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觀看不可觸碰的紀律紅線學習心得體會
今天,我們同樣需要通過強化紀律來改進黨員幹部作風,鞏固執政基礎,塑造良好形象。小編在此整理了,希望大家在閱讀過程中有所收穫!
篇1
落實“四個全面”是全黨的重大戰略任務,全面從嚴治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紀律檢查機關落實“四個全面”的重要切入點,就是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抓早抓小、違紀必究,切實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真正體現從嚴治黨的政治要求。
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的以來,中央紀委和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堅持從嚴管黨治黨,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早抓小,從嚴正風肅紀,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我們也應當看到,由於積習甚深,當前黨員幹部在作風方面沾染不良習氣,無視規矩和紀律等行為仍然不在少數,如果不從小處入手,解決一個個具體問題,剎住一股股歪風,任其發展下去,養癰遺患,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這既是對黨的事業不負責任,也是對幹部的不負責任。“不慮於微,始貽大患;不防於小,終虧大德”。實踐證明,黨員幹部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多是從不守規矩、漠視紀律開始的。從主觀上說,黨員幹部自身的規矩意識、紀律觀念淡薄是原因之一;從客觀上看,由於沒有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導致一些黨員幹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錯誤沒有及時得到提醒、糾正,逐漸演變為大問題、大錯誤,最終滑向了腐敗的泥潭,是另外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作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不僅要解決好“不敢腐”的問題,更要解決好 “不能腐”、“不想腐”的問題。要慎始慎初、關口前移,注重細節、防微杜漸,能管多早管多早,能管多小管多小,切實做到防患於未然。通過抓早抓小、嚴格執紀,促使黨員幹部遠離紀律和規矩的紅線。
真正做到紀律和規矩面前“零容忍”。在紀律和規矩面前是區別對待還是一視同仁,對“小枝小節”是盯住不放還是聽之任之,這是管黨治黨的一個重大原則問題。在紀律和規矩面前 “零容忍”,就是要在紀律審查工作中,對少數有嚴重問題的幹部固然不能放過,對其他違規違紀問題同樣不能忽視。不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簡單地理解為只查處有嚴重問題的幹部,只要違紀就要審查,就要及時處理,該處分的處分,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使紀律真正成為剛性約束。要校正紀律檢查機關不正確的政績觀。要摒棄“辦案就要辦大案”、“輕微違紀問題可以先放一邊”等錯誤認識,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損害黨紀的嚴肅性。要破除對小毛病、小問題習以為常、見怪不怪的錯誤認識。有些黨員幹部認為吃點、喝點、拿點都是小毛病、小問題,無關大局、無傷大雅,甚至習慣於用“潛規則”辦事,還不以為然。紀律檢查機關就是要盯住這些別人不以為然、習以為常的“小節”,嚴格執紀,動輒則咎,時時刻刻向黨員幹部敲響警鐘。要摒棄小節不影響大局,下不為例的錯誤做法。紀律檢查機關不能把法律底線當成最高標準,不能因為黨員幹部不守規矩、不守紀律的小毛病、小錯誤還沒構成違法犯罪,就搞下不為例,放在一邊不管,不追究、不問責,最終養癰遺患,使“好同志”成為“階下囚”。
找準紀律審查的著力點和落腳點。紀律檢查機關要前移關口,以更加嚴格的執紀,規範、約束黨員幹部的行為。要盯住權力的執行開展紀律審查。大量的腐敗案件表明,領導幹部走向腐敗,大都是從輕微違規違紀,以權謀小利開始的,漸漸由小打小鬧演變成慾壑難填。紀律審查的關口前移,就是要對任何一點輕微的違規違紀用權苗頭都不能放過,保證權力在嚴格的紀律約束之下規範執行。要盯住幹部的作風開展紀律審查。作風出了問題,腐敗就會隨之而來。加強對幹部作風的紀律審查不僅要抓常抓長,還要抓細抓實,對幹部工作、生活作風中的不良苗頭,要從小處抓起,時時、處處、事事都要嚴格要求,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對紀律、規矩的敬畏之心。要盯住重要的時間節點開展紀律審查。重大節日往往是違紀違規行為的高發期,有很強的規律性,紀律檢查機關要盯住這些重要的時間節點,持續加大力度,創新監督檢查方式,逐個時間節點、逐個具體問題的抓,對作風方面的問題,一經發現,不管問題大小都要高度重視、露頭就打,依規依紀嚴肅處理,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篇2
黨員領導幹部是多年培養起來的寶貴財富。曾感嘆,培養一個領導幹部比培養一個飛行員的花費要多得多。這也提醒我們,即便從成本的角度看,黨風廉政建設也需要加大“防患於未然”的力度。否則,不僅是人力資源上的巨大浪費,甚至可能陷入“割韭菜”的困局。肌體健康,不僅要剜除毒瘤還要對症施治;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之義。
正如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這篇文章中所用的比喻,抓案子、抓線索,是“樹木”;強紀律、嚴規矩,才是“森林”。中央紀委把案件室改稱紀檢監察室,把案件線索規範稱為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並非簡單的名稱改變,而是職能定位的深化。腐敗滋生蔓延,根本原因在於一些領導幹部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一些地方出現的系統性腐敗、家族性腐敗和塌方式腐敗,莫不證明這一點。反腐敗不僅僅是守住法律的底線,更要維護黨紀的嚴肅性。只有這樣,才能使黨員幹部敬畏紀律、遵守紀律。
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黨的重託,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嚴明紀律,各級黨委、紀委不能當甩手掌櫃。年初,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劃定的2015年重點工作,第一條就是“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湖南衡陽發生破壞選舉案,原市委書記雖然自己沒有收受賄賂,但瞞案不報、壓案不查,沒有擔責、玩忽職守就是違紀。對違紀行為要抓早抓小,對不講規矩、不聽招呼的黨員幹部,要敢於拉下臉來批評、亮出劍來肅紀、點起名來曝光,放任自流只會養癰遺患。
紀律退一分,腐敗進一尺。看看蘇共亡黨的沉痛教訓,不正是黨員喪失組織紀律的苦果嗎?聽聽蔣介石敗逃臺灣後總結失敗時說“共產黨有紀律,國民黨沒紀律”,不正說明黨不以規矩則亂嗎?今天重溫歷史教訓,重提政治紀律,重講政治規矩,黨員幹部更需要把守紀律講規矩作為政治的生命線,真正做到執行紀律無條件,遵守規矩不含糊,守住底線不逾越,遇到紅線不觸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