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合同***2***
5、合作期間,甲方因政策性需要啟動企業改制程式,則合作協議終止履行,乙方投入煤礦的固定資產總額***以雙方共同委託的評優生機構估價為準***按合作經營期限平均到每年的份額為標準,扣減已使用年限的平均費用後補償給乙方;固定資產只限於新建辦公用房、軌道、主運輸大巷道、新設計改造的永久性通風巷道、新添臵的固定裝置。乙方投入的活動資產乙方可自行撤走或者折價後由甲方補價給乙方。
6、XX煤礦所享有的國有企業的優惠政策由雙方擁有, 甲方不得給乙方附帶任何負擔。
7、合作期間,因甲方職工鬧事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必須及時解決。導致損失的,由甲方負擔。
8、合作期間,XX煤礦所有證照的年檢、註冊、換證件及其它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要求及時處理,逾期沒有辦理的,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各項所需證件辦理費用由乙方從生產經營收益中負擔,不抵扣甲方的利潤。
9、乙方每年交納給甲方的利潤以甲方確定給乙方的年生產額為準,如乙方未完成生產額,則應以雙方確定的年生產利潤***20萬元***交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違約導致協議無法履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投入損失或要求解除協議,甲方給乙方賠償違約金100萬元。
2、因乙方違法違約經營而致使協議中途解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或解除協議,乙方給甲方賠償違約金100萬元。
第八條 爭議解決辦法
1、雙方協商;
2、主管機關協調;
3、協商、協調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和國家政策變化以及資源枯竭原因導致協議不能履行或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協商變更協議或解除協議。因國家政策關閉XX煤礦,乙方投資損失自負,甲方不負責任。
第十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而影響合同效力,甲、乙雙方亦不得以此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其它
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合同正文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經營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對甲方五千噸金屬錳片生產線實行生產經營承包,承包內容具體如下:
一、 承包期限:2009年9月1日至乙方承包五千噸生產線每生產壹萬噸金屬猛片上交甲方壹仟元為基數計算累計上交至1180萬元止為乙方實際經營承包時間。***1180萬元人民幣的來由祥情見附件,關於《永州市鑫城錳業礦產公司股東張秀容轉讓股份》的有關協議。
二、 承包資產範圍:與一萬噸生產線配套的廠房、裝置、輔助裝置、設施、供電、供水及辦公、生活、後勤輔助設施等。
三、 承包形式
對一萬噸電解錳生產線採取與甲乙雙方合作生產經營管理、生產成本按50%甲、乙雙方各自分攤。自主營銷50%入庫產品;自負盈虧,確保上交。
四、 甲乙雙方的權力與利益
1、 甲方權力與利益。
a、 與乙方協商對總經理的聘任與罷免權。
b、 向乙方每噸產品收取承包費0.1萬元。
c、 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及財務管理實行監督。
d、 對公司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
e、 有入庫產品50%的自主銷售的利潤支配權。
2、 乙方權力與利益。
a、 與甲方協商對總經理的聘任、罷免權。
b、 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及財務管理實行監督。
c、 對一萬噸電解錳生產線的裝置、廠房、輔助生產場地、環保設施及承包前甲方的債權、債務等情況給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向甲方提出經濟賠償。
d、 有入庫產品50%的自主銷售和利潤支配權。
五、 甲乙雙方的責任
1、 甲方責任
a、300萬流動資金一次性定額於2009年8月26號以前注入到雙方所聘請的總經理指定的公司帳戶內。並根據自主營銷策略,虧損金額、按對等原則。根據財務提供資料五天內足額補充流動資金。
b、對一萬電解錳生產線的機械裝置、電器不能保證生產需要;裝置電器安裝質量造成的整改;輔助生產設施;環保設施;必備的生產、保管場地的重建、擴建、改建均由甲方出資購置並及時組織力量施工和安裝。
c、連續生產、經營必須的證件、執照等必備的有效證件。
d、9月底前完成環保設施試執行,並得到繼續生產的環保部門批准的許可生產證件。
e、承包合同簽字生效前與生產經營無關造成的糾紛調解與處理。
2、乙方責任
a、向甲方交納自主營銷50%入庫產品每噸產品0.1萬元承包費。
b、300萬流動資金一次性定額於2009年8月26號以前注入到雙方所聘請的總經理指定的公司賬戶內。並根據自主營銷策略,虧損金額按對等原則。根據財務提供資料五天內足額補充流動資金。
六、其它規定
1、內部生產經營承包的債權、債務以及由此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內部生產經營承包後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由此引起的糾紛,誰發生,誰負責。
2、各自50%的產品銷售時,貨物必須在貨款進入公司財務部門指定的資金帳戶後,才能發貨。
3、甲、乙雙方應自覺、徹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第五條款中應盡的責任,如履行不到位,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負債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總經理生產經營成果對承包雙方負責,但其生產經營、財務管理權力必須得到保證。
5、總經理以下的人事安排和生產,經營的組織管理由甲乙雙方授權的總經理全權負責。
6、承包前有效流動資產的盤存由甲、乙雙方記錄備案,帳實相符的經財務核實按原值估算衝抵所屬上交流動資金。
7、在本合同未執行完結時,作為本合同附件《關於“永州市鑫城錳業礦產公司股東張秀容轉讓股份”的有關協議》***附後***和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8、承包期間若有其他更好運作方式可經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但在解除本合同之前甲方須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拊件***附後***所規定的金額壹仟壹佰捌拾萬元,再加上乙方在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投入的流動資金,一併一次性付清並注入到乙方指定帳戶上後方能解除本合同。
七、違約處罰
1、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300萬元人民幣流動資金定額,注入到總經理指定的公司帳戶內的時間為2009年8月26號之前逾期三天不足額到位,則違約方將停止一個月的生產經營權和50%的入庫產品銷售權,而一萬噸電解錳生產經營權及所有入庫產品的銷售權完全屬於守約方至次月;若違約方次月流動資金仍不能足額到位,則按此規定繼續操作執行,直到雙方履約到位為止。
2、因甲、乙雙方營銷策略及發生經營性虧損,甲乙雙方對各自在公司帳戶內的流動資金及時進行足額補充,逾期五天不到位違約方處罰按照《違約處罰》第1條之規定執行。
3、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萬噸電解錳生產線不能形成生產能力時,現有五千噸電解錳生產線經營權和入庫產品營銷權由乙方單方面經營、生產、銷售直到一萬噸電解錳生產線生產能力形成為止,同時超出五千噸電解錳生產經營用工開支由甲方承擔。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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