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從嚴治黨心得
在這次的國有企業從嚴治黨的學習中,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紀律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在此分享心得。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篇1
從嚴治黨主題教育活動以來,我認真學習了黨的建設系列講話精神及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精神,積極參加主題教育各項活動,對從嚴治黨有了更為深刻的認識和體會。
一、管黨治黨一刻不能鬆懈
辦好中國的事,關鍵在黨。只有從嚴管黨治黨,才能確保黨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歷史程序中始終成為堅強領導核心。對我們這樣一個有八千五百多萬黨員、在十三億多人口大國長期執政的黨,管黨治黨一刻不能鬆懈。指出:“如果管黨不力、治黨不嚴,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黨內突出問題得不到解決,那我們黨遲早會失去執政資格,不可避免被歷史淘汰。這決不是危言聳聽。” 政黨作為一種為實現特定目標而組織起來的政治組織,自身建設和管理的好壞,決定著其生存和發展。這些年來,世界上一些老牌執政黨衰敗落伍、丟權垮臺的教訓極為深刻。無產階級政黨作為工人階級實現其偉大歷史使命的先進部隊,更應高度重視加強黨的自身建設,確保始終走在時代前列,肩負起歷史使命。
二、強調“嚴”字當頭
黨的以來,“八項規定”的頒佈、實施以及一系列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件的公佈、處理,痛批“四風”與“四風”蔓延態勢的有效遏制,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起步,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查處腐敗分子,堅持“蒼蠅”、“老虎”一起打,表明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嚴”字當頭的治黨風格。“嚴”則生威,中國共產黨是擁有8600多萬黨員的大黨,不“嚴”,難以治黨,難以解決目前黨的建設面臨的問題,黨的威信難以樹立起來。正是由於“嚴”,黨內積累的問題開始得到解決,黨重新贏得了群眾的認同和信任。
三、由從嚴治標走向科學治本
無論“八項規定”、反對“四風”,還是鐵腕反腐,都是治標之法而非治本之策。但治標能為治本創造條件、爭取時間。全面從嚴治黨的根本出路在於以制度管黨治黨,通過科學嚴密的制度安排,實現黨的建設常態化。黨的以來,在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進行集中清理的基礎上,著手製定和完善新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使黨的建設有章可循、有規可依。中央審議通過的《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後幾年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路線圖、時間表,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之中,使全面從嚴治黨走向依規治黨、依法治黨。由從嚴治標走向科學治本,重新釐定了黨的建設序列,明確了黨的建設思路。
四、必須提升能力素質。“打鐵還需自身硬”
必須掌握過硬的本領。隨著生活閱歷和工作實踐的積累,對自己的要求也要不斷提高,不能因為工作和生活的“安穩”就放鬆警惕、降低要求,要時刻保持積極向上的學習和工作狀態,不鬆懈、不懈怠,不斷提升工作素養和處理具體問題的能力。缺乏必要的能力素質,只會變成“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有了能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氣”,有了前進的自信。堅定了信心,就能更加從容地應對遇到的風雨、困難和挑戰。
五、必須端正工作作風。“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在工作作風上,必須發條緊繃、警鐘長鳴,要端正工作態度,增進對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充分向支部每位共產黨人學習,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氣和更高的熱情,時刻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自覺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踏踏實實為民服務。
篇2
通過全面從嚴治黨的教育學習,我深深認識到作為一名黨員幹部必須“嚴紀律、守規矩、多奉獻”;必須從“我”做起,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從嚴治黨的新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三嚴三實”,做“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黨員、好乾部。
從嚴治黨,必須從嚴落實思想建黨。一是要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作為黨員幹部要以黨章為武器加強黨性修養。必須始終牢記入黨誓言,以焦裕祿、楊善洲等模範人物為榜樣,對照宗旨檢查言行、修正座標,自覺講黨性、重品行、以實際行動作表率;二是要是堅定理想信念,以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核心,遵守政治規矩,以更強的黨性意識、政治覺悟和組織觀念要求自己,守紀律是底線,守規矩則要靠自覺。 從嚴治黨,必須從嚴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歷史已經證明,不受制約的權力,比然會被濫用,必然導致腐敗,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我們黨與腐敗現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作為一名黨員幹部必須積極參加黨組織的活動,要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制度學習,充分發揮制度建設在規範權力執行、防治腐敗中的根本作用。
要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學習,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從嚴治黨,必須從嚴加強作風建設。要對照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黃岡市委“八簡兩風”和市委“十個嚴禁、五個嚴格”要求,從小事做起,嚴格規範個人的言行,爭取成為一名“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黨員幹部。
嚴字當頭、從嚴要求、堅定理想。為基層服務、為黨的事業獻身,忠誠黨的事業,踏實工作,樂於奉獻。把做好每項工作、每件事情作為實現自己人生價值的“座標”,成為全心全意服務於民的黨員。
篇3
全面從嚴治黨,是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根本保障。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組成部分。全面從嚴治黨,對於各級領導幹部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將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
從嚴治官,使領導幹部在守紀律講規矩上作表率。同志指出:“講規矩是對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是對黨員、幹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能不能做到守紀律、講規矩,決不是小事小節,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在這一事關政治品質的問題上經得起考驗。一些領導幹部頭腦中還殘存著特權思想,總是對別人講紀律和規矩,卻把自己置身事外。從嚴治官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不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紀律和規矩面前人人平等。
從嚴肅紀,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守紀律講規矩,關鍵在於嚴格執行。從嚴肅紀,本身就是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的有效途徑。紀律只要制定,就要動真格的,不能搞“下不為例”;規矩只要建立,就不能只是說說而已,沒規矩成了真規矩。必須看到,目前還有一些黨員幹部的紀律和規矩意識還沒牢固樹立,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還沒完全形成。從嚴肅紀,就是要從嚴執紀,有紀必依、有規必循,違紀必究、違規必查。各級黨委應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處理不守紀律行為。
從嚴正風,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良好氛圍。有沒有牢固的紀律和規矩意識,與黨風密切關聯。從嚴正風,將為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培育良好的環境。作風不是一個人能左右的,但每個人的作風都會對作風的形成和變化產生影響。全黨人人守紀律、個個講規矩,領導帶頭守紀律、率先講規矩,必然會對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起到決定性作用。鍥而不捨、久久為功,就能在全黨培塑出嚴守紀律、嚴明規矩的精神風貌和行為規範。
篇4
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紀律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紀檢監察機關要貫徹落實好這一要求,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為黨的各項事業順利推進提供堅強保證。
第一,要突出紀律“挺在前”。紀律是黨的生命線,是管黨治黨之重器。全面從嚴治黨,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關鍵要靠黨內規則、嚴明紀律。指出,“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從已經查處的大量頂風違紀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黨員、幹部對紀律規定還置若罔聞,搞‘四風’毫無顧忌,搞腐敗心存僥倖。因此,在紀律上還要進一步嚴起來”。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實踐看,不良作風和腐敗行為背後反映的是黨的紀律鬆弛、規矩不彰的問題。規矩紀律一旦被破壞,黨員幹部拉幫結派,結成團團夥夥,把自己凌駕於組織之上,必然導致監督失靈、政令不暢、政治生態受損,從而削弱黨的戰鬥力與凝聚力,阻礙事業發展、損害群眾利益,危害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根基。因此,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
第二,要教育黨員“明底線”。底線是不可逾越的紅線、警戒線、限制範圍、約束框架。黨的紀律是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從查處的大量違紀違法案件來看,領導幹部往往是從破壞規矩、違反紀律開始、進而違法。落實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首要的是加強對黨員的紀律和規矩教育,讓黨員明確必須做到的行為規則、明確不可逾越的禁止性規定。要加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引導黨員堅決做到“五個必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該這樣做、哪些事該那樣做,自覺按原則、按規矩辦事。要抓好黨章、黨紀條規的學習、教育,使黨員幹部將入黨誓詞、“四個服從”、黨員義務、黨的制度等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在學思踐悟中增強紀律性。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完善並落實廉政談話提醒機制,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拉拉袖子、“咬咬”耳朵,守住廉潔從政底線。
第三,要督促黨員“守規矩”。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守責任擔當,強化執紀監督,督促黨員幹部講紀律、守規矩。要加強對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的監督,決不允許結黨營私、培植親信、拉幫結派,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另搞一套、陽奉陰違,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的嚴肅性。要加大監督檢查和通報曝光力度,持之以恆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深入糾正“四風”問題,推動作風建設落地生根。要堅決查辦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不管是誰、地位多高、權力多大,只要觸犯黨紀國法,就要一查到底、決不手軟,做到反腐沒有禁區、沒有特區、沒有盲區,讓想搞腐敗的人斷了念頭、搞了腐敗的人付出代價。要強化從嚴治黨的責任擔當。今年要突出問責,堅持“一案雙查”,對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抓黨風廉政建設不敢擔當造成嚴重後果的,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四風”禁而不絕的,對中央巡視組反饋和移交的問題不整改、不查處的,都要堅決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