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計程車油補發放標準

  北京計程車油的補發放標是什麼?想必在北京的各位司機大哥非常關心。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北京市發改委官微釋出訊息:從1月15日起,北京將取消計程車燃油附加費。15日至21日定為過渡期,已調整計價器的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1月22日起,本市所有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北京發改委解釋為何未調降燃油附加費】

  隨著國內成品油價格持續下跌,一些城市陸續對計程車燃油附加費做出了調整,作為首都的北京卻不在其中。有北京市民反映,目前92號汽油最近3個月的降價幅度已經超過每升0.8元,但是北京的計程車燃油附加費仍然紋絲不動。

  北京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告訴《經濟日報》記者,2013年7月,北京公佈實施了《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實施當日油價為7.57元/升。根據該辦法,燃油附加費實行動態調整機制,3個月為一個週期,週期內油價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油價波動未達到0.8元/升時,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

  據瞭解,2013年7月1日以來,北京已經過6個調價測算週期,變動幅度分別為:0.22元/升、0.24元/升、0.18元/升、0.24元/升、0.14元/升和0.67元/升,均未達到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機制規定的變動幅度。

  為什麼官方測算的數字和市民感覺不一致?該負責人表示,北京的油價變動浮動計算並不是單純計算當下低價與3個月前高價的差值,而是用“加權累計平均值”減去起始油價,而“採用定期測算加權變動幅度的方法,主要是為適應國家新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降低油價頻繁變動對計程車行業和社會的影響。”

  目前,北京正處於計程車燃油附加費第7個測算調整週期之中。如果週期內成品油價格繼續下調,油價加權累計平均值達到6.77元/升,即與政策執行時7.57元/升的起始油價比,變動幅度達到0.8元/升時,北京將下調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標準。

  記者注意到,第六個測算調整週期***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6.9元/升的平均油價,與起始期油價相差0.67元/升,離0.8元/升這個下調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的觸發標準已經不遠。

  北京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他們正會同市交通委密切關注油價變動,按照《辦法》規定測算調整計程車燃油附加費標準。

  計程車燃油附加費是否要取消

  “昨天,國內油價迎來新一輪調整視窗,根據北京市發改委釋出的最新汽油零售基準價格,92號汽油的最高零售價格為6.63元/升。北京青年報記者梳理資料發現,92號汽油的價格已經降至5年來最低。油價已經實現了“九連跌”,但是和油價變動幅度進行聯動的北京計程車燃油附加費仍然沒有取消的跡象。”

  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以及官方提供的油價變動浮動測算辦法,儘管92號汽油目前已經是2009年9月30日以來的最低價,卻仍然達不到取消1元計程車燃油附加費的標準。

  疑問 油價仨月降0.92元 燃油附加費還在收

  去年,北京市發改委釋出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將北京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標準與油價變動幅度實行聯動。根據規定,聯動以3個月為一個週期,定期測算油價變動幅度,調整燃油附加費標準。92號汽油的最高零售價格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如果油價波動未達到0.8元/升時,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

  昨天,隨著新一輪油價的調整,北京市發改委也釋出了最新汽油零售基準價格,其中和計程車燃油附加費“捆綁聯動”的92號汽油的最高零售價格為 6.63元/升,這個價格是自2009年9月30日以來的最低價。“按照規定應該取消1元錢的計程車燃油附加費了吧?”經常打車的徐女士對於數字特別上心,她說,按照3個月的週期,12月13日往前推3個月應該是9月12日,9月13日的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為7.55元/升,現在的價格為6.63元 /升,油價的“變動幅度”為0.92元/升,已經超過了0.8元/升的標準。

  昨天晚上,最新油價“出爐”後,北青報記者詢問了多位計程車司機,他們均表示尚未得到將要調整燃油附加費的訊息。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油價變動幅度由市交通委運輸局測算。當油價變動達到燃油附加費調整幅度時,由市交通委運輸局提出調整燃油附加費申請,經市發展改革委同意,對外公佈實施。昨天早些時候,北青報記者詢問市交通委運輸局時,未得到調整燃油附加費的相關資訊。

  解讀 測算油價變動幅度 並不是高價減低價

  對於徐女士的這種疑問,早在一個月前油價“八連跌”的時候就有人提了出來。騰訊微博網友楊先生說,從8月15日至11月15日的3個月時間裡,北京92號汽油的價格從7.78元/升下降到了6.76元/升,價差為1.02元,但是計程車燃油附加費也沒有因此而變化。實際上,根據測算方法,油價變動幅度並不是在用高價減去低價,也不是任意拿出3個月的資料進行比對。

  北京市發改委此前給出的計算方法中提到,油價變動幅度以每3個月為週期進行計算,在一個計算週期內,用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加權累計平均值” 減去起始期油價,即為油價變動幅度。首次起始期油價為《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執行日2013年7月1日的油價***7.57元/升***。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計算“加權累計平均值”需要把涉及到每個價格結合實際執行天數進行計算,而且油價變動幅度以每3個月為週期進行計算,即使出現了暫時的價格大幅度波動,但最終測算出來的結果有可能是油價變動幅度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