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看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心得體會及觀後感

  在戰爭年代,這種近乎嚴酷的做法,反映的卻是不變的道理:只有嚴格執行,紀律才有意義。小編在此整理了,希望大家在閱讀過程中有所收穫!

  篇1

  這些年,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社會深刻變化,黨員幹部不斷面對很多誘惑,從而出現了很多腐敗事件,以來,黨中央既打老虎又打蒼蠅,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引起了黨心民心得強烈共鳴。中央政治局同時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建立了讓黨員幹部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描繪出了黨員幹部思想政治“高線”和黨規法紀“底線”。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是廣大黨員幹部們需要堅守的“高線”, 這個“高線”可以說是每位黨員幹部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而黨員領導幹部一旦喪失了理想信念,就容易導致自律能力下降、禁不住利益和私慾的誘惑,最終導致嚴重違紀乃至違法。有的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薄,認為違反紀律是小事,認為只要不貪汙受賄,犯嚴重的政治錯誤就行了,他們出入私人會所、和企業家們玩牌吃飯、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等。殊不知很多貪官的墮落就是從一包煙、一瓶酒、一包土特產開始的,最終走上犯罪道路,成為人民的罪人,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 小節失守就是日後成為貪官亙古不變的前奏,這和溫水煮青蛙的故事所講述的道理是一樣的。黨員幹部只有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築嚴思想政治防線,才能牢固樹立馬克思列寧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廣大黨員幹部們不能觸碰的“底線”,它把黨員行為整合成6種紀律並且開列了“負面清單”,明確標明黨和人民不能容忍的“底線”,它和前段時間“三嚴三實”中“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的“三嚴”要求是相契合的。減少了黨員幹部“不知法而犯法”事件的發生,要求廣大黨員幹部清白做人、乾淨做事。既然是“負面清單”,那麼清單上未禁止的事情就是可以做的,有人說:“巨匠是在嚴格的規矩中施展他的創造才能的。”領導幹部要勇做“政治上的巨匠”,堅持用法管人、管事、律己。堅持依法依規辦事,把規矩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自覺置身於規矩之下,嚴格按黨性原則、政策法規、制度程式辦事,以制度管人管事,決不能逾越章法,蔑視制度,久而久之才會成為一名合格的領導幹部。

  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下,黨員幹部只要堅守共產主義理想信念這條“高線”,又能守住黨的紀律這條“底線”。那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將離我們越來越近。

  篇2

  黨員領導幹部是多年培養起來的寶貴財富。曾感嘆,培養一個領導幹部比培養一個飛行員的花費要多得多。這也提醒我們,即便從成本的角度看,黨風廉政建設也需要加大“防患於未然”的力度。否則,不僅是人力資源上的巨大浪費,甚至可能陷入“割韭菜”的困局。肌體健康,不僅要剜除毒瘤還要對症施治;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之義。

  正如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這篇文章中所用的比喻,抓案子、抓線索,是“樹木”;強紀律、嚴規矩,才是“森林”。中央紀委把案件室改稱紀檢監察室,把案件線索規範稱為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並非簡單的名稱改變,而是職能定位的深化。腐敗滋生蔓延,根本原因在於一些領導幹部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一些地方出現的系統性腐敗、家族性腐敗和塌方式腐敗,莫不證明這一點。反腐敗不僅僅是守住法律的底線,更要維護黨紀的嚴肅性。只有這樣,才能使黨員幹部敬畏紀律、遵守紀律。

  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黨的重託,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嚴明紀律,各級黨委、紀委不能當甩手掌櫃。年初,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劃定的2015年重點工作,第一條就是“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湖南衡陽發生破壞選舉案,原市委書記雖然自己沒有收受賄賂,但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沒有擔責、玩忽職守就是違紀。對違紀行為要抓早抓小,對不講規矩、不聽招呼的黨員幹部,要敢於拉下臉來批評、亮出劍來肅紀、點起名來曝光,放任自流只會養癰遺患。

  紀律退一分,腐敗進一尺。看看蘇共亡黨的沉痛教訓,不正是黨員喪失組織紀律的苦果嗎?聽聽蔣介石敗逃臺灣後總結失敗時說“共產黨有紀律,國民黨沒紀律”,不正說明黨不以規矩則亂嗎?今天重溫歷史教訓,重提政治紀律,重講政治規矩,黨員幹部更需要把守紀律講規矩作為政治的生命線,真正做到執行紀律無條件,遵守規矩不含糊,守住底線不逾越,遇到紅線不觸碰。

  相對於查處大案要案產生的“震撼力”“震懾力”,嚴明紀律釋放出一種“沉潛的力量”。不敢腐、不能腐,需要的是紀律豎起一堵防火牆,直至紀律倡導的價值內化於心,才能真正達到不想腐的境界,讓黨風廉政建設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篇3

  落實“四個全面”是全黨的重大戰略任務,全面從嚴治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紀律檢查機關落實“四個全面”的重要切入點,就是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抓早抓小、違紀必究,切實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真正體現從嚴治黨的政治要求。

  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的以來,中央紀委和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堅持從嚴管黨治黨,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早抓小,從嚴正風肅紀,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由於積習甚深,當前黨員幹部在作風方面沾染不良習氣,無視規矩和紀律等行為仍然不在少數,如果不從小處入手,解決一個個具體問題,剎住一股股歪風,任其發展下去,養癰遺患,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這既是對黨的事業不負責任,也是對幹部的不負責任。“不慮於微,始貽大患;不防於小,終虧大德”。實踐證明,黨員幹部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多是從不守規矩、漠視紀律開始的。從主觀上說,黨員幹部自身的規矩意識、紀律觀念淡薄是原因之一;從客觀上看,由於沒有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導致一些黨員幹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錯誤沒有及時得到提醒、糾正,逐漸演變為大問題、大錯誤,最終滑向了腐敗的泥潭,是另外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作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不僅要解決好“不敢腐”的問題,更要解決好 “不能腐”、“不想腐”的問題。要慎始慎初、關口前移,注重細節、防微杜漸,能管多早管多早,能管多小管多小,切實做到防患於未然。通過抓早抓小、嚴格執紀,促使黨員幹部遠離紀律和規矩的紅線。

  真正做到紀律和規矩面前“零容忍”。在紀律和規矩面前是區別對待還是一視同仁,對“小枝小節”是盯住不放還是聽之任之,這是管黨治黨的一個重大原則問題。在紀律和規矩面前 “零容忍”,就是要在紀律審查工作中,對少數有嚴重問題的幹部固然不能放過,對其他違規違紀問題同樣不能忽視。不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簡單地理解為只查處有嚴重問題的幹部,只要違紀就要審查,就要及時處理,該處分的處分,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使紀律真正成為剛性約束。要校正紀律檢查機關不正確的政績觀。要摒棄“辦案就要辦大案”、“輕微違紀問題可以先放一邊”等錯誤認識,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損害黨紀的嚴肅性。要破除對小毛病、小問題習以為常、見怪不怪的錯誤認識。有些黨員幹部認為吃點、喝點、拿點都是小毛病、小問題,無關大局、無傷大雅,甚至習慣於用“潛規則”辦事,還不以為然。紀律檢查機關就是要盯住這些別人不以為然、習以為常的“小節”,嚴格執紀,動輒則咎,時時刻刻向黨員幹部敲響警鐘。要摒棄小節不影響大局,下不為例的錯誤做法。紀律檢查機關不能把法律底線當成最高標準,不能因為黨員幹部不守規矩、不守紀律的小毛病、小錯誤還沒構成違法犯罪,就搞下不為例,放在一邊不管,不追究、不問責,最終養癰遺患,使“好同志”成為“階下囚”。

  找準紀律審查的著力點和落腳點。紀律檢查機關要前移關口,以更加嚴格的執紀,規範、約束黨員幹部的行為。要盯住權力的執行開展紀律審查。大量的腐敗案件表明,領導幹部走向腐敗,大都是從輕微違規違紀,以權謀小利開始的,漸漸由小打小鬧演變成慾壑難填。紀律審查的關口前移,就是要對任何一點輕微的違規違紀用權苗頭都不能放過,保證權力在嚴格的紀律約束之下規範執行。要盯住幹部的作風開展紀律審查。作風出了問題,腐敗就會隨之而來。加強對幹部作風的紀律審查不僅要抓常抓長,還要抓細抓實,對幹部工作、生活作風中的不良苗頭,要從小處抓起,時時、處處、事事都要嚴格要求,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對紀律、規矩的敬畏之心。要盯住重要的時間節點開展紀律審查。重大節日往往是違紀違規行為的高發期,有很強的規律性,紀律檢查機關要盯住這些重要的時間節點,持續加大力度,創新監督檢查方式,逐個時間節點、逐個具體問題的抓,對作風方面的問題,一經發現,不管問題大小都要高度重視、露頭就打,依規依紀嚴肅處理,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