知道害羞。

自打記事起,我穿的都是母親親手紡、親手織、親手縫的衣裳。夏天是白小褂紅短褲,春秋冬則是紅襖紅褲子。紅,是那種高粱紅,是母親用織出的白布拿紅顏色染的。母親縫製的衣裳都是“淨縫”,在反正面各縫一次,針腳勻勻的,密密的,衣裳縫子沒有毛邊,可以正反兩面穿。一個一個的我往大地裡一站,結結實實的,就是一株一株的小紅高粱。現在想想,那時母親縫製的衣裳有多麼溫暖多麼舒服啊!那衣裳裡有棉花的溫溫的暖和母親親親的暖。就這樣穿著母親縫製的衣裳一直到上初中。

不知從哪一天開始,我不喜歡母親縫製的粗布衣裳了,偷偷喜歡上了大女孩穿的“條絨”衣裳。那條絨,寬寬的條,細細的絨,或咖啡色,或青色,厚厚的,絨絨的,穿出來真好看。或許,那時人們還不知道有“時尚”“時髦”這類詞語,或許是知道了放在一邊不用,不習慣用,不敢用,否則用這兩個詞來形容條絨衣裳在當時是再合適不過的了。每當看到姐姐或她的夥伴穿著條絨衣裳走過來走過去的時候,心裡就癢癢。想哪天我也能穿上這樣的好衣裳。想穿又不敢對大人說,知道即使說了也不可能滿足要求。現在想起,真有點像少女懷春少男鍾情的那種感覺。

又過了一段時間,在鄉間時興“大方格”衣裳。真是興什麼什麼就好看,我又喜歡上了“大方格”,連做夢都想得到一件“大方格”上衣。當時我恨恨地想:等我有錢了,我一定買條絨衣裳、“大方格”襖穿。

上了初中,家境好一些了,或許是,父母親覺得再讓她的女兒穿著粗布衣裳出村去上學太丟面子,反正就開始穿花洋布衣裳了,儘管那時的衣裳裁得又大又不合身。有時,父親出差還會給我買回成件的上衣和褲子。衣裳美,穿在身上覺得心裡也美,看天看地看一切東西都是帶彩的,都是柔柔的,都是美美的。

上高三的時候,姐姐定親了。姐夫在市裡幹臨時工,對於姐姐一個農村女孩子來說,這在當時是很不錯的選擇。姐姐定親時,姐夫給她買了三身衣裳,嬸子大娘和她的同伴都來看,都誇好。有一次姐姐去學校給我送乾糧和衣服,拿出一件紅格短袖衫讓我穿穿看,我知道那是姐姐的定親禮物,也是我偷偷看上的一件。姐姐說,你穿很好看,穿了吧,好好學習。我高興得心花怒放,很是感激地望著姐姐。當年,我考上了大學。九月份入學時,姐姐又拿出一件棗紅色的外套和一套秋衣秋褲讓我帶到學校去穿。在我眼裡,這件紅上衣外套是姐姐那些訂親禮物裡最值錢最好看的一件。我惴惴地看看姐姐,姐姐滿不在乎地笑笑說,帶上吧,我在家裡穿什麼都一樣,你是大學生了,要穿得體面些才好。我在心裡暗暗發誓:一定珍惜這件衣服,永遠儲存這件衣服。大學幾年,每當穿起它或者是看到它,心裡就有一股暖流在奔騰,有一股勁兒在攢動,我知道,那是親情的溫暖,那是親情的力量。

那件棗紅色上衣我終究沒能儲存下來,但它永遠珍存在了我心裡,還有姐姐對我的愛。我知道,親情和愛已經在我的心裡紮下了根。

參加工作後第一個月的工資,我用它給母親買了一件半大呢子上衣。看母親穿在身上,我竟有一種感動。隨著父母親年紀的一天天增大,給他們買的衣服越來越多,質地越來越好,越發講究保暖、輕便和美觀,我的心裡就越發踏實。我給姐姐買,給弟妹買,總覺得他們穿在身上比我穿在身上更舒服,更亮堂。我忽然明白了,衣裳本就是遮蔽和禦寒的東西,遮蔽了身體是美,幫助了別人回報了親人,抵禦了他人的寒冷也是一種美;至於人們後來加給它的美觀和身份的顯示的作用,並不是人人、時時都適用的,也不是無限制無節制地宣洩的。譬如說,幾千元一件的大衣、外套,上萬元的名牌穿在身上,養眼倒是養眼,其實可能根本就不如幾百元幾十元的穿在身上自在。買一塊中意的布料,找一個高水平的裁縫來做,效果並不差多少。

我懂得了這個道理以後,就付諸實施,效果果然不錯,心情也不錯。

女兒在小學六年級時寫了一篇小文發表了,後來雜誌社給寄來30元稿費,女兒把它交給了我。這時我想考考女兒,看她怎樣來消費靠自己勞動掙來的這第一筆錢。就說,你自己處理吧。女兒激動了,一遍一遍地想,看怎樣花掉它最有價值。她想給奶奶買蛋糕,想給爸爸買一副手套,也想給我買一條圍脖。我笑著不語,讓她自己來決定。最後她決定捐給希望工程,她說蘇明娟姐姐的那雙大眼睛一直在她心裡閃。女兒的想法一說出口,我馬上表示贊同。這時女兒已經是初中生了。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裡,女兒在我的陪伴下,把30元稿費交到了縣希望工程辦公室。從那間屋子出來以後,我看到女兒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整個小人兒美得像一朵花。我不失時機地鼓勵她,讓她再寫一篇小稿,題目就叫《第一筆稿費》。女兒果真高興地寫了,不久又發表了。

2008年汶川大地震以後,全國人民都紛紛向災區人民捐款捐物獻愛心。我急得每天守在電視機前,看能為災區做點什麼。一天晚上,正在緊張準備高考的女兒打來電話,告訴我她向汶川災區的同學們捐款了。我說好啊。捐了多少?我問。學校沒規定數額,我捐了200元。我知道,這是女兒一個月的生活費。我自豪地想,女兒長大了。後來,在電視上,每當看到汶川新建的學校時,我就想,這裡面可能就有我捐獻的黨費;每當聽到災區孩子們朗朗的讀書聲時,我就想,他們手裡的書本就有女兒捐獻的錢買的;每當看到老人們滿足地享受晚年時,我就猜想,他們的衣裳、被褥,其中有哪一件可能就是我捐的。想到這裡,我覺得每一件衣裳都是漂漂亮亮的,看上去都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