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法制手抄報格式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法制手抄報要怎麼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小學生法制手抄報的圖片

  小學生法制手抄報圖一

  小學生法制手抄報圖二

  小學生法制手抄報圖三

  小學生法制手抄報的資料

  法律名人名言

  1、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快樂的話,那麼法律作為一件無用之物自己就會消滅。——洛克

  2、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羅·伯頓

  3、沒有哪個社會可以制訂一部永遠適用的憲法,甚至一條永遠適用的法律。——傑斐遜

  4、人類對於不公正的行為加以指責,並非因為他們願意做出這種行為,而是惟恐自己會成為這種行為的犧牲者。——柏拉圖

  5、人類法律,事物有規律,這是不容忽視的。——愛獻生

  6、人類受制於法律,法律受制於情理。——託·富勒

  7、人們通常會發現,法律就是這樣一種的網,觸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網而過,大的可以破網而出,只有中等的才會墜入網中。——申斯通

  8、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其真實含義是財富。——愛獻生

  9、人民的幸福是至高無個的法。——西塞羅

  10、人民應該為法律而戰鬥,就像為了城牆而戰鬥一樣。——赫拉克利特

  法律案例

  因朋友與女友私奔沒有路費,為哥們義氣,法肓少年周某***系未成年人***幫助朋友羅某***未成年人***搶劫學生,共搶贓款200餘元。近日,河南省羅山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9月,因好友劉某與其女友外出務工沒有路費,為了哥們義氣,被告人周某便打起中學生的注意,夥同羅某***已判刑***竄至羅山縣一中學門口,攔住該校學生楊某等4人,向他們要錢無果後,便將4名學生挾持到學校後面的空煤場內,對其中三名學生拳打腳踢,並用撿來的木棍毆打三名學生,共搶走三名學生261元,後被告人周某逃離現場。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的手段強行搶走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被告人周某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案發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

  法院根據被告人周某犯搶劫罪的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同時體現對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懲罰為輔、教育為主”的原則,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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