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模板
補充協議是合同條款的延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歡迎閱讀與參考!
一
甲方:臨創新大廈
乙方:臨有限公司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2010年5月11日簽訂《臨沂市羅莊區高新區創新大廈內外廣告牌設計、製作及安裝合同》的基礎上,現根據甲方要求,作相應增項。根據原施工合同精神,經雙方協商,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範圍:2010 年6月3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設計製作安裝。
二、工期要求:2010年6月3日至2010年6月18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一:《高新區創新大廈後期加工標牌一覽表》
四、質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諾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行。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二
甲方***全稱***:有限公司 乙方***全稱***:有限公司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已簽訂的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
前期簽訂合同中甲乙雙方確定的計費方式,在後期施工過程中乙方提出定價偏低,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
1*** 按照表一計價。 2*** 按照表二計價。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範本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財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合同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關於發包人與承包人:
1、對發包方主要應瞭解兩方面內容:①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例:建設用地是否已經批准?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劃、設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進行了招標等。②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①資質情況;②施工能力;③社會信譽;④財務情況。
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上述內容是體現履約能力的指標,應認真的分析和判斷。
二、合同價款應注意:
1、《協議書》第5條“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三、發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1、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2、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3、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範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四、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3條款的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2、採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
3、採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範圍約定清楚。
4、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係數,也可採用絕對值法。
5、對於風險範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五、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4條款的依據是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4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4條。
2、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3、應準確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4、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六、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6條款的依據是《合同法》第286條、《建築法》第18條、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5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5條。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計算。
3、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後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它結算方式。
七、材料裝置供應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7、28條款時應詳細填寫材料裝置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2、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裝置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結法、後結法或其他方法***。
八、違約條款應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應約定發包人對《通用條款》第24條***預付款***、第26條***工程進度款***、第33條***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應約定承包人對《通用條款》第14條第2款、第15條第1款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3、還應約定其它違約責任。
4、違約金與賠償金應約定具體數額和具體計算方法,要越具體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後產生爭議。
九、爭議與工程分包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37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是選擇仲裁方式,還是選擇訴訟方式,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
2、如果選擇仲裁方式,當事人可以自主選擇仲裁機構。仲裁不受級別地域管轄限制。
3、如果選擇訴訟方式,應當選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是地域管轄***。
4、合同第38條分包的工程專案須經發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關於補充條款:
1、需要補充新條款或哪條、哪款需要細化、補充或修改,可在《補充條款》內儘量補充,按順序排列如49、50……。
2、補充條款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另行簽訂的有關書面協議應與主體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絕“陰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