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國留學證明材料
受中國駐美國各使***領***館教育處***組*** 委託,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下稱“紐約中心”***負責辦理全美各領區留學人員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諮詢與稽核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準備的材料及申請程式
一、申請資格
凡在美國正規大學***學院***、研究機構註冊學習、攻讀學位以及從事進修、合作研究、學術訪問等留學時間滿6個月的留學人員,在畢***結***業或工作結束後,確定回國定居前,均可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如果曾以留學人員身份赴美學習進修,現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國籍***的申請人,請與所在領區教育處***組***聯絡諮詢。
如果曾以留學人員身份赴美並在紐約領區的學校學習進修,現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國籍***的申請人,請參看紐約領區《留學經歷證明》申請說明,其他領區的申請人請與所在領區教育處***組***聯絡諮詢。
二、申請材料
1、當前有效護照個人資訊頁和本次來美留學期間的第一次入境簽證頁影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影印件,請用紅筆圈出***如更換過護照,第一次入境簽證頁應該在舊護照上***。
2、I-94卡***“白卡”***影印件和回國單程機票影印件。已回國人員請提供回國入境章影印件,請用紅筆圈出。
3、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簽證表影印件,如I-20表或DS-2019表***原IAP-66表***等。在同一學習階段,由於延長或縮短學習時間,更換過簽證表***學習開始時間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後一份。
4、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學習證明。攻讀學位人員請提供學位證書影印件,持其它簽證型別***綠卡除外***攻讀並獲得學位者還需提供美方學校出具的官方成績單原件***需要密封***;博士後、訪問學者或其它留學人員,請提供美方導師證明信原件,或美方學校/單位的證明信原件,或美方學校正式聘書影印件;高階研究學者請提供美方學校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信原件,證明信需註明Associate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 或以上職稱。
5、通過合作辦學專案或轉學來美攻讀學位期限較短者***如,3年之內獲得本科學位***,或自費聯合培養博士生***非國家基金委派出者***,除須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合作辦學或轉學的證明信影印件。
6、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只須提交如下三份材料:
當前有效護照個人資訊頁、回國單程機票及國家留學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資格證書的影印件。
7、如獲得的美方學位證書為非英語文字,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學位證書英語翻譯件影印件,或學校英文畢業證明信原件,翻譯件/證明信須明確獲得學位日期及獲得何種學位。
三、申請程式
為了方便留學人員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紐約中心開發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程式如下:
1、新使用者請點選新使用者註冊進行線上註冊。
2、已註冊使用者請登陸紐約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登記系統。
3、線上填寫並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請表。
4、列印確認信。申請人線上提交申請後,紐約中心會通過***傳送確認信,請列印此確認信。
5、郵寄申請材料。請將全部申請材料影印件***確認信作首頁***郵寄至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字樣。
紐約中國留學服務中心郵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請人數眾多,稽核、審批程式較為複雜,我中心不接受通過傳真和/或***遞交的申請材料,亦不接受預約、加急或上門辦理。
四、審理週期
線上提交申請後,“紐約中心”會通過***傳送確認信,之後申請資訊將保留45天***確認信發出30天后,若還未收到材料,系統會發出提示郵件,再次提醒申請人儘快提交申請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書面申請材料,系統將自動取消其申請,此後收到的書面申請材料亦不予儲存。故請線上提交申請後,儘快郵寄書面申請材料,材料務必完整並一次性提交。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稽核辦理時間約為20個工作日***不包括補充材料,更正資訊和往返郵寄時間***。申請材料寄到“紐約中心”後,需要3至5個工作日進行拆封、分類處理與錄入系統,請申請人耐心等待。從線上提交申請至初審、複核批准,每個審理環節結束時,“紐約中心”會將相關進展情況通過***及時反饋給申請人;如申請人缺少材料需要補充,“紐約中心”也會通過***及時通知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原則上不受理申請人電話查詢。申請獲批准後,“紐約中心”將《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郵寄至申請人線上登記的郵寄地址,並通過***通知本人。
五、《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郵寄方式選擇、郵資支付及更改回郵地址
目前《回國證明》線上申請系統在全美範圍執行,中心將提供以下幾種郵寄方式供申請人選擇:
1、美國境內Express Mail***Over Night******夏威夷、阿拉斯加和波多黎各地區無此項服務,請選擇美國境內Priority Mail服務***
2、美國境內Priority Mail***4-5天***
3、中國境內Express Mail***2-3天******因郵寄中國的郵件需收件人簽字,“回郵地址”為中國境內的申請者,請在系統內填寫時同時填寫收件人的手機和電話,並確保您的***正確。連續5天無法聯絡到收件人的郵件將被快遞公司退回。***
郵資支付方式有2種:
1、信用卡支付。***中國銀聯卡使用者,請確認帶有visa或mastercard標誌***
2、Money Order支付。請將Money Order連同申請材料一起郵寄至我們中心。
注:選擇MoneyOrder支付的申請人,請按照系統提示的郵資購買Money Order,支付抬頭請寫New YorkService Center,並在Money Order上註明您的姓名和護照號碼。
從目前Money Order受理情況來看,Money Order存在未郵寄及遺失等情況,給審理帶來不便及延誤,因此,希望申請人能儘量用信用卡在網上支付。
我們強烈建議申請人在提交《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請前再次檢查回郵地址是否正確,並且儘量保持回郵地址不做改動。
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常見問答
1、我持J-2/F-2來美后在美國大學學習,可以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嗎?
如在正規大學學習並獲得學位者,可以申請,除提交申請說明中所述材料之外,還需要提供學校註冊部門開具的正式成績單原件***需要密封***。
2、來美學習未滿半年的,能否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國家公派***由國家留學基金委/中科院派出的***留學人員均可申請,請按申請說明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單位公派***由省、市、工作單位派出的***留學人員均可申請。除申請說明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須提交單位公派證明信影印件。
攻讀學位並已獲得學位的學生均可申請,按申請說明要求提交申請材料。
3、我結束在美學習後已回國工作多年,能否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已回國但未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可按照上述要求辦理。如果回國超過兩年,只能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第一聯。
注:給留學人員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共有兩聯,第一聯由留學人員保留使用,第二聯由留學人員帶回國內向海關申報使用。
4、何為本次來美留學期間各階段?
留學人員之間的留學經歷可能有所不同,說明如下:
a、留學人員在美連續攻讀學士、碩士和博士等多個學位。攻讀不同學位的時間段即為不同的留學階段。
b、留學人員在美獲得博士學位後又進行一段時間的博士後研究,攻讀博士學位和進行博士後研究屬於兩個不同的留學階段。
c、留學人員在兩所不同的大學先後進行訪問研究,也為不同的留學階段。
5、《留學人員回國證明》上如何標註留學單位、留學身份及留學期間所取得的學位?
按照現行政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上只註明最後留學所在的單位名稱,留學身份、留學時間及獲得學位資訊會按照從本次來美留學實際情況開具。
例如:某學生於2000-2006年在芝加哥領區的芝加哥大學攻讀碩士、博士學位,2006-2008年在紐約領區的紐約大學進行博士後研究。申請《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時應按紐約領區進行申請。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註明的留學單位為“紐約大學”等學校,身份為“碩士”、“博士”、“博士後”,學習起止時間為2000年至2008年,《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會註明獲得碩士、博士學位證書。
6、本次來美“留學期間”的時間概念是什麼?何為第一次入境簽證?
本次來美“留學期間”是指留學人員此次來美開始學習/研究到結束的時間段,可能是一個留學階段,也可能是多個連續留學階段的總和。
第一次入境簽證是指申請人首次來美開始學習/研究之前,進入美國國境時所持的簽證。
7、留學期間有兩個或多個不連續的留學階段,如何申請證明?
如果兩個留學階段間隔超過6個月,則被視作不連續的留學階段,申請人可以自行選擇一個留學階段的經歷申請證明。
8、我的留學首次入美簽證找不到了,怎麼辦?
可用首次入境所用I-20表影印件代替,並說明您未能提供首次入境簽證的具體原因,I-20表影印件上須有相應留學階段的首次入美入境章。
9、我曾多次出入美國,有多份I-94卡影印件,請問需要哪個?
I-94卡影印件是指如果您現在在美,本次入境所獲得的I-94卡影印件。
10、我留學時的簽證表***I-20或者DS2019表***找不到了,怎麼辦?
無法提供簽證表的申請人,可在提交申請時說明原因,並提交學校就讀證明信影印件,證明信需註明申請人留學期間所持簽證型別和就讀專業及學習起止時間。
11、我還沒拿到畢業***學位***證書,能申請嗎?需要什麼樣的材料?
已畢業但尚未領取學位證書者,請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信,需註明申請人已畢業或已完成***has completed***學位課程,達到學位要求,以及即將頒發學位證書的時間。同時還需註明所獲得的學位,所在專業、院校,以及留學的起止時間。一般學校會有註冊辦公室或學籍辦公室***Registrar's Office***,專門負責學生在校記錄、學籍與檔案等資訊。申請人可向學校該類部門提出申請。
12、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如留學期限超過半年,但未獲學位,如何提交證明信?
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信,註明學習起止時間和原計劃攻讀學位的名稱。
13、學位證書為非英語文字,需要提供翻譯件嗎?
需要。請提供學校出具的學位證書英語翻譯件影印件,翻譯件須明確獲得學位日期。
14、對於留學身份為博士後、高階研究學者的申請人,證明信有何要求?
證明信須使用美方學校正式信紙,註明學習/研究的起止日期,由導師/校方有關負責人簽字,並提供***。
1***博士後,需註明“post-doc”的留學身份;
2***自費留學的高階研究學者,需提供美方學校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信,證明信需註明Associate Professor/SeniorScientist 或以上職稱等。
注:高階研究學者一般向國家基金委或中科院派出符合資格的公派人員開具,自費留學人員如果要開具高階研究學者的留學身份,一般都是在美時間較久,在美國大學已獲得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或者是研究機構從事高階科學家或以上職稱的留學人員,方可酌情開具。必須提供的材料是美方學校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信,證明信需註明Associate Professor***大學***/Senior Scientist***研究機構***或以上職稱等。
15、哪些是屬於學校出具的合作辦學或轉學的證明信材料?
合作辦學證明材料是指:1.中方學校出具的合作辦學三方***中方學校、美方學校、申請人***簽署的合同影印件,或2.中方學校出具的合作辦學證明信,證明合作辦學的專案,申請人蔘與此專案等內容,或3.美方學校提供的能體現轉學分情況的官方成績單影印件。
自費聯合培養博士生***非國家基金委派出者***,必須提供中方學校出具的合作辦學三方***中方學校、美方學校、申請人***簽署的合同影印件,或中方學校出具的合作辦學證明信,證明合作辦學的專案,申請人蔘與此專案等內容。
若通過合作辦學專案來美一年即獲得本科學位者,必須提供中方學校出具的合作辦學三方***中方學校、美方學校、申請人***簽署的合同影印件,或中方學校出具的合作辦學證明信,證明合作辦學的專案,申請人蔘與此專案等內容。
16、我預定的機票為電子票,怎麼辦?
請列印您的電子票,作為機票材料郵寄。您的機票上需要有個人資訊、電子票號和行程資訊。個人資訊一般為持票人的姓名或護照號;電子票號是在出票成功***即購票人成功付費***後,航空公司生成併發給購票人的機票號碼,是登機憑證的一部分;行程資訊中要包括飛機起飛與降落的日期、時間、地點。
17、申請材料是否退回?
除特殊情況要求提供原件外,申請材料一般均為影印件,無論申請是否通過,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回。
18、已辦理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但不慎丟失,能否補辦?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留學人員留學經歷的重要證明,須妥善保管,一般不予補辦。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補辦,申請人需線上填寫相應申請表說明理由,我們將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補發。
19、證明補發、換髮或退信後是否需要重新支付郵費?
是的。如果是申請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遺失、修改或者被退回,申請人在申請補發、換髮時,或更改回郵地址/郵寄方式時需支付相關郵寄費用。如系非申請人的原因,請與我中心客服人員聯絡。
20、是否可以更改《回國證明》的回郵地址?
原則上不建議申請人修改回郵地址,如果有特殊需要,請參照以下原則。
a、在郵寄方式不發生變化的前提下,回郵地址修改不受限制,亦不會發生費用變化。
b、若需更改郵寄方式,由Priority Mail改成Express Mail***快遞***,申請人需要在更改後線上補交郵寄費用差額部分。
c、已選擇郵寄方式是Express Mail***快遞***,則不能更改為Priority Mail。
21、《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請提交後能不能撤銷?郵資能否退還?
《留學回人員國證明》申請批准前都可以撤銷,已支付的郵資扣除手續費後會退回***使用Money Order支付者會使用“紐約中心”支票退款***。
22、如果您的《回國證明》申請未批准,已支付的郵資能否退還?
《回國證明》如果未獲批准,已支付的郵資扣除手續費用後會退回到您的信用卡上,如果您使用MoneyOrder支付,我們會使用中心支票退款***需扣除手續費用***。
23、我的申請材料應該已經寄到紐約中心了,但是網上還顯示“等待初審”。我的申請現在什麼狀況?
申請材料寄到後,需要3到5個工作日進行拆封、分類處理與錄入系統,請耐心等待。如果材料寄到3-5個工作日後,個人申請賬戶中申請狀態仍沒有任何改變,或沒有通過賬戶email收到任何稽核資訊,請與紐約中心聯絡或再次郵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