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個人房屋租賃合同樣本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髮展,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的立法也日益完善。武漢個人房屋租賃合同怎樣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武漢個人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武漢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武漢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房號及附屬設施***租賃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武漢 市 區 ,房號 ,該房屋附屬裝置設施詳見本
合同附件:附屬裝置設施清單。
第二條***租賃用途***該房屋僅作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租金按 結算,首次租金乙方於合同簽定當日交付給甲方,以後各期租金交付時間 為規定季度最後七日內。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保證金***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對房屋設施無損壞,結算各種應繳納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責任***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5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七條***乙方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在7天內退還該房屋,同時沒收保證金。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②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該房屋結構、損壞該房屋或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③拖欠租金累計達十五日;
④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
2、該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支付以下費用:水電費、物業管理及網費。
①水費按人頭核算,15元/人/月;
②電錶起點資料為 電費1.0元/度,公用部分平攤,;
③物業管理及網費50元/月。
3、該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應注意防火防盜及人身安全,出現相關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對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終止合同。租賃期間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十;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乙方退租時,留置不搬的傢俱雜物任由甲方處置。
2、租賃期滿後,若乙方要求續租,須提前7日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後十日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甲方若無答覆,視為不同意續租,乙方應退還房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應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賃物業被依法拆遷***導致該房屋毀損或滅失而不能繼續租賃的,則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實際租期收取租金,保證金予以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租賃期滿時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當事人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備案。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武漢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於武漢市 的合計面積為 平方米的建築物 間租予乙方作為 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為 年另 個月,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 個月的;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係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租意向,並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付。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 方負擔。
2、甲方應承擔所出租房屋的修繕義務,乙方應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裝置,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