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護林員的職責

  護林員在林區交通不便、通訊不暢、資訊閉塞、生活艱苦的條件下,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在責任區崎嶇的山路上來回行走,像看護嬰兒般守護著大森林裡的一草一木。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護林員職責介紹。

  護林員的職責:

  一、宣傳黨的林業方針、政策。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 森林法》和森林法實施條例及森林防火條例。

  二、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管護合同簽定的管護範 圍。全面管護好森林、林草、野生動植物資源。

  三、要確保森林資源萬無一失,對毀林開荒,亂佔林地開山 炸石,亂砍濫伐,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進行堅決制 止,並及時舉報。

  四、認真履行,防火期間要加強火源管理,嚴禁燒荒、燎煙。 消除火災隱患,嚴防森林火災的發生,一經發生應及時上報 並組織人員林救。重點區域要專人死看硬守,杜絕森林火災 的發生。

  護林員任務目標:

  1、護林員負責本管護範圍內的林木管護,保證森林資源不遭到破壞。

  2、全年無重大亂砍、盜伐林木案件發生,一般性亂砍盜伐案件要得到有效控制,做到當日發現當日報告,當日處理。

  3、全年無森林火災。

  4、無毀林開荒、亂佔林地、挖土採石現象發生。

  5、無毀林放牧,禁止到林地放牧。

  6、無挖樹木、採樹種、樹葉、樹枝現象。

  7、無大面積森林病蟲害發生。

  8、無濫捕濫獵野生動物現象。

  9、護林員管護範圍,小地名:面積:畝,四至為,東:南:西:北:

  護林員考核方法:

  1、護林員每週一準時到村委會報到。遲到扣2分,事假扣5分,無故不來扣10分,累計5次無故不來者解除聘用關係。

  2、在管護區內嚴禁放牧,對出現放牧現象,未加制止的每次扣20分,累計3次者,解除聘用關係,終止管護合同。

  3、確保管護區內無森林火警,發生森林火警能找到肇事者,並未使林木毀壞者,不扣分;能找到肇事者但使林木遭受破壞的,每起扣20分;不能找到肇事者,每起扣40分。累計發生2起森林火警者,解除聘用關係,終止管護合同。

  4、確保管護區內無森林火災,發生森林火災,扣40分,並解除聘用關係終止合同。

  5、確保管護區內不出現濫砍、盜伐現象,出現盜伐0.5m3以下、濫伐2 m3以下,抓到肇事者,不扣分;抓不到的扣10分。盜伐0.6—1.9 m3、濫伐2.1—19 m3的能抓到肇事者不扣分;抓不到扣40分。盜伐2 m3以上、濫伐20 m3以上的能抓到肇事者扣20分,抓不到的扣30分,並解除聘用關係,終止管護合同。

  6、堅決制止在管護區內進行非法採石、採砂、採土、毀林開荒等破壞林地行為,對未發現或發現未加制止和未上報的扣30分,並解除聘用關係,終止管護合同。

  7、因護林員自身原因引起群眾上訪被查證情況屬實的,每次扣20分。

  8、出現監守自盜現象,扣40分,解除聘用關係,終止管護合同並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