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結婚禮儀常識有哪些***2***

  拜堂:拜堂時辰一到,嗩吶聲、鞭炮聲齊鳴,伴娘伴郎分別帶著新娘新郎到正廳神龕前站立,拜堂時,堂屋上方坐長輩,下方坐親戚,新郎新娘在衣袖上扎紅繡球,並肩站在堂屋中央。在主婚人的主持下,新郎新娘先拜天地神靈和父母,再拜長輩鄉親,賓客也紛分祝福新郎白頭偕老,永不分離。新娘還要給公婆、叔伯等長輩端上洗臉、洗腳水,並各送一雙新布鞋,長輩量力回贈謝禮錢。拜堂過後,新郎新娘送入洞房。進洞房時有個別地區還流行新郎新娘搶先進門的習俗。據說是誰搶先,誰今後就不被對方欺侮。因此,新郎新娘都爭著先進洞房,引得賓客開懷大笑。

  當男方家宴請賓客時,新郎新娘要雙雙前來敬酒,先敬長輩,後敬小輩。這時候,賓客可以捉弄新郎新娘,或讓他們表演節目。晚上,青年男女可以來鬧新房***又叫鬧糖茶***,可以請歌手唱歌,還可以拿新郎新娘逗趣取樂。到了一定的時候,新郎新娘還要向大家敬獻壯家特有的糖茶。送親和接親的邊喝邊唱"迎親歌"、"送親歌",互敬互謝,情感融洽,洞房裡、堂房中、庭院內,到處是歡笑聲和甜美的歌聲,往往唱到通宵達旦。

  回門:婚後第三天,新婚夫婦要到女方家回門。回門的時候,新郎新娘都有人陪伴,男方要舂一挑粑粑或帶一桌酒菜,並攜帶鞭炮,一路鳴送進入女方家,表示對女方父母及親戚的答謝,岳父把親戚好友請來吃飯,一個個向女婿介紹,叫"認親"。有的地方,女方家的人還往新郎身上灑水,以示祝福。有的地方有婚後不落夫家的習俗,大致源於百越先民早婚之俗。婚禮三日,第一天稱"頭朝",以此往後推為"二朝"、"三朝"。頭朝、二朝夜間,新娘都由伴娘陪宿。三朝吃過午飯客散,新娘便回孃家居住;只在農忙或節日期間由新郎的弟妹前去接新娘來夫家住幾天。丈夫則每隔十天半月便要帶上禮物前往女方家探望妻子,同時小住一兩天,順便幫岳父母家幹些活。直到懷上第一個小孩後,妻子才正式來丈夫家生活。已婚女不管是在孃家或是夫家,都得嚴守貞操;若有越軌行為或私奔,須按慣例、族規嚴懲當事者雙方。

  壯族還有招贅的習俗。即男嫁女娶婚俗,謂之"歐龍肯魁"。招贅後,男子要改姓女方的姓,所生子女均隨母姓,並可繼承母親祖業的遺產,三代後改父姓,叫做"三代還宗";不享受女家祖業的上門女婿,一般不改姓。其婚俗還有丈夫死,弟無妻,雙方願意兄嫂可轉為弟妻***稱為"兄妻弟繼"或稱"肥水不流外人田"***;也可改嫁,年幼子女可留可帶走,姓氏多保留原姓,有條件的,改嫁婚宴亦隆重。

  歷史上,由於包辦婚姻等原因,廣南壯族中搶婚、逃婚等現象屢有發生。因此,壯族民間流傳著許多關於搶婚、逃婚和追求婚姻自由的動人故事和敘事歌謠。時代在日新月異的變遷,搶婚、逃婚等現象已基本絕跡了。今天,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青年人的自由戀愛開闢了嶄新的道路。隨著新農村的建設和發展,新的婚姻習俗正在形成,對傳統婚姻中繁瑣禮儀形成強大的衝擊力,出現了旅行結婚、集體舞會、招待看電影等婚禮形式,一反大操大辦、大吃大喝的舊陋習,不斷賦予婚俗高雅、健康、文明的色彩。

  壯族婚俗禮儀情歌對唱與婚後“不坐家”

  在壯族社會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歲起就須學會唱山歌,到十七八歲時,必須能學會唱情歌。唱情歌的時間則根據當地農業生產季節而定。屆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攜帶米花糖、花糯米飯、小手巾、小鏡子等物品,在固定場地對唱山歌。倘若某一小夥子愛上某一姑娘,集體對唱階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愛慕之意,雙方即以山歌一問一答自成一對。對唱完畢,可坐下互相宴請互贈物品。

  通過唱山歌結交的情友,日後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請媒人作形式上的求。媒人說婚通常要往返說媒三五次才可議定親事,並以“合八字”訂婚。訂婚禮銀很重,一般須送與女子全套銀製飾物。父母包辦婚姻,在壯族中亦佔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歲、有的早在七八歲就被雙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終身。

  壯族社會普遍保留著結婚後、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習俗。女子婚後第三日即回孃家長佐,待懷孕後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時即稱“坐家”或“落夫家”。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間,社會觀念仍認為是姑娘,有權與青年男子對唱山歌和進行其他自由社交,但不得與其他男子發生性關係。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時,若三五年仍不孕,這時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則行改嫁。壯族有招贅習俗,招贅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說媒,從妻居男子改與女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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