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致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一封信

  交通安全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安全出行,平安回家是我們每個人的心願。道路交通的安全需要所有參與者的共同努力。下面小編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

  尊敬的廣大交通參與者:

  你們好!

  為努力創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優美的城鄉道路交通環境,推動交通文明進步,構建和諧美好家園,讓我們自覺參與“五城同建”,按照“各行其道、各泊其位、各禁其鳴”的要求,從點滴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牽手平安行,共建美麗口岸城市。為此,特向全市廣大交通參與者發出倡議,希望大家尊重和保護生命,樹立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依法行使交通權利,履行交通義務,培養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在以下幾個方面自覺付諸行動:

  一、做一個文明走路的人。橫過道路時,自覺走人行橫道,遵守交通訊號。不走機動車道,不闖紅燈,不橫穿馬路,不跨越交通護欄。

  二、做一個文明乘車的人。自覺排隊,有序乘車,尊老愛幼,先下後上。不乘坐超員車、無檢驗合格標誌車、無牌證車輛。

  三、做一個文明騎車的人。遵守交通訊號燈和標誌標線;不在機動車道騎行,不闖紅燈,不亂停亂放。

  四、做一個文明駕車的人。自覺使用安全帶,開車不接打手機,不闖紅燈、不搶道、不超載、不超速,酒後不駕車、不走禁行路。不亂停亂放,不違規鳴喇叭。駕、乘摩托車要佩戴安全頭盔。

  五、做一個有愛心和互助精神的人。遇有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通堵塞其他突發交通事件,請及時向“110”、“122”報警。

  親愛的朋友們,千里之行,慎於足下。文明交通,從我做起。 讓我們手牽手、心連心,做一個珍惜生命的人,做一個有修養高素質的人,從一點一滴做起,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摒棄交通陋習,抵制危險駕駛行為,樹立優良品格,為我們的幸福之路增光、美好生活添彩。

  東寧交警***宣***

  XXXX.X.X

  篇二

  廣大交通參與者:

  當下,是回家探親的旺季,更是一年中交通事故高發時期。為了給人民群眾平安回家過年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前郭縣交警大隊將在全縣組織開展“平安春運,交警同行”愛民主題實踐活動。在此,前郭縣交警大隊真誠地提醒您:

  一、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嚴格遵守和執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主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服從交警指揮和管理,養成良好的文明交通習慣。

  二、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訊號指示和標誌標線,愛護交通安全設施,抵制和舉報交通違法行為。

  三、行人必須在人行道內靠路邊行走,橫過車行道時,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路口,須遵守交通訊號和文明交通志願者的勸導;通過其它路口時,要在注意車輛的前提下,安全有序通行,不得翻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追逐猛跑,不突然橫穿,不爭道搶行。

  四、不駕乘無牌,無證摩托車,駕駛摩托車不超員,超載。

  五、騎電瓶車,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應靠右側行駛,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

  六、橫過公路時,應左,右觀察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動態,不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越穿或者中途倒退,近返。

  七、不在道路上強行攔車,扒車,追車和拋物擊車,不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計程車和長途客車。

  八、不翻越高速公路護欄,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不無證駕駛機動車,不使用拖拉機、農用三輪車、電動車載人拉客。

  九、不駕駛報廢車,拼裝車上路行駛。

  十、廣大交通參與者要積極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常識,要提醒家人、親朋好友樹立安全文明交通意識,注意交通安全,關愛他人,珍愛生命,自覺爭當安全文明交通的帶頭人。

  前郭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篇三

  廣大交通參與者朋友們:

  為全面貫徹市“五城聯創”決策部署,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要求,從嚴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治理交通環境亂象,規範交通營運秩序,進一步改善交通環境,市政府決定從4月15日至6月15日,利用2個月的時間,在全市開展道路交通環境集中整治活動。在此次集中整治活動中,將嚴格查處17項重點違法行為:

  1、機動車亂停亂放。

  2、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隨意變更機動車道。

  3、機動車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無牌上路行駛,臨牌過期,假牌套牌,不按規定懸掛號牌。

  4、機動車逆向行駛,闖紅燈。

  5、貨車超限超載、非法改型、遺灑載運物、輪胎帶泥上路行駛。

  6、摩托車無牌上路行駛、無證駕駛、不戴頭盔、違法載人。

  7、三輪、四輪電瓶車違法上路行駛。

  8、校車、接送學生兒童車輛、農村麵包車違法載人。

  9、機動車市區內鳴笛。

  10、酒駕、毒駕。

  11、報廢車輛、逾期未檢車輛上路行駛。

  12、非法營運。

  13、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

  14、多輪自行車上路行駛。

  15、非機動車非法加裝動力裝置。

  16、行人不走人行橫道、闖紅燈、跨越護欄、穿越綠島。

  17、火車站、汽車站點強行拉客攬活。

  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離不開我們每一個交通參與者的共同努力。衷心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朋友們能夠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規範出行,爭做文明交通的安全使者,為建設我們“美麗四平、幸福家園”貢獻自己的力量。

  四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