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大路考重點專案技巧
科目三,又稱大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一些關於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變更車道
當聽到語音提示:“請變更車道”後。隨即:打右燈、看右鏡、3秒後才能動方向盤***假如是走同向考道的右側,就要打左燈、看左鏡、3妙後動方向盤***,慢慢地變更到相應的車道,這個路段有點是下坡,可以帶點剎車,假如前面有其他的考車,要保持車距,當聽到語音提示:“變更車道完成”後,慢慢讓車保持直線行駛。切記:變道不打燈和打燈不到3秒就動方向盤,都扣10分。
黃色減速帶:變更車道完成後,再往前走會看到3條黃色的減速帶,減速帶考車語音是不會提示的,只要你眼睛往前看,會看到地面上的3條黃色減速帶,快到減速帶時,不管你是掛幾擋行駛,每條減速帶都要點一下剎車,點剎車時感覺車身停頓一下就行了,不能熄火。
:人行橫道
當聽到:“前方人行橫道有行人通過”語音提示後,立即降低車速***假如是一擋就無所謂***,快到人行橫道線,必須提前閃燈。看準人行橫道線,把考車停在人行橫道線的白色線外,不能靠得太近,方法是:目測考車的前蓋板快要接近人行橫道線白色線時,就立馬踩離合、踩剎車、拉手剎、回空擋停車;踩著離合,踩著剎車也可以。當電腦語音提示:“行人已通過人行橫道”後,閃燈、鳴喇叭平穩地起步進入下一個考試專案。
注意點:快到人行橫道和起步時都必須閃燈。
:直線行駛
當聽到語音提示:“前方以每小時35公里左右速度直線行駛”***直線行駛的路段有點上坡而且路有一點彎***這個時候,我們要做的是:眼睛看著前方,儘量看得遠一點,視野放寬闊一點,目測路兩邊的路邊線,輕輕地給一點油,踩離合、掛二擋、逐步變換擋位至3擋,變換擋位時不能低頭看擋杆***不能掛錯擋,掛錯擋不及時修正,扣10分***;雙手輕握方向盤,不要抖、不要晃、不要慌,假如方向跑偏了一點,轉向角度5°左右修正。假如你連方向控制不穩,以後上路怎麼開車??
注意點:①、方向控制不穩,車身不穩抖動、考車不能直線行駛,不合格!!!
②、車速高於或等於40km/時,不合格!!!
③、壓路邊線、不瞭解車輛行駛速度***即速度不夠30km/時***扣10分!!!
凡路考的朋友一定經過了韶關的長訓,去過韶關長訓的朋友一定學會掛擋了吧。連從1擋到3擋都不會或者不熟練或者沒有信心,建議直線行駛“前方以每小時35公里左右速度直線行駛”這一項放棄。放一擋慢慢地往前晃吧,只是扣10分而已。東森考場的考車車況都不錯,我看過大部分考車都是新車,比車管所考9選3和倒樁的車好多了。建議想考100分或不服輸的人,第一次一定要考,即使不合格還有一次機會嘛。除了直線行駛,其他專案我都是掛2擋考完的。
而且:從一擋換到三擋、考車達到每小時35公里的速度、並保持35公里行駛的時間大概5秒鐘左右,直線行駛就完成了。
:路口掉頭
當語音提示說:“請在前方掉頭”我們要先閃燈、打左燈、3秒後再動方向盤,看清楚地上的箭頭標誌,按照地上的箭頭標誌去走。掉頭的路口很寬,大家不必擔心。調整方向盤,儘量圍繞著路的中間走,掉頭路口的地下路邊線不怎麼清晰,視力不好的人就吃虧了,記住:路兩邊的實線不能壓。到了掉頭路口,這也就意味著考試行程已經過了一半了。路考的關鍵環節都過去了。
:學校區域
當我們轉過彎後,眼睛要目測路右邊的路牌,會見到有“前方學校、注意兒童、十字路口、學校區域、公交車站”的牌子,只要見到牌子就閃燈、見到上坡、彎道、路口、圓桶都要閃燈;車速要保持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如果是一擋就無所謂,慢慢地往前晃悠吧。這裡關鍵字眼是:閃燈。
:燈控路口
快到紅綠燈路口時,考車語音會提示:“前方通過路口”,這時我們必須要閃燈、車速要低於30KM/時,按指示燈通行。切記:在黃燈和紅燈時,都要等訊號燈變綠了以後才可以:閃燈、鳴喇叭、平穩起步通過路口。假如前面的考車在綠燈下通行後,你千萬不要跟著前面的考車一起走,等到下一個週期綠燈再通過。停車時必須停在停車線內,不得將考車停在斑馬線上或路口內。
:公交車站
當過了紅綠燈,繼續往前走,考路會有點上坡,車子可以給點油。當路右邊的牌子顯示是公交車站:這時我們必須要閃燈、可以多雙閃幾下,把車速降低到每小時30公里。路邊實線不能壓。
:回程路口***市內東、西考場,黃格線內不能停車:停車不合格***
當考車過了公交車站,前面會出現一條人行橫道線,是一個沒有燈控的路口,我們必須閃燈通過,可以多雙閃幾下。反正多閃燈不扣分。要注意左、右後方來的考車和前方停下來的考車。
:終點
到了終點後,會聽到語音提示:“考試結束,成績合格……”。這時:一定要聽從考官的指示,把車停在指定的位置地點。然後:踩離合、踩剎車、拉手剎、回空擋。路況就此圓滿結束!
:夜間行駛扣分點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