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放假規定有沒有工資

  我國規定了不少的法定節假日,在法定節假日的時候上班族都是放假的,那放假還有工資嗎?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節假日放假有工資

  法定休假日應該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辦發[1994]289號***,勞動者在下列休假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應依法支付工資:

  法定休假日,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休假的時間,包括法定節日***及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其他節假日***以及法定帶薪年休假、探親假、生育、節育、工傷、職業病等。婚喪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以及其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享受的假期。

  法定節假日是國家規定的放假時間,這也是勞動者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權利。而即使在法定節假日內,勞動者沒有上班工作的,用人單位也應當實際支付其相應的工資,而不能因為放假就不支付工資。若有有人單位不支付法定節假日內的工資,此時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規定

  根據《勞動法》第44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加班加點的,事後應儘量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確實不能補休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一***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加點***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二***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三***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提成工資、包乾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勞動者,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均按照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辦法和標準支付。

  法定節假日規定的放假辦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釋出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第一條 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週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四條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第五條 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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