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個人工作崗位職責

  如何制定對應部門的職責要求時,時考驗一個公司如何規範公司職員的能力。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公司各部門崗位職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監事會個人崗位職責***一***

  1. 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賬簿和其它會計資料,並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總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2. 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 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 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可以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複審;

  5.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6. 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7.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8. 監事會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會議;

  9. 監事不得兼任董事、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職務;

  10.負責對公司重大事項及方案的檢查、監督。

  11.本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連任。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12.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14.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江蘇省民政廳、江蘇省教育廳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15.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監事會個人崗位職責***二***

  1. 負責監督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2. 負責檢查公司業務,財務狀況和查閱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

  3. 負責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可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複審。

  4. 有權建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5. 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6. 負責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7. 負責對各部門管理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8. 負責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9. 有權對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

  10. 有權對公司發生的問題提出質疑。

  11. 負責股東會決議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12. 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13. 對公司各部門的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4. 負責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

  15. 負責對各部門各個工作環節進行檢查、監督;

  16. 負責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17. 有權對公司發生的問題提出質疑和改進建議;

  18. 負責組長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19. 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監事會個人崗位職責***三***

  1、協助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賬簿和其它會計資料;

  2、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可以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複審;

  3、協助撰寫監事會工作相關檔案;

  4、協助監事會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會議;

  5、協助對公司重大事項及方案的檢查、監督;

  6、擬定監事會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7、負責監事會監督檢查報告的稽核\報送和綜合彙總工作,跟蹤監事會監督檢查成果的落實\運用;

  8、負責監事會監督檢查業務建設\資訊化建設和宣傳工作;

  9、協調監事會與委內外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聯絡。

  監事會個人崗位職責***四***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列席董事會會議,對所以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八***發現公司經營情況;

  ***九***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個人崗位職責***五***

  有權建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總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負責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負責對各部門管理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負責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有權對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

  有權對公司發生的問題提出質疑;

  負責股東會決議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