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任用工作總結

  學習宣傳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是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礎。關於選拔任用的工作總結應該如何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的範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篇一:20XX年度幹部

  20XX年,我局堅持以黨的、省第十次黨代會和市委六屆七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健全制度、嚴格程式、強化監督、加大力度”思路,始終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不斷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得到全面加強,初步形成了年齡、專業等梯次結構、專業結構較為合理的監管隊伍,為我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全年,我局新提拔科級幹部2人,其中,正科職位1人,副科職位1人。

  一、以強化學習為抓手,努力增強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學習宣傳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是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礎。局黨組始終把學習宣傳《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其相關政策法規作為重要任務來抓,學習與宣傳雙管齊下,加大力度,拓寬途徑,營造氛圍,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學習宣傳機制,提高了執行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強了幹部職工對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1、高度重視,注重思想統一。深刻領會、準確把握和全面落實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是做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關鍵。局黨組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多次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等重要會議精神和幹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等法規檔案精神,牢牢把握新時期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原則、標準、程式、紀律,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的一系列要求,不斷深化了幹部職工對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的認識,幹部職工對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精神實質的把握和理解進一步增強。

  2、突出重點,著力教育培訓。為深入貫徹、認真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我們按照“領導幹部熟悉、政工幹部精通、幹部群眾瞭解”的要求,把加強教育培訓作為首要環節來抓,並通過召開理論中心組學習會、支部活動等多種形式學習政策法規,認真查詢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意見。同時,我們還以市委黨校為基地,結合工作實際,每年對局機關組織人事幹部進行集中培訓學習和激勵警示教育,積極參加市委組織部有關組工幹部的一系列教育活動,努力倡導公道正派認真負責的組織人事幹部良好形象,真正使班子成員熟知、人事幹部精通、廣大幹部職工瞭解《幹部任用條例》和幹部監督制度等,為安監繫統認真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等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3、聯絡實際,增強學習效果。以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為重點,堅持把學習《條例》同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實際結合起來,堅持把貫徹《條例》同促進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等本職業務工作結合起來,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幹部工作,以最堅決的態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努力增強學習效果。

  二、以嚴格程式為主線,努力提高選拔任用工作規範化程度

  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就是要嚴格按《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原則和程式選拔任用幹部,真正從源頭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局黨組始終堅持遵守幹部選拔任用法規政策,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按照“憑實績、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則,嚴格程式,做到了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式不變通。

  1、嚴把用人導向關。嚴格落實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從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急難險重任務、關鍵時刻表現、落實具體任務、對待個人名利等方面考察掌握幹部的德才表現,引導幹部履職盡責,遵紀守規,確保了選拔幹部的準確性、評價幹部的公正性和使用幹部的合理性。

  2、嚴把推薦提名關。為了充分體現公平、公開、公正,落實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凡擬提拔幹部前,公佈任職職位、任職資格條件等事宜,使大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參與。凡符合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的內部幹部職工均可報名,通過採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參加競選。民主推薦得票必須過半才能確定為考察物件。參加民主測評的須有90%以上的幹部職工和下屬單位的主要領導成員。凡民主測評不合格的,堅決不列為考察物件,從源頭上防止任用幹部的不正之風。

  3、嚴把考察評價關。深入瞭解和正確識別幹部是決定幹部任用和領導班子配備工作成敗優劣的關鍵環節。在確定考察物件時,把幹部職工推薦的結果作為評價幹部的重要依據,真正使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得到提拔重用。為了有效防止選人失準、失真現象發生,在民主推薦後,局黨組都會召開會議,集體討論確定考察物件和考察範圍。考察物件確定之後,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的紀檢組長任組長的考察組,及時發出考察預告,通過不記名投票、個別談話、查閱資料等形式,廣泛聽取大家的意見,全面掌握幹部的現實表現,增強考察幹部的準確性。同時,以書面形式徵求市紀委的意見,嚴格實行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

  4、嚴把討論決策關。局黨組會討論決定幹部任用之前,都主動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做到“三個不上會”,即沒有經過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的不上黨組會,沒有考察材料的不上黨組會,沒有徵求紀檢組意見的不上黨組會。會上先由分管領導介紹擬任幹部考察情況,然後每位黨組成員都充分發表意見。表決時,黨組成員一人一票,未獲半數以上的不任職。

  5、嚴把公示任用關。一方面,實行幹部任前公示制,對提拔任職的幹部,通過黨政網、政務公示欄等方式進行為期7天的任前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的組織上未掌握的問題,都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對公示期間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使用的,在任職談話中進行鍼對性的談話提醒。另一方面,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對提拔的選任幹部,一般在任職一年後進行跟蹤考察,瞭解其崗位適應和履行職責情況,較好地保證了新提任幹部的整體素質。

  三、以民主監督為保障,切實提高幹部選拔任用的公信度和滿意度

  1、落實“四權”,強化民主監督。落實“知情權”。堅持在自薦推薦競爭上崗前把職位、條件、競聘方式進行溝通和徵求意見,讓幹部職工先知情,再推薦自薦,給幹部職工充分發表意見的時間和渠道。落實“參與權”。在推薦工作中,明確規定幹部職工參與推薦的範圍、層次、人數和比例。在具體實施中,要求局全體機關在編幹部職工參加。落實“選擇權”。充分尊重幹部職工意願,把在民主推薦中得票數相對較高的幹部確定為重點考察物件,經過考察瞭解和徵求意見後確定擬提拔物件。落實“監督權”。將選拔任用幹部的每個環節都公開,特別是在考察階段,能夠認真聽取幹部職工的意見,對幹部職工的反映,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待,從而營造監督的良好環境。

  2、完善制度,建立監督長效機制。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要求,我局始終把不斷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作為做好乾部工作的重要措施來落實,逐步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幹部選拔任用和監督制度,不斷增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為選準人,用對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競爭機制。制定科級幹部競爭上崗意見,全面推行科級幹部競爭上崗,所有的科級崗位只要出現空缺,一律實行競爭上崗。如20XX年10月,我局設立紀檢監察室,推出紀檢監察室主任職務,通過資格審查、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等環節,選拔出了群眾真正認可的幹部,進一步激發了廣大幹部職工有奮發有為。

  二是實施幹部交流、輪崗制度。20XX年,我們在機關有計劃地開展了科級幹部輪崗交流,較好地調動了廣大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使部分年輕幹部得到了更好的培養和鍛鍊,保持了幹部隊伍的朝氣和活力。如,應急救援科科長通過輪崗,交流到礦山監督科任科長;危險化學品監督科副科長交流到政策法規科任副科長;綜合監督科副科長交流到應急救援科任副科長。

  三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把幹部任前公示作為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式,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對待,一一進行細緻的調查核實,如實向局黨組彙報。通過實行任前公示,加大了對幹部工作的監督力度,提高了幹部選拔任用質量。

  四是建立幹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開展領導幹部公開述廉活動,要求每位局領導寫出書面述廉報告,並在局機關網站進行公示。述廉主要內容包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遵守和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以及對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情況。述廉結束後,在全體幹部中發測評表對領導幹部進行廉政建設情況測評,接受群眾評議。同時,局黨組領導與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簽訂廉政建設責任書,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崗位權力行使的監督管理,每年組織開展培訓教育和廉政談話,對新任幹部進行廉政知識教育和考試。

  3、拓寬渠道,營造風清氣正環節。一是強化上級監督。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做到了相關報告事項應報盡報。二是強化內部監督。堅持擬提拔幹部黨風廉政情況書面徵求紀檢意見制度,凡因幹部有反映需要調查核實,或未提供黨風廉政意見的,一律不提交會議研究。三是強化社會監督。認真執行幹部任前公示制度,努力構建來信、來電和網上三位一體的舉報網路,及時認真受理和調查核實群眾反映的問題。

  20XX年,我局全面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認真紮實抓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條例》的學習和宣傳不夠,仍存在著學習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細等問題;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加強幹部交流、合理使用幹部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等等。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努力在以下幾方面加以研究和改進:一是進一步深入學習幹部工作政策法規。注重深度挖掘和廣度延伸,在學習領會的深度、掌握使用的程度上下功夫,不斷提高認識,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質、熟練運用。二是進一步加強執行幹部工作政策法規力度。在嚴格執行幹部工作政策法規的基礎上,注重抓規範、抓深化。抓規範,就是注重“四嚴”:嚴格堅持原則,正確把握幹部工作方向;嚴格執行標準,準確把握選拔任用尺度;嚴格履行程式,規範選拔任用過程;嚴格遵守紀律,恪盡職守,公正廉明。抓深化,就是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落實幹部工作政策法規。三是進一步探索競爭機制科學構建人才梯隊。我們將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切實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提高幹部自身素質和綜合能力。同時,積極與組織、人事部門溝通探索建立幹部晉升渠道和機制,搭建擇優平臺,加大激勵力度,讓能幹者有位置,想幹事者有機會,能幹成事者有地位,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符合安監事業發展需要的人才梯隊。

  中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

  20XX年1月8日

  篇二:20XX年幹部

  一、認真、《條例》和《辦法》

  黨組高度重視《條例》和《辦法》的學習領會、貫徹落實工作。《條例》和《辦法》頒佈實施以來,委黨組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及時發出通知,要求委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部門相對集中時間,認真學習,準確領會,切實做到領導幹部熟悉《條例》、《辦法》,人事幹部精通《條例》、《辦法》,廣大幹部群眾瞭解《條例》、《辦法》。委黨組中心學習組把《條例》和《辦法》作為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之一,了專題學習。委分管人事的領導多次組織委人事處、直屬單位分管人事的領導和人事幹部進行專題學習討論,加深對《條例》、《辦法》的理解,對照《條例》、《辦法》及“十條禁令”和“進一步服務黨員幹部的十八條措施”等相關檔案的要求,認真查詢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了學以致用。

  二、嚴格執行《條例》,選準用好乾部

  《條例》頒佈以來,委黨組堅持以《條例》為準繩,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原則和程式選拔任用幹部,切實落實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確保選準用好乾部。一是建立完善相關制度。近年來委黨組根據《條例》規定,制定並完善了競爭上崗、任前公示和試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二是嚴格考察,實行考察預告和考察責任制。幹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委領導牽頭,人事、黨辦、紀檢監察分別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物件、考察時間以及考察組的組成等預先告知群眾。在考察中充分聽取紀檢監察部門對考察物件的意見,聽取考察物件的領導、同事、下級和群眾意見,儘量擴大徵求意見範圍。在考察方式上,既採取個別談話,又採取一定範圍的無記名民意測驗。

  考察材料力求做到客觀真實地反映幹部個人情況,考察結果由委黨組指派專人向考察物件反饋並實行考察責任制;三是實施有效監督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參與幹部選拔工作,對選拔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監督;四是實行任前公示制。凡晉升處級及處級以下幹部下發正式任職通知前,在一定範圍內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堅持有反映必查證。對查實的問題,影響幹部任用的,不予任用。不影響任用的,也要向本人“打招呼”,敲警鐘。對反映的問題足以影響任用但一時又難以查證的,暫緩任用;五是實行幹部任免表決制。黨組討論提拔處級幹部時採用無記名投票表決方式,有效地防止了“一言堂”現象發生;六是實行試用期制。從20XX年以來,我委機關凡晉升處級職務的幹部,都實行一年的試用期。這些措施使我委的幹部任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證明,效果較好。

  20XX年7月以來委黨組根據工作需要,對機關處級及以下幹部進行調整、交流、輪換共40人次。其中,處長轉任員2人,副處長晉升處長4人,助理調研員晉升調研員1人、轉任副處長3人,確任軍轉幹部助理調研員1人,科員晉升副處長8人、晉升助理調研員6人,副主任科員晉升主任科員8人,科員晉升副主任科員2人。交流到直屬單位任職5人,這些幹部的晉升、調整和交流均按幹部任免的任職條件,在編制職數限額內調整,沒有超編超職數配備幹部。

  三、切實遵守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我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切實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做到了對本級的幹部任用,不符合規定程式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幹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幹部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審批。在遵守幹部人事紀律方面,領導和職能部門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黨組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在幹部任用中堅持按照《條例》、《辦法》規定的程式和紀律辦理,在提名、討論等各個環節上,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不搞個人說了算;委分管領導帶領人事部門的同志在幹部任用的各個環節上堅持原則,積極給黨組當好參謀,嚴格執行操作程式;紀檢監察部門的同志積極參與幹部任用工作的全過程,充分發揮了對幹部任用工作的監督保障作用。

  幾年來,我委在幹部人事工作中,嚴格執行《條例》、《辦法》規定的各項程式。堅持“五公開”***職位公開、崗位職責公開、任職條件公開、符合基本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公開、考察物件公開***,落實群眾在幹部工作中的“四權”***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使我委的幹部任用工作得到了省直人口計生系統廣大幹部群眾的認同。

  四、認真落實“十條禁令”和“十八條措施”,規範人事部門幹部行為

  按照“十條禁令”、和“十八條措施”的規定和要求,委黨組和人事處認真學習,並將《組織人事部門幹部行為規範》貫徹落實到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項具體實踐中。委黨組要求人事幹部認真做到:一的強化政治觀念。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任人唯賢、注重實績、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幹部;二的強化組織觀念。嚴格遵守幹部人事紀律,不講無原則的話,不辦無原則的事;三是強化法制觀念。執行《條例》規定的“十不準”,堅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程式不變通,不走樣,嚴格按程式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確保選人用人的程式準確到位。在規範辦事程式方面我們也做了大量具體細緻的工作。特別是人事處在承辦幹部任免材料中,嚴格按照省委組織部的要求,認真規範幹部任免材料。凡是要報省委審批的,從請示報告的內容,黨組討論記錄、紀要,民主推薦情況,考察報告的撰寫,到任免報告表的填寫製作以及收集擬任副廳級幹部個人的照片、製作軟盤等,都嚴格按照要求認真辦理。對委黨組管理的幹部任免,也按照省委組織部的要求,規範任免材料。在材料內容的填寫上,做到了客觀、準確、細緻,不重、不漏,不犯技術性的錯誤。

  近年來,我委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和《辦法》,不斷開拓創新、積極探索,進行了一些實踐,也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此項工作還需進一步完善。

  篇三:幹部

  二年來,我鎮高度重視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鎮發展大局,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的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依法任免等程式辦事,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不斷創新,務求實效,確保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在我鎮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促使我鎮幹部的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現回顧二年來幹部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鎮現有在編在崗幹部職工XXX人,其中經濟開發區佔編6人,借調XXX3人,下設7個辦公室,其中中層正職10名***包括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1名***,副職8名,為交叉任職或多崗兼職中層幹部事業心、責任感較強,能團結和帶領身邊的同志一道,較出色地完成黨委政府部署各項任務。兩年來共提拔了中層幹部12名,其中提拔為中層正職7名,分別為工貿經濟辦主任1名,農業經濟辦主任1名,村鎮建設辦主任1名,綜合治理辦主任1名,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1名,人武部副部長1名,黨政綜合辦主任1名;中層副職5名,其中黨政綜合辦副主任1名,綜合治理辦副主任1名,村鎮建設辦副主任1名,工貿經濟辦副主任1名,綜合文化站站長***副主任***1名。鎮黨委加大對優秀年輕幹部和女幹部的培養力度,新提拔的12名幹部中,80後幹部5名,女幹部2名,本科學歷9名,大專學歷3名,幹部的年齡、性別、學歷結構進一步優化。

  二、主要做法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以《條例》為準繩,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對照《條例》規定,客觀、準確地衡量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作風、領導能力和業務素質、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以及廉潔自律情況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質好、科學文化水平高、組織領導能力強、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選拔進各級領導班子。在實際工作中,做到了“四個注重”:

  一是看品德,注重選拔靠得住的人。“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這是我們一貫的選人用人的基本準則之一。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加強對幹部思想政治素質的考察,不僅看幹部一時一事的表現,而且看其在一個相對較長時期內的整體表現;不僅看幹部的平時表現,而且看其在關鍵時刻,重大問題面前的表現,特別看其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不僅看幹部八小時以內的表現,而且看其八小時以外的表現,全面瞭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堅決克服重才輕德現象,防止幹部“帶病”上崗。

  二是看潛質,注重選拔綜合素質高的人。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還注重大力選拔年紀輕、學歷高、實踐經驗豐富、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幹部,不唯資歷,特別是加大了對具有一定學歷的高知識層次幹部和業務拔尖人才的選拔力度,從而樹立了良好的幹部任用導向,有效地防止和糾正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三是看實績,注重選拔有本事的人。注重幹部的實績考核是公正、準確地發現並及時、果斷地選任優秀人才的一條重要途徑。一直以來,我們都十分注重對幹部的實績考核並堅持憑實績用幹部,大大激發了機關幹部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形成了一種幹實事、創實績的氛圍。讓那些政績突出的領導幹部得到及時的提拔使用,而讓那些政績平平,只有“唱功”而沒有“做功”的人得不到重用,保證了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與促進幹部幹事創業相互作用。

  四是看公論,注重選拔群眾基礎好的人。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十分注重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把衡量幹部的尺子交給群眾,依靠群眾選拔幹部,充分尊重群眾的意見。在幹部考察過程中,我們儘可能放大放寬考察面,多聽群眾意見。同時,我們還經常根據幹部考察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擴大群眾的參與面,準確地掌握幹部的民意情況,對於多數群眾不認可的幹部,堅決不予提拔。從而杜絕了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現象,進一步增強了幹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貫徹落實中存在的意見和建議

  我們以此為契機,加大對《幹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宣傳力度,強化工作措施,加快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儘快建立“能上能下、充滿生機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

  1、AB崗和交流輪崗,激發幹部隊伍活力。根據工作需要,設定AB崗和交流輪崗,加強中層正職與正職、副職與副職之間的交流力度。這種幹部交流輪崗,不僅有利於幹部在不同工作環境中鍛鍊提高,還有效促進了幹部之間的凝聚力。

  2、加大創新干部教育培訓和監督工作的力度。做好新世紀、新階段的幹部監督工作任務十分繁重。我們要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提高幹部自身素質和綜合能力;建立幹部後備力量人才庫,加強對一般幹部的培養鍛鍊,形成人才梯隊,防止人才斷接局面的發生;堅持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一手抓,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程監督,不斷改進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實現幹部監督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

  篇四:縣委幹部選拔任用情況工作總結

  各位委員、同志們:

  我受縣委會委託,按照中組部關於落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有關任務的通知***組通字〔〕51號***的規定,向本次***擴大***會議報告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一、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情況

  ***一***堅持“一個要求”,在經常性教育中貫徹落實條例。

  根據“領導幹部熟悉條例,組織人事幹部精通條例,群眾瞭解條例”的要求,縣委堅持把條例列為中心學習組重點學習內容,強化貫徹執行條例嚴肅性,組織部門把條例作為學習的核心內容,對條例進行反覆學習和討論,提高組工幹部正確理解、運用和執行條例能力。

  ***二***做到“兩個堅持”,在用人標準和原則上貫徹落實條例。

  為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建設一支善於治國理政、敢於開拓創新的高素質幹部隊伍,新一屆縣委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認真把握用人標準,規範操作程式,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把握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

  1、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用好的作風選人。

  縣委始終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重政績,重“公認”,把一批有本事、能幹事、幹成事、好共事的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在幹部調整中,縣委堅持按照條件、標準、原則,調整和使用領導幹部。年,調整鄉鎮、縣直部門領導班子“一把手”76人次。為規範幹部工作,縣委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對科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監督的意見、縣領導幹部重大事項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試行***、縣委管理幹部任前公示辦法等制度,幹部工作步入規範化、科學化管理軌道。

  2、堅持德才兼備標準,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第一,突出以德為本,注重政治標準。縣委在貫徹條例中,結合縣發展和需求實際,在每次調整幹部之前,提出調整原則和細化標準。第二,突出以政績取人,注重群眾“公認”。在選用幹部過程中,堅持看政績和貢獻。把群眾“公認”作為考察提拔幹部的重要環節,充分體現群眾“四權”,讓群眾充分參與,對多數群眾不認可的幹部不使用。年新提拔的83名科級幹部,都是在民主測評中評價較好、群眾普遍認可、業績突出的幹部,實現了組織滿意和群眾滿意。第三,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賢。為選好人、用好人,始終把貫徹執行條例作為衡量幹部工作的重要標準,不遷就、不照顧;重德才兼備,不求全責備;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真正體現了黨的幹部路線。

  ***三***嚴把“三個關口”,在規範程式中貫徹落實條例。

  1、嚴把推薦考察關。一是認真研製考察方案,對考察的工作目標、方法步驟、時間安排及工作紀律進行精心的編制。二是制定了關於實行幹部考察工作責任制的意見,對幹部考察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質好、工作經驗豐富、熟悉幹部工作的相對穩定的幹部考察隊伍。三是認真做好考察推薦各個環節的工作。採取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實地考察、個別談話、與考察物件直接面談等程式進行全面考察。對考察物件所屬部門延伸到鄉鎮工作的,或考察物件在現單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實行了主管部門和原單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結果的真實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嚴把醞釀關。為擴大黨內民主充分發揮集體領導的作用,縣委對擬任用的幹部,在提交會之前充分醞釀。一是個別醞釀,對領導職務擬任人選,縣委主要領導、組織部負責同志在縣領導層之間對擬任人選進行個別溝通、徵求意見,對於鄉鎮正職人選主要徵求、人大、政協主要領導的意見;鄉鎮副職人選主要徵求鄉鎮主要負責同志的意見;部門正職除徵求、人大、政協主要領導意見外,還徵求分管領導的意見;部門副職主要徵求分管領導和部門主要領導的意見。二是在個別醞釀的基礎上,召開書記辦公會進行反覆醞釀。三是在縣委會召開前,就擬提拔幹部人選與縣紀檢、監察、政法、審計、信訪等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審查。

  3、嚴把討論決定關。縣委在討論決定幹部任免時,堅決執行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凡涉及幹部任免事項或重大決策,都堅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的規定,做到沒有經過組織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經充分醞釀的不研究,群眾有反映、紀檢監察部門沒有查清的不研究。縣委會討論決定幹部任免全部實行票決制,票決前各位充分發表各自的意見,形成共識後,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年,縣委共11次對272名科級幹部任免實行投票表決,均實現滿票通過。

  ***四***落實“四項權利”,在發揚民主中貫徹落實條例。

  1、落實群眾“知情權”。堅持在考察前把推薦的職位及條件、考察目的、任務與考察單位進行溝通和徵求意見,讓幹部群眾先知情,再推薦。重點考察時,堅持考察預告制,給群眾充分發表意見的時間和渠道。

  2、落實群眾“參與權”。在推薦工作中,明確規定群眾參與推薦的範圍、層次、人數和比例。在具體實施中,除要求各單位、各鄉鎮全體機關幹部參加外,還將考察面擴大到七所八站、村支兩委負責人、“兩代表一委員”、以及外來投資商、離退休老同志和服務物件等領域,擴大了群眾參與面。

  3、落實群眾“選擇權”。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把在民主推薦中得票數相對較高的幹部確定為重點考察物件,經過重點差額考察瞭解和徵求意見後確定擬任物件或提名物件。年,共對93名幹部進行了重點差額考察。

  4、落實群眾“監督權”。嚴格執行任前公示制和堅持任職試用期制,對群眾反映較大的幹部堅決不予任用。對在任前公示中有舉報的,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待。對試用期滿的人員,經考核勝任後,才辦理正式任職手續。年,共對83名擬提拔任用的人員進行了公示,對20名科級幹部實行試用期。

  ***五***採取“五項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認真貫徹執行條例。

  1、堅持正職擬任免人選徵求全委會意見制度。在縣委全委會閉會期間,凡涉及鄉鎮黨政正職及部門一把手的任免事項在提交會討論前,對擬任免正職人選向縣委委員徵求意見。年,共對22名正科級幹部的任免職徵求了縣委委員的意見。

  2、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增強幹部隊伍活力。大力推進領導幹部跨領域、跨行業、跨鄉鎮交流力度。年在鄉鎮和部門班子調整中,在遵循大穩定小調整原則的前提下,把部分在邊遠、艱苦鄉鎮工作10年以上的科級幹部交流進縣機關或縣城附近的鄉鎮工作;把部分35歲以下的年輕幹部交流到鄉鎮任職。全年共交流領導幹部66名,其中:鄉鎮交流到縣機關26名,從縣機關交流到鄉鎮7名,鄉鎮之間交流33名。

  3、加大對不稱職、不勝任、甚至不作為的現職領導幹部的教育懲處力度。採取誡勉談話、免職或降職等組織措施,對不稱職、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嚴格進行處置。年,從重要崗位調整下來的幹部有24人。***其中:降職5人,免職17人,降級2人***。

  4、大膽探索和嘗試。為引入競爭機制,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全縣範圍內對雍陽鎮黨委書記、縣政府辦常務副主任、縣民政局常務副局長三個職位進行公推直選。為提高部分任副職時間長,群眾公認,實績突出的優秀幹部的職級待遇,新一屆縣委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增設了18個正科級常務副職職位。通過“公推直選”、增設常務副職形式,實現了激活幹部愛崗敬業、爭先創優、敢為人先的動力,同時形成縣委正確的用人導向。

  5、改革用人機制,下放用人許可權。新一屆縣委出臺了進一步完善鄉***鎮***黨委領導班子工作機制的意見,縣委明確規定鄉鎮內設機構和由鄉鎮管理的站、所,其幹部任免由鄉鎮黨委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出任免決定後,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這項政策的出臺,做到鄉鎮黨委責、權、利的有機結合,充分調動了鄉鎮站、所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了鄉鎮黨委領導和部門業務指導的有機結合,體現了黨管幹部和屬地管理的原則,鄉鎮站、所幹部職工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六***堅持“六項制度”,在監督檢查中落實條例。

  1、堅持領導幹部談話制度。縣委對幹部作出任免決定、宣佈任免職前,縣委主要領導、分管副書記、組織部長和紀委書記都要與每位任免職的幹部進行談話。年,對272名任免幹部進行了談話。同時對個別幹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響任職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提醒,打“預防針”,防止幹部“帶病上崗”。通過各種談話,促進了幹部的健康成長。

  2、堅持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和任期審計工作制度。對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手續的黨政機關、群團組織和事業單位的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進行離任審計。年度對部分現任科級領導幹部進行了屆中審計。

  3、堅持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縣委會討論決定前,縣委組織部都要徵求縣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認真把好“任前監督”關、“屆中審計”關和“離任審計”關。特別是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調整考察時,紀檢、監察共同參加,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堅持領導集體決策重大問題報告制度。縣委要求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凡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專案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集體討論決定,認真做好議事記錄。並對各單位的執行情況定期督促檢查,對違反制度的特別是問題嚴重的人和事,果斷進行了糾正或處理。

  5、堅持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檢查制度。在幹部選任工作中始終做到“五查”。即:“自己查”,縣委把貫徹和落實條例的情況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主要內容,並在年底進行自查;“經常查”,將學習貫徹條例情況納入各黨委***黨組***考核範圍,建立長效檢查機制;“專項查”,對群眾反映強烈,意見較多的部門和幹部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查”,即重點檢查管理幹部多的黨委***黨組***貫徹執行條例的情況。“聯合查”,由組織、人事、紀檢、審計、財政、信訪部門組成條例監督檢查聯席會議,互通訊息聯合查。

  6、堅持領導述職述廉制度。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都要對本部門在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貫徹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情況、履行職責情況等進行述職述廉,在述職述廉報告會上有針對性地開展初查自糾、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來。

  二、存在的不足和體會

  年,我縣在貫徹執行條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條例的學習和宣傳不夠,仍存在著學習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細等問題;二是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幹部考察考核體系及不同層次、不同職務特點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尚未建立,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工作力度不夠大;三是對貫徹執行條例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經常化監督檢查不夠。

  四點體會:一是堅持了政治堅定、群眾公認的原則選拔任用幹部,初步形成了廣納群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二是堅持了正確的用人導向,將選人用人引入競爭機制;三是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用人原則,達到組織滿意和群眾滿意的用人目標。四是堅持依靠群眾,信任群眾,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黨放心、群眾滿意、社會公認的幹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深入學習條例,進一步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重點抓好單位“一把手”、新走上領導崗位幹部和組工幹部對條例的學習、理解和執行。二是從整體上不斷推進幹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幹部考察考核體系。三是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和幹部選任工作的監督。從制度上突出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和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和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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