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國留學證明

  凡持 F1、J1簽證來美在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學術訪問、攻讀學位***學歷***,持其它簽證***綠卡除外***來美在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攻讀並獲得學位,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解析

  受中國駐美國各使***領***館教育處***組***委託,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下稱“紐約中心”***負責辦理全美各領區留學人員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以下簡稱《回國證明》***的諮詢與初審工作。為了方便留學人員申請《回國證明》,現將有關辦理辦法、申請材料及申請程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

  凡持 F1、J1簽證來美在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學術訪問、攻讀學位***學歷***,持其它簽證***綠卡除外***來美在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攻讀並獲得學位,並在美居住滿6個月的留學人員,學習或研究結束後,確定回國定居前,均可申請辦理《回國證明》,除上述情況之外,均不辦理。

  二、申請材料***點選材料名稱可檢視樣本***

  1、當前有效護照個人資訊頁和本次來美留學期間的第一次入境簽證頁影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影印件,請用紅筆圈出***如更換過護照,第一次入境簽證頁應該在舊護照上***。***詳見常見問答第5條***

  2、I-94卡***“白卡”或電子版I-94卡***影印件和回國單程機票影印件。已回國人員請提供回國入境章影印件,請用紅筆圈出。***詳見常見問答第7、13條***

  3、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簽證表影印件,如I-20表、DS-2019表***原IAP-66表***或797A/B表等。在同一學習階段,由於延長或縮短學習時間,更換過簽證表***簽證表開始時間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後一份。***詳見常見問答第6條***

  4、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學習證明。

  攻讀學位人員請提供學位證書影印件,持其它簽證型別***綠卡除外***攻讀並獲得學位者還需提供美方學校出具的官方成績單原件***需要密封***;

  博士後、訪問學者或其它留學人員,請提供美方留學單位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影印件和美方導師證明信原件***或美方留學單位證明信原件***;

  持H1B簽證博士後人員,須提供博士學位證書影印件、證明博士後身份的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影印件和導師出具的已完成博士後研究的證明信原件。如無法提供證明博士後身份的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則須提供所在留學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沒有人力資源部門的可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具的證明信原件;

  高階研究學者請提供美方留學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證明信原件,證明信需註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職稱。***具體證明信要求請見常見問答第8-10條***

  注:留學單位是指美國正規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

  5、通過合作辦學專案、交流專案或自費聯合培養專案的申請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中方學校出具的證明信影印件;非上述情況,但攻讀學位期限較短者***如,3年之內獲得本科學位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美方學校出具的含轉學分情況官方成績單影印件。***具體證明信要求請見常見問答第11-12條***。

  6、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須提交如下材料:

  當前有效護照個人資訊頁、抵美入境章影印件、導師證明信原件***在美攻讀並獲得學位者,只需提供學位證書影印件***,回國單程機票及國家留學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資格證書的影印件。

  7、如獲得的美方學位證書為非英語文字,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學位證書英語翻譯件影印件,或學校英文畢業證明信原件,翻譯件/證明信須明確獲得學位日期及獲得何種學位。

  三、申請程式

  為了方便留學人員辦理《回國證明》,紐約中心開發了《回國證明》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程式如下:

  1、新使用者可以網上註冊進行網。

  2、已註冊使用者請登陸紐約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登記系統。

  3、線上完善個人資訊後,填寫並提交《回國證明》申請表。

  4、列印確認信。申請人線上提交申請後,紐約中心會通過***傳送確認信,請列印此確認信。

  5、郵寄申請材料。請將全部申請材料***確認信作首頁***郵寄至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並在信封上註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字樣。

  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郵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90 John Street,Suite 701

  New York, NY 10038

  因申請人數眾多,稽核、審批程式較為複雜,我中心不接受通過傳真和/或***遞交的申請材料,亦不接受預約、加急或上門辦理。

  四、審理週期

  線上提交申請後,“紐約中心”會通過***傳送確認信,之後申請資訊將保留45天***確認信發出30天后,若還未收到材料,系統會發出提示郵件,再次提醒申請人儘快提交申請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書面申請材料,系統將自動取消其申請,此後收到的書面申請材料亦不予儲存。故請線上提交申請後,儘快郵寄書面申請材料,材料務必完整並一次性提交。

  《回國證明》的稽核辦理時間約為20個工作日***不包括補充材料,更正資訊和往返郵寄時間***。申請材料寄到“紐約中心”後,需要3至5個工作日進行拆封、分類處理與錄入系統,請耐心等待。從線上提交申請至初審、複核及批准,每個審理環節結束時,“紐約中心”會將相關進展情況通過***及時反饋給申請人;如申請人需要補充材料,“紐約中心”也會通過***及時通知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申請獲批准後,“紐約中心”將《回國證明》郵寄至申請人線上登記的郵寄地址,並通過***通知本人,請申請人注意檢視***,申請人也可隨時上網查詢申請辦理狀態***網址是:

  如遇留學情況比較複雜的申請,稽核時間可能會有所延長,中心會聯絡申請者補充相應證明材料。

  五、《回國證明》的郵寄方式選擇、郵資支付及更改回郵地址

  目前《回國證明》線上申請系統在全美範圍執行,中心將提供以下幾種郵寄方式供申請人選擇:

  1、美國境內Express Mail***Over 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區無此項服務,不提供P.O.BOX服務,請選擇美國境內Priority Mail服務***

  2、美國境內Priority Mail***4-5個工作日***

  3、中國境內Express Mail***3-5個工作日******請務必在系統內填寫中國收件人的***,並確保在您申請材料寄出後45天之內有人簽收郵件。連續5天無法聯絡到收件人的郵件將被快遞公司退回。***

  郵資支付方式有2種:

  1、信用卡支付。***中國銀聯卡使用者,請確認帶有VISA或MasterCard標誌***

  2、Money Order支付。請將Money Order夾在申請材料的首頁一起郵寄至我們中心。

  為了更方便快捷的支付郵資,中心建議使用信用卡直接線上支付。選擇Money Order支付的申請人,請按照系統提示的郵資在郵局或銀行購買Money Order,支付抬頭請寫New York Service Center,並在Money Order上註明您的姓名和護照號碼。

  我們強烈建議申請人在提交《回國證明》申請前再次檢查回郵地址是否正確,並且儘量保持回郵地址不做改動。

  六、***

  留學回國人員請詳細閱讀申請說明,並參閱下面的“常見問題解答”,力求全面、清楚、準確地瞭解申請要求。如仍有問題,可通過***或電話向“紐約中心”諮詢。

  ***:郵件諮詢須知

  傳真:+1***212***248-2093

  七、申請《回國證明》常見問答

  1、我結束在美學習後已回國工作多年,能否申請《回國證明》?

  已回國人員但未辦理《回國證明》的,可按照上述要求辦理。如果回國超過兩年,只能提供《回國證明》第一聯。

  注:給留學人員開具的《回國證明》共有兩聯,第一聯由留學人員保留使用,第二聯由留學人員帶回國內向海關申報使用。

  2、留學期間有兩段或多段留學經歷,如何申請《回國證明》?

  《回國證明》根據申請人最後一段留學經歷開具,顯示留學所在的單位名稱、留學身份、留學起止時間及獲得學位等資訊,其他留學經歷均在《回國證明》備註欄中進行表述。備註欄最多可表述四段留學經歷,如您在美留學經歷超過四段,您可自行選擇其中四段申請開具《回國證明》。

  3、何為本次來美留學各個留學經歷?

  留學人員之間的留學經歷可能有所不同,說明如下:

  A、留學人員在美連續攻讀學士、碩士和博士等多個學位。攻讀不同學位的時間段即為不同的留學經歷。

  B、留學人員在美獲得博士學位後又進行一段時間的博士後研究,攻讀博士學位和進行博士後研究***即不同留學身份***屬於兩個不同的留學經歷。

  C、留學人員在兩所不同的大學先後進行訪問研究***即不同留學院校***,也為不同的留學經歷。

  D、在同一所學校攻讀同一個學位,但留學期間有超過6個月的間隔,屬於不連續的留學經歷,視作不同的留學經歷。

  4、本次來美“居住時間”的時間概念是什麼?何為第一次入境簽證?

  本次來美“居住時間”是指留學人員此次來美入境到離境的時間段,《回國證明》開具的時間按照申請者實際留學時間,即開始學習/研究到結束的時間段。

  第一次入境簽證是指申請人首次來美開始學習/研究之前,進入美國國境時所持的簽證***Visa***。

  5、我的留學首次入美簽證找不到了,怎麼辦?

  可用首次入境所用簽證表***I-20或DS2019表等***影印件代替,並說明您未能提供首次入境簽證的具體原因,簽證表上須有相應留學階段的首次抵美入境章。

  6、我留學時的簽證表***I-20或者DS2019等簽證表***找不到了,怎麼辦?

  無法提供簽證表的申請人,可在提交申請時說明原因,並提交學校代替簽證表證明信原件,證明信需註明申請人留學期間所持簽證型別和就讀專業/研究方向及學習/研究起止時間,學校官方抬頭信紙開具,由相關負責人簽字並留有***。

  7、我曾多次出入美國,有多份I-94卡影印件,請問需要哪個?

  I-94卡影印件是指如果您現在在美,本次入境所獲得的I-94卡影印件或電子版I-94影印件***登陸:

  8、我還沒拿到畢業***學位***證書,能申請嗎?需要什麼樣的材料?

  已畢業但由於證書印刷等原因尚未領取學位證書者,可以申請。請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信原件,需註明申請人已畢業或已完成***has completed***學位課程,已取得獲得學位的資格,以及即將頒發學位證書的時間。同時還需註明所獲得的學位,所在專業、院校,以及留學的起止時間,由相關負責人簽字並留有***。 一般學校會有註冊辦公室或學籍辦公室***Registrar's Office***,專門負責學生在校記錄、學籍與檔案等資訊。申請人可向學校該類部門提出申請。

  若尚未完成學位課程或學校尚未確定申請者的學位資格,則建議獲得學位後再提出申請,如情況特殊必須提出申請的,《回國證明》“學位資訊”一欄將顯示為“未取得學位”。

  9、我持F1/J1簽證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如未能取得學位,該如何提交學習證明材料?

  您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信原件,註明學習起止時間和原計劃攻讀學位的名稱,有相關負責人簽字並留***。

  10、對於留學身份為博士後、高階研究學者的申請人,證明信有何要求?

  證明信須使用美方留學單位正式信紙,註明留學身份和學習研究的起止日期,由導師/校方有關負責人簽字,並提供***。

  

  1***博士後,證明信需註明“post-doc”的留學身份;

  2*** 持H1B簽證的博士後,如無法提供證明博士後身份的錄用通知書***offer letter***,則須提供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沒有人力資源部門的可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具的證明信原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研究機構的所長/副所長。

  3***自費留學的高階研究學者,需提供美方學校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信,證明信需註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職稱等。

  注:高階研究學者一般向國家基金委或中科院派出符合資格的公派人員開具,自費留學人員如果要開具高階研究學者的留學身份,一般都是在美時間較久,在美國大學已獲得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或者是研究機構從事高階科學家或以上職稱的留學人員,方可酌情開具。必須提供的材料是美方學校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信,證明信需註明Associate Professor***大學***/Senior Scientist***研究機構*** 或以上職稱等。

  11、我參與的是中外院校聯合培養、校際交流或中外合作辦學的留學專案,我需要提供什麼樣的中方材料?

  除申請說明要求的材料外,還須提供中方學校出具的聯合培養/校際交流/合作辦學證明信***中文***,證明專案的內容及申請人蔘與此專案。

  合作辦學學生提供的證明信須明確寫明專案是中美合作辦學專案,並寫明申請人蔘與此專案,線上申請時請選擇留學身份為合作辦學本科生/碩士生;

  聯合培養學生提供的證明信須明確寫明專案是中美聯合培養專案,並指明學生聯合培養的身份,線上申請時請選擇留學身份為聯合培養本科/碩士/博士生;

  校際交流學生提供的證明信如不明確是上述兩種情況,一律視為校際交流學生,線上申請時請選擇留學身份為校際交流本科/碩士/博士生。

  12、如果我在美攻讀學位期間有轉學情況,該如何申請《回國證明》?

  如您對轉學前、後的留學經歷均提出申請,請您按照要求提供申請材料,轉學前的留學經歷請提供學校就讀證明信原件,轉學後的留學經歷請提供學位證書影印件;如您只對獲得學位階段的留學經歷提出申請,請按照要求提供申請材料並額外提供學校出具的含轉學分情況的官方成績單。

  13、我預定的機票為電子票,怎麼辦?

  請列印您的電子票,作為機票材料郵寄。您提供的機票材料上需要有個人資訊、電子票號 和 行程資訊。 個人資訊一般為持票人的姓名或護照號;電子票號是在出票成功***即購票人成功付費***後,航空公司生成併發給購票人的機票號碼,是登機憑證的一部分;行程資訊中要包括飛機起飛與降落的日期、時間、地點。

  14、申請材料是否退回?

  除美方學校出具的證明信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外,申請材料一般均為影印件,無論申請是否通過,所有申請材料均不予退回。

  15、已辦理過《回國證明》,但不慎丟失,能否補發?需要多長時間?

  《回國證明》是留學人員留學經歷的重要證明,須妥善保管,一般不予補發。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補發,申請人須線上申請《回國證明》的補發,詳細填寫補發原因,收到申請後將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予以補發,無具體辦理期限。

  16、證明補發、換髮或退信後是否需要重新支付郵費?

  需要。如果是申請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回國證明》遺失、修改或者被退回,申請人在申請補發、換髮時,或更改回郵地址/郵寄方式時需支付相關郵寄費用。如系非申請人的原因,請與我中心客服人員聯絡。

  17、是否可以更改《回國證明》的回郵地址?

  原則上不建議申請人修改回郵地址,如果有特殊需要,請參照以下原則。

  A、在郵寄方式不發生變化的前提下,回郵地址修改不受限制,亦不會發生費用變化。

  B、若需更改郵寄方式,由Priority Mail改成Express Mail***快遞***,申請人需要在更改後線上補交郵寄費用差額部分。

  C、已選擇郵寄方式是 Express Mail***快遞***,則不能更改為Priority Mail。

  D、《回國證明》被批准後,不能更改回郵地址。

  18、《回國證明》申請提交後能不能撤銷?郵資能否退還?

  《回國證明》申請批准前都可以撤銷,撤消後請電郵***部門***hgzm@chinesehighway***申請郵資退回,已支付的郵資扣除手續費後會退回***使用Money Order支付者會使用“紐約中心”支票退款***。

  19、如果您的《回國證明》申請未批准,已支付的郵資能否退還?

  《回國證明》如果未獲批准,請您電郵***部門***hgzm@chinesehighway***申請郵資退回,已支付的郵資扣除手續費用後會退回到您的信用卡上,如果您使用Money Order支付,我們會使用中心支票退款***需扣除手續費用***。

  20、我的申請材料應該已經寄到紐約中心了,但是網上還顯示“等待初審”。我的申請現在什麼狀況?

  申請材料寄到後,需要3到5個工作日進行拆封、分類處理與錄入系統,請耐心等待。如果材料寄到3-5個工作日後,個人申請賬戶中申請狀態仍沒有任何改變,或沒有通過賬戶email收到任何稽核資訊,請與紐約中心聯絡或再次郵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