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療店加盟合同範文3篇
一個成功的加盟離不開一份完整有效的加盟合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滿意,謝謝。
足療店加盟合同範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足療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足療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援,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專案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專案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足療加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足療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足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足療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足療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足療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足療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足療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足療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足療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足療加盟店
足療加盟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足療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足療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療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合同文字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字,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足療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合同審查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足療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祕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手冊》製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條使用方式
分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設立足療加盟店: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型別的足療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十一條許可形式
基於總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許可權,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分部承諾並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範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範圍內,分部對許可足療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足療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足療加盟店而不至於對足療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分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足療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足療加盟店,但與足療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米,且足療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範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三條營業場所
分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足療加盟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建築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字,或者經分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四條特許區域
足療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足療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範圍,在該區域內,足療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佔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五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後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療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六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足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分部及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檔案;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七條續約文字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字,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於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字,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字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字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足療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以下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更新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足療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於手冊所規定的範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足療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牴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足療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分部書面批准,可對經營手冊在足療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足療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足療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於總部所有。
第二十一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足療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權監督、檢查足療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採取措施予以糾正,並進行處罰。
第二十二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於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足療加盟店應當向分部交回經營手冊,並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留存經營手冊的文字。
經營手冊由足療加盟店統一保管,限於在足療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足療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職責
對加盟商提供的培訓與支援,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足療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初始培訓
總部***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分部具體安排。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並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分部稽核批准,分部有權否決足療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足療加盟店的選址、開業、執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後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分部應當對足療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足療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體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療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足療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分部與足療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資訊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並介紹網路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培訓
對足療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分部負責,後續培訓由足療加盟店負責。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七條培訓的考核
足療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足療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後予以返還***。
第二十八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或分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分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足療店加盟合同範文二:
合夥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一、出資額、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前期預需甲方投資_____萬元整,乙方投資_____萬元整,綜上,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比例為__:__。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___:____.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二、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店內盈餘每月年結算一次,並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
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為:__:__,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
三、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
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
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
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四、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五、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六、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從簽訂之日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足療店加盟合同範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加盟商***: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內貿易部關於《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制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自願加盟,就有關加盟商特許加盟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並擬定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定義
以下定義適用於本合同:
1、品牌——
2、加盟店——
3、加盟權利金——乙方為甲方加盟商,因此獲得甲方所授予經營管理行銷與必要技術,由甲方與乙方簽署授權契約書,並於簽約時一次支付於甲方之金額。
4、品牌保證金——為確保乙方日後誠信履約,需繳納於甲方之品牌保證金,日後除甲方依約辦理外,於合同屆滿、解除,乙方無違約情況發生,甲方應無息返還,如乙方有違約,或造成甲方之損害時,甲方將從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條 合約期限
加盟商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加盟期滿,乙方在原加盟期內無任何違約事件,乙方務必於一年合同期滿之前以書面申請簽定加盟續約合同,本合同可依約延長一年,品牌保證金轉至新合同中。
第三條 門店地址
加盟店地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
第四條 特許加盟收費內容及細則
1、加盟商在簽署本合同時,為了推動品牌的推廣及快速發展,乙方無需向甲方繳納加盟費,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本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另:乙方如欲再開新店,也無需在向甲方繳納加盟費。
2、加盟商在簽署本合同時,需繳納甲方品牌保證金 萬元/年,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相關品牌保證金事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可直接從品牌保證金中扣除。
第五條 商圈規劃、門市裝置及裝潢規範
1、乙方加盟店必須懸掛 招牌,若擅自更改內容、顏色的,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提供乙方招牌軟盤***
2、甲方可免費為乙方評估開店位臵,免費為乙方店內裝潢進行設計,若乙方需要。甲方可提供標準作業規劃,及代請施工隊,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不需要,可自行決定開店位臵,但須得甲方認可後方可開業。
第六條 商品價格等規定
1、加盟商必須納入我司的連網管理系統。我司同意加盟商可以有10%的產品自由採購權。
2、委託甲方統一採購商品,以聯合採購進貨方式降低成本;如有部分商品價格高於乙方採購之價格,乙方可介紹廠商給甲方,以接洽降低成本而讓利於各加盟店;如有部分商品只有個別加盟店銷售,則可自行採購,但需向甲方申報備案,以服務其它加盟店,以此充分發揮集體團隊的力量。
3、針對甲方公佈的商品目錄及促銷商品進行訂貨及定價銷售,零售價可在會員價和正常價之間浮動。如乙方任意削價出售,而擾亂整個加盟系統的正常銷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實行款到發貨結算。乙方收到商品後,應當即檢驗商品數量和質量,如有殘、次之商品,可作退貨處理。在輔導期三個月內,甲方接受無殘、次的商品退貨或換貨。輔導期結束後,甲方有選擇地接受乙方的退貨,但必須保證退貨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用品一個季度內退換,童裝20天內退換,童裝必需整手***,對甲方同意試銷的商品仍可在試銷期結束後退給甲方。
第七條 商品營業
1、應以獨立法人之工商登記及本合同相關的營業專案,以取得合法的從事營業行為,並於開業前檢附相關檔案給甲方;乙方所營業相關稅費由乙方負擔。乙方在甲方授權區內取得合法營業證照後始得正式營業。
2、應遵守甲方所提供之服務專案及營業形態對外經營,乙方不得任意變更。
3、必須獨立承擔業務過程中涉及的所有稅費及有關行政處罰費用。
第八條 保密
1、乙方就合同內容的業務資料、商品價目、操作規程、技術、知識等任何類似檔案和資料均作為商業機密,負保密之責任,非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洩露或提供第三人利用。
第九條 促銷、廣告、執行及費用
1、雙方同意 的整體促銷及廣告計劃均委託甲方統籌辦理。
2、如需自行進行促銷廣告活動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3、、廣告所產生的費用按受益者或共同參與者共同承擔。一家店無力在媒體上***廣播、電視、報刊等***做廣告,加盟共同參與可降低成本,增加廣告力度。
第十條 教育訓練計劃、執行、費用
1、應於經營 加盟店開業前,依甲方安排對加盟店店長或主要負責人進行培訓。
2、甲方派輔導人員赴加盟店實地培訓,乙方應負擔輔導人員的車資、餐費、住宿、等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續約
合同期滿六十日之前,由乙方書面提出續約。乙方若無違反所有合同內容,則甲方須同意訂定續約合同。甲方有保留更改新合同的權利,但以不增加費用為原則。如市場變化等原因需增加費用時,需經雙方協商。如果合同期滿時仍有未訂定新合同,甲方將終止授權業務。
第十二條 違約、違法、損害、賠償
1、甲乙雙方任一方違反合同中任何條款時,致使另一方遭受損失時,受害方將依法追究請求違約方賠償。
2、乙方應明確告之其從業人員不得從事違法行為,否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如致使甲方受損害時,甲方將將依法追究請求違約方賠償。
3、乙方應遵守甲方加盟店管理規範和服務公約***附***
第十三條 加盟店遷移、轉讓、退出
1、店租約到期或其它合法原因必須遷移時,乙方必須於一個月前通知甲方,以便辦理相關遷移事宜,遷移店位臵須報甲方核定同意後方可開店,以免造成商圈重複。乙方如未依約通知甲方導致影響乙方權益時,概由乙方自行負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因種種原因需要轉讓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認可,方可轉讓,同時辦理轉讓手續,受讓人必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加盟店轉讓給受讓人時,甲方將收取轉讓加盟金10%作為業務輔導費用。轉讓期只能為原加盟合同的剩餘時間,續約應另籤合同。
3、因乙方原因需退出加盟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退出,同時與甲方結清貨款和品牌保證金,加盟金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責任承擔
在乙方開展業務過程中對於經營違法、逃稅、賣假冒偽劣商品等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依合同要求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終止合同
有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不另行催告,經書面通知乙方後終止合同。
1、自然終止:合同到期雙方不再協議續約的,加盟商應在一個月內與甲方辦理清算手續,歸還相關文字、加盟手冊及內部資料。加盟商在合同期內無違約現象的,甲方將品牌保證金100%退還給加盟商。
2、擅自將加盟合同受權書轉讓第三人時,或未經甲方許可授權擅自招募加盟店、或擅自開店、或停止營業、或未依甲方規定使用企業識別系統***CIS***、製作物、或違反競業禁止之約定、或保密義務時。
3、未經甲方事前書面之同意,擅自以甲方名義或代理甲方作任何法律行為時。
4、違反法律行為或其它有損甲方重大形象商譽之行為時。
5、乙方或其負責人逃避、失蹤、限制行為能力或財產上發生困難,導致票據拒絕往來,破產和解,或受法院查封其財產,或因任何原因接受主管機關為停止營業、營業之處分時。
6、其它違背本合同之不法事項,經限期***30日***催告補正而未補正時,乙方依前項約定終止合同時,若本合同未有其它規定時,則選擇沒收品牌保證金,取消加盟商資格,作為懲罰性違約金。如另有損害時須請求乙方賠償。
第十六條 不可抗拒
如因不可抗拒事件發生,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拒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第十七條 其它事項 合同附件
1、同書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習俗、誠信原則公平解決。
2、同書正本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附件手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管轄。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可訴請本合同簽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二十一條 合同管轄
雙方同意如因本合同涉及訴訟時,於安溪縣人民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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