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改名字申請怎麼寫

  部分人由於認為自己的名字不好聽想該名字,尤其是很多父母當時頭腦一熱給寶寶起了一個特立獨行的名字,現在後悔了想改,怎麼辦?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歡迎閱讀。

  給孩子改名字申請書範文1

  尊敬的XX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X,男,漢族,於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現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派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且時間緊迫,用字簡單,並沒有考慮到孩子名字與同姓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與同校的很多學生名字也相同;辦理戶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小學一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XXX這個名字,為保證我兒子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特向貴派提請將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XXX肯請貴派予以批准我為兒子的改名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申請人:xxx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給孩子改名字申請書範文2

  XX省XXX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XXX,性別:X,民族:XX族;

  戶籍住址: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XX年X月X號,身份證編號:440XXXXXXXXXXX

  於XX時在XXX學校畢業,工作單位:X***無工作單位就寫暫無工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和《姓名權》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望貴局同意申請更改!

  申請人:

  年 月 日

  改名申請書格式

  一、標題***居中***:改名申請書

  二、對方稱謂,並要寫清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樣

  三、落款:包括申請人姓名及時間

  用詞儘量要正式,不要太口語化。

  年滿16週歲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關材料:1.本人申請2.戶籍證明3.單位或學校證明即可。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明***即可,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無須以前那樣需要離異的父母雙方均同意。

  準備好以上材料後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社群民警,他會在15個工作日內將材料上報分局審批,然後通知你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