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生活隨筆感悟之看清自己很重要
看清自己,你可以更加明確前進的方向;看清自己,你才不致於走入歧途;看清自己,你才能夠明白自己需要什麼;看清自己,我們的路才會越走越順暢。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
上週四的時候,領導準備去小區看現場,領導讓原來隔壁辦公室看著很慣的小女子先去了現場,這個小女子一下子硬氣起來,在現場說說這個,指導指導這個,裝模作樣,好像自己了不起,在那裡誰也不看在眼裡,好像自己是個什麼似的,別人和她打招呼,她裝作沒有看見,臉看向了別人,這事完了以後,第二天,她來到我們辦公室準備顯擺自己,結果我們辦公室人的人誰也沒看她一眼,自己自討沒趣出去了。
想起一個小故事情不自禁地想與大家分享:山上的寺院裡有一頭驢,每天都在磨房裡辛苦拉磨,天長日久,驢漸漸厭倦了這種平淡的生活,它每天都在尋思,要是能出去見見外面的世界,不用拉磨,那該有多好啊!
不久,機會終於來了,有個僧人帶著驢下山去馱東西,它興奮不已。
來到山下,僧人把東西放在驢背上,然後牽著它準備返回寺院。沒想到,路上每當行人看到驢時,都虔誠地跪在兩旁,對它頂禮膜拜。一開始,驢大惑不解,不知道人們為何要對自己叩頭跪拜,慌忙躲閃。可一路上都是如此,驢不禁飄飄然起來,原來人們如此崇拜我。
當它再看見有人路過時,就會趾高氣揚地站在馬路中間,走起路來虎虎生風、腰幹瞬間直了起來!回到寺院裡,驢認為自己身份高貴,死活也不肯拉磨了,只願意接受人們的跪拜。
僧人無奈,只好放它下山。
驢剛下山,就遠遠看見一夥人敲鑼打鼓迎面而來,心想,一定是人們前來歡迎我,於是大搖大擺地站在馬路中間。那是一隊迎親的隊伍,卻被一頭驢攔住了去路,人們憤怒不已,棍棒交加抽打它……
驢倉皇逃回到寺裡,奄奄一息,它憤憤不平地告訴僧人:“原來人心險惡啊,第一次下山時,人們對我頂禮膜拜,可是今天他們竟對我狠下毒手……”
僧人嘆息一聲:“果真是一頭蠢驢!那天,人們跪拜的,是你背上馱的佛像,不是你啊!”
人生最大的不幸,就是不認識自己。離開位子,自己什麼都不是!
如果你擁有財富,別人只是崇拜的是你的財富,不是你,但你會誤會別人崇拜你;
如果你有權力,別人崇拜的只是你的權力,不是你,你誤會了別人崇拜你;
如果你擁有的是美貌,別人崇拜的只是你一時擁有的美貌,不是你,你誤以為別人崇拜你。
當財富、權力、美貌過了保質期,你就會被拋棄……別人崇拜的只是他們的需求,不是你。
人,最重要是看清自己扮演的角色。人常常會在現實與理想之間產生錯覺。沒有理想不會上進,脫離現實會貽笑大方。你得學著先做好員工,再學著做董事長。好高騖遠者,往往心比天高,命比紙薄;自甘墮落者,只能空自嗟嘆,惶惶終日。清楚自己有什麼,比知道自己要什麼更重要。
人生就是一場戲,我們都是戲中的一個過客,在這短暫的舞臺上扮演著自己的角色,可能有時候會身不由己,但只要我們做到最真實的那個角色,就會發現,人生雖然帶著臉譜,但絕對是最美麗的一個!
人生道路上的得到不是目的,而是過程。雖然苦,雖然絕不會想再來一次,但在回憶中是甜美的信心之旅,彷如人生。 如果你不能成為山頂上的勁鬆,那就當一棵山谷裡的小樹吧,--但要當一棵溪邊最好的小樹。 如果你不能成為一棵大樹,那就當一叢灌木,如果你不能成為一叢小灌木,那就當一片小草地。 如果你不能是一隻香樟,那就當一尾小鱸魚——但要當湖裡最活潑的小鱸魚。 如果你不能成為大道,那就當一條小路:如果你不能成為太陽,那就當一顆星星。 我們不能全是船長,必須有人來當水手。
風雨人生,不會事事如意;紛擾世界,不會處處悅心;是非俗世,阡陌紅塵,總有一些事,讓我們不順心;總有一些人,讓我們不滿意;總有一些路,讓我們走不通;總有一些理,讓我們悟不透;總有一些時侯,讓我們不快樂。學會人隨心變,心隨路轉。
看清自己,你可以更加明確前進的方向;看清自己,你才不致於走入歧途;看清自己,你才能夠明白自己需要什麼;看清自己,我們的路才會越走越順暢。
面對誘惑,我們應堅定;面對苦難,我們得堅強;面對困境,我們需從容;面對人生,我們要看清自己…
人生的道路是漫長而充滿荊棘的。但路邊也不乏誘人的景色,你可以佇足觀賞,調節緊繃的神經。但你必須清楚,你對那些誘人風景而言僅僅是個過客,請不要讓世俗的邪惡矇蔽你的心靈。你的目標在遠方,遠方閃著燦爛光芒的地方。
關於生活隨筆感悟之向生活致敬***二***
下班晚歸途中,我又看見了那位雙手沒有手指的拾荒者,永遠佝僂著背,背上是一個鼓鼓的袋子,左右手手腕各提一個袋子,面有菜色,看上去有些蒼老憔悴,嘴上的鬍鬚總是很乾淨。至於每次他所穿的衣服,看起來都很老舊,而且有些不合身。腳上則是一雙運動鞋,看上去應該是他撿來的,或者是哪位好心人贈送的。
他的生活看起來,和大多數人的生活都差不多,差別只是在於滿足的層次和起點。可能他也心有不甘,但面對現實,一種無奈只會萌生更多無奈。沒有能力,你就不配擁有明天。因而,知足是生活贈與那些懂得生活的人的快樂。
路燈下,昏暗的燈光照出了他身體的輪廓,雖然瘦小,但在這個陌生的黑夜裡,我是唯一那個打心裡尊敬他的人。他半蹲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撿拾水果攤老闆扔掉的水果,他沒有看見我,正如我看不見自己一樣。我停在自行車上,想著他那些食不果腹的日子。
事實上,我並沒有同情他,我知道,我沒有資格,我只能以自己孤高的靈魂向他致敬。我之所以尊敬他的原因,不是因為他沒有了十根手指頭,而是因為我覺得他在命運的捉弄下,依然能保持原有的自己,不降低姿態,向他人伸手乞討。
去年冬天,我在下班途中,看到一位住在天橋下的流浪漢,頭髮蓬鬆,滿臉汙穢,衣服破爛,但他的一個小舉動吸引了我的目光。他拿著一支筆在一個本子上寫著什麼,由於有段距離,我只能看見他握筆的手,在自己的精神領域,暢快的刻畫著。我不知道在那支筆下,什麼樣的文字會跳動?我也不知道,誰會在那個寒風徹骨的夜晚,繼續他的文字?我慢慢將目光挪開,明亮的夜燈光芒四射,我像個懦夫一樣,向黑夜逃去。因為,我不知道該怎樣面對生活?
與那位沒有十根手指的他相比,天橋下的流浪漢在某一瞬間贏得了我的尊重。他們的故事,我都不知道,我也不願參與。我想弄明白的是,衣服的整潔和靈魂的純潔,誰能更好的鍛造一顆堅強的心。
時常在大街上能看見一些衣著骯髒,滿身臭氣的流浪漢。有的是精神上有疾病的,有的是好吃懶做的,他們的年紀都不大,而且四肢健全,可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他會選擇在垃圾堆撿吃的呢?借用外婆的一句話:有手有腳,幹什麼不行?我時常和別人開玩笑,如果有一天我討飯,到了你家,你可要多給我點剩菜剩飯。其實那真的是一個玩笑,生活中我雖然我有些邋遢,但我的靈魂某個部分,一直保持最原始的樣子。要是真有那麼一天,我寧願有尊嚴的死去,也不允許這樣的侮辱。當然,我不是在宣揚自己有多高貴,我只是在表明自己對生活的一種決絕態度。
以前曾看過一個新聞,說的是一位從未出過遠門的男子,帶著行李來到大城市打工,幾天過去了,身上的錢幾乎用光,別說住店,就是吃飯也是問題。在餓了兩天後,在眾人驚愕的目光中,他跑向街邊的一棵樹,啃起樹皮來。之後我又看了下下面的評論。有人罵他老實迂腐的,有人稱讚他寧願捱餓也不偷搶的。不過在我看來,他寧願捱餓而不做壞事,這就是一種純樸,也是種做人的高貴品質。至少在生活裡,他比那些坑蒙拐騙的人,更懂得珍惜自己。
生活公正對待每一個人,沒有十根手指的他,看起來勤勞本分,樂於生活,樂於做自己。天橋下的流浪漢,用一支筆將身體和靈魂隔開,這是一種對生活解讀方式。而那位寧願捱餓也不做壞事的老實人,他用做人的簡單與純真,向生活致敬。而我呢?我該怎樣面對自己的生活?
至今進入社會已經有五年多了,從那位一直覺得自己還年輕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開始害怕與歲月正面相逢的小男人了。在這些歲月裡,我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我也知道本應該堅持的,而自己卻放棄了的是什麼?其實我與大多數的同齡人都有所不同,我是一個內心孤獨卻又喜歡孤獨的人,我喜歡那種安靜,喜歡在城市的燈火裡參悟。我深知,我內心的那些的苦楚,都是因為那些得不到的生活。其實我不應該埋怨的,慵懶的生活不會有美好,只會是墮落,頹廢和消極。
一直以來,我總覺得我的生活中缺少些什麼?不願無聊發呆,卻又沒恆心做事。加之性格偏於內向,不喜與任何人走的太近,所以到最後,我甚至不能確定自己擁有朋友。平日裡,我雖然愛開玩笑,時常一副嬉皮笑臉的樣子,但我很少向人展示自己的內心。我不願意像祥林嫂那樣,四處訴說關於兒子阿毛被狼叼走的悲情故事。因為,你的傷疤,在別人的眼裡,除了猙獰,還有些可笑。既然如此,何不掩藏所有,讓自己的內心去默默承受。
初中畢業時,一直不喜歡臉上那些小痣的我,在一個路邊攤上祛了痣,所謂祛痣,就是用白石灰加上些什麼,攪拌均勻,放在一個小瓶子裡,然後我就看見那個老頭子用一根小竹籤,在小瓶子裡沾一點藥泥,輕輕塗在我臉上的痣上。由於老頭子的粗心,藥泥沾的太多,所覆蓋的面較大,再加上後來的感染,我的臉上就留下了幾個小疤痕。當時藥泥在我臉上灼燒的疼痛感,一直延續到今天。本來就自卑的我,就變得更加自卑了。
那時的我,無疑是孤單的,在我最需要安慰的年紀,沒有任何人關心,外公外婆就平平淡淡的說了句:不應該祛痣。後來,過年爸媽回來後,當我提起我臉上的那幾個小疤痕時,他們非但沒有關心,而是責備。當時,我非常受傷,沒有人能理解破相的的那種痛苦。有一段時間,有同學拿我臉上還是紅褐色的疤痕取笑我,我表面裝的滿不在乎,其實非常在意。甚至有那麼段時間,我曾想過尋短見,當然,這些都是小孩子敢想而沒有勇氣做的事。
最先開始,我不敢照鏡子,後來,我慢慢買一些祛疤藥擦,雖然效果不佳,但能給我一種恢復的希望。隨著時間推移,祛疤藥停止用了,也慢慢接受了疤痕的存在。但每次照鏡子,我都後悔不已。轉眼間,我臉上的疤痕已陪伴了我十個春秋,儘管疤痕暗淡了不少,可我卻在這種疤痕的自卑中越來越清醒。
以前我曾常說:如果沒有臉上的幾個小疤痕,我會怎樣怎樣?直到現在我才想明白,疤痕實際上與我的生活並沒有多大的
關係,就算我臉上沒有疤痕,我也討不了她的歡心,因為,我自己放棄了自己。
記得一二年冬天,我到天府廣場閒逛,我看到了一位滿臉疤痕的女生,整張臉都被燒燬,看上去有些嚇人,我看了看她,她似乎發現了我異樣的眼光,有些驚恐的疾步而去。我猜她早已習慣了這種眼神,但對於她,每次都是一種傷害。我不知道她有什麼樣的生活,但至少,我尊敬她,正如她尊敬生活,尊敬自己一樣。
只有先學會尊敬自己,你才會發自肺腑尊敬生活。到底什麼才是尊敬生活呢?尊敬生活就是一種承認自己,感恩別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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