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家長篇
在每年發生的中小學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小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無論是老師還是家長,都對應該對學生做好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比簽訂好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簽字家長篇明確自己的教育責任。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的範文,希望你喜歡。
篇一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學生溺水事故頻發,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的防溺水安全簽訂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大力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在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不聽,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雲縣後箐中學
20XX年8月31日
篇二
臨近夏季,氣溫炎熱,全國各地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政和縣學校安全工作精細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加強對學生課後、週末、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3265232***,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並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若視生命如兒戲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後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珍愛生命、安全成長。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後,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xxx年級xxx班學生
學生姓名:xxx
家長***簽字***:xxx
東平中學
20XX年3月
篇三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現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根據教育局檔案精神,制定學校和家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庫、水溝、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7、家長履行學生上學和放學途中以及放假期間的安全監護責任、做好孩子溺水防範工作。
8、學校設立學生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家長和學生相互監督及時報告學校處置,電話:82223122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後仍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鎮第二小學
20XX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