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優秀教師法的心得體會

  我國《教師法》自實施以來,對於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與促進教師隊伍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你參考!

  篇1

  這段時間通過對教師法的學習,我進一步增強了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也明確了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為宗旨,以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在各方面做學生的表率,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發展。因為這次學習活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所以我利用業餘時間和休息時間學習了《教師法》等重要理論,通過學習,本人受益非淺,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面,我就具體談一談學習的感想:

  一是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現在我們要面對新形勢下新教育發展的需要,必須認真學好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等教育理論。學理論,就要抓住實質,在提高理論素養上下工夫,逐步加深對“教育即服務”、“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學高為師,德高為範”等重要思想的理解。並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加強自己的依法執教意識。

  二是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識修養。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鑽研不深不透,特別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該時刻記住,只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於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三是工作作風上需嚴謹,在工作標準上要夠嚴格,才能盡善盡美。比如加強橫向聯絡,尤其是近兩年來,我發現自己創新工作上做得很平凡,時時處處爭一流的標準上把握不夠,以後應多向有工作成績的老同志學習。抓住學習活動的契機,進一步提高認識,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對教育多一份執著,多一些奉獻,少一些怨言。

  四是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舉止文明禮貌,嚴於律己,作風正派,以身作則,注重身教。教師的言傳身教對學生而言至關重要,它對學生潛意識的影響作用是不容忽視的。

  通過這一階段的學習,我明確了自己的義務和權利,對今後的工作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促進作用 。

  篇2

  作為一名教師,必須自覺地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修養,既要以學問教人,又要以道德範人。學高為師,學是師之骨。我認為,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高師能的人.

  1.我們要做終身學習的楷模。知識社會的顯著特徵就是知識像滾雪球一樣急劇膨脹並快速陳舊。面對“生有涯,而知無涯”的現實,教師必須不斷地學習方能勝任教師工作。一個好的學習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選擇力,學習對自己有用的知識。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終身學習的示範者,是學生終身學習的楷模。

  2.我們要做學生的心理輔導者。由於家庭問題、社會問題的共同作用產生了許多問題兒童,表現為行為異常,心理上有障礙。教師需要了解孩子們異常行為背後的原因,運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導解決。

  3.我們教師應該加強團隊合作。教師職業的一個特點就是集體性,要求教師彼此協調,相互寬容,發揮集體的教育力量。教師還要面對學生團體,因為這種團體的活動指導可以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但是眾多個性鮮明的孩子組成的團體必然產生摩擦,所以教師必須是團隊工作的專家,必須具備處理團體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來社會的勞動分工將更加細緻,生產過程的技術含量更高,人與人之間的聯絡途徑日趨多樣。教師必須教學生學會寬容,發現別人的長處,學會與別人一起工作。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要學習和努力的地方還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斷地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地提升自己,以飽滿的熱情和和藹的工作態度對待每一個學生,時刻關愛學生的健康成長,言傳身教、為人師表,為讓每一位學生適應時代的發展作出自己應有貢獻!

  篇3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著,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通過學習《教師法》給我以最深感觸的,除了教師要學習一般的職業道德外,還要學習與我們教師這個職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案例:現年13歲的範玲玲在河南西峽縣龍溝學校學習。2002年9月下旬的一天,上數學課時,數學教師趙某在課堂上向範玲玲要數學作業,因範站在座位上未動,趙老師便又重複喊了一聲,讓範玲玲把作業交上來。但趙老師看到範玲玲還沒有做完作業時,一氣之下就把作業摔到地上,並對其來回推搡,接著又照範玲玲同學的臉上打了幾耳光。當時,範感到頭暈眼黑,第二天開始出現高燒症狀,接著出現噁心、頭疼、頭暈、嘔吐、不能走路、屙床尿床,神志不清等症狀,後經司法技術鑑定為阻塞性腦積水。

  20xx年5月10日,河南省西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原告範玲玲在學校學習期間,本身就患有疾病,被告趙某因範未做好數學作業而採取推搡、打耳光的方式體罰學生,這種體罰行為是範玲玲阻塞性腦積水病症的促發因素,侵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及規範,應承擔範玲玲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此體罰行為又發生在上課期間,其履行的是職務行為,故其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由該校負擔。

  我們作為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教學工作就是服務,教師的工作就是學生,如何做好本職工作,服務於學生是我們每個教師的神聖職責。教師的工作不同於其他行業,它具有自我加壓、自我提高的特點,不能靠單純的約束來實現教學目標,而應該靠自覺地工作,熱情有效的工作態度和措施來保證教與學的統一。因此,每個教師必須從自我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樹立崇高的師德情操,為人師表、嚴以律己。作為一名合格的教師應具有高尚的師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才能以學生為工作物件,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為目標,要實現工作目標,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必須牢記樹立正確的教學理念,努力改造自己的價值觀,把學校的利益放在首位,捨身處地為學生著想,提高師德修養。

  2、必須有嚴謹的工作作風,把服務學校、服務學生作為自己的工作宗旨,不斷提高自身修養和政治素質,才能保證教學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