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的情況通報
衡陽破壞選舉案經湖南省紀委研究並報湖南批准,決定對衡陽破壞選舉案進行立案調查;對涉案的431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立案;對在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審查。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11月17日,組織部召開全體機關幹部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於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處理情況及其教訓警示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以及、相關檔案精神。
會議認為,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衡陽破壞選舉案依法依紀得到嚴肅查處,進一步彰顯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從嚴治黨、依法治國、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充分表明了堅決維護黨紀國法尊嚴與權威的鮮明立場。
、組織、統戰廖躍貴強調,要堅決擁護中央的通報精神和主要領導講話精神,深刻領會中央《通報》的深刻內涵和精神實質,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通報》精神上來,統一到的具體安排部署上來;要深刻認識衡陽破壞選舉案的嚴重性、危害性,認真吸取教訓,保持高度警醒,時刻引以為戒;要始終堅持黨管幹部方針,認真按照中央、和的要求,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人大代表提名、審查、選舉等各個環節,更好地完善和落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的調查過程
分兩批給予466人黨紀政紀處分,立案偵查68人,其中50人已移送起訴
2014年6月17日,湖南釋出關於中央第十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通報了衡陽破壞選舉案辦案進展:已依法終止749名省、市、縣***市區***人大代表資格,分兩批給予466人黨紀政紀處分,第一批409人已下達處分決定,其中涉及廳級幹部18人,處級幹部139人,第二批將於6月底處理到位。
此外,湖南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68人,其中50人已偵查終結移送起訴。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陽市召開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會議。在差額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過程中,發生了嚴重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的違紀違法案件。共有56名當選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行為,涉案金額人民幣1.1億餘元,有518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會工作人員收受錢物。
湖南省人大會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召開全體會議,對以賄賂手段當選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確認當選無效並予以公告。衡陽市有關縣***市、區***人大會28日分別召開會議,決定接受512名收受錢物的衡陽市人大代表辭職 。
2014年9月25日,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對中共衡陽原、紀委書記肖斌玩忽職守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對被告人肖斌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的一審判決。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訴人肖斌作為換屆選舉紀律監督的直接責任人,在衡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期間及會議結束後,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對衡陽破壞選舉案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9] 衡陽破壞選舉案一審宣判後,68名被告人中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訴。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和岳陽、邵陽、郴州、婁底等四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現在11案均已審結。二審法院依法對11名上訴人中的10人維持原判,1人因二審認定其有立功情節予以改判。
從2013年2月開始,就有群眾陸續向中央有關部門、中共湖南及相關部門舉報,引起了中共湖南的高度重視。中共湖南隨即要求中共湖南省紀委調查。中共湖南省紀委經過初步調查,獲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會議期間收受湖南省人大代表候選人送錢送物的情況和證據。
4月上旬,中共湖南聽取了案件初步調查情況彙報,認為案情重大,性質嚴重,必須徹底查清,給社會一個交代、給人民一個交代;要求辦案機關一定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嚴肅、紮實穩妥地做好案件查處工作,把此案辦成經得起人民和歷史檢驗的鐵案。中共湖南成立了由中共湖南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衡陽破壞選舉案調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中共湖南省紀委成立了專案組。
6月中旬,專案組赴衡陽市開展全面調查,獲取了大量書證、物證,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實:衡陽破壞選舉案共有56名當選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的行為,涉案金額達1.1億餘元人民幣,有518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 68名工作人員收受錢物。涉案錢物已退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