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改名字的申請書怎麼寫

  想改一個名字,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如戶口本,具體資料,條件和流程,下面小編就來告訴你。

  改名申請最佳理由

  1、改名理由:姓名中帶有生僻字

  雖然生僻字取名是現在不提倡的一種起名方式,但是因為名字中含有生僻字帶來的不利影響而要求改名的也有很多。例如,有一個4歲的小男孩,名字裡有一個“石羨”字,屬於生僻字,在電腦裡打不出來,民警幫他改成“羨”字。

  具相關了解,目前公安部門的字型檔是最完善的,生僻字能打出來,但在其他部門的電腦上,卻只能以拼音或者“?”來代替。至今還有一些名字中帶“喆”字的市民,在有的部門辦事時,打出來的名字是“吉吉”。

  像此類的情況也比較多,因為生僻字電腦打不出來,必然也在生活與工作中給你的人際交往和溝通會帶來許多的麻煩,也會給人際交往帶來影響,嚴重時會影響個人成功運。這樣的情況就會很想要改名了,所以名字中有生僻字也成為了改名申請的最佳理由。

  2、改名理由:名字讀起來讓人產生岐義

  姓名中因為有諧音,便很容易讓人產生岐義,並引起人們的嘲弄或者尷尬的情景出顯,同時成為人們開玩笑的談資,產生某種滑稽的效果。在所有申請改名的理由當中,諧音產生岐義的情況也是最多的,這種情況也是屬於申請改名字最好的理由。

  比如:有一派出所的戶籍民警小陳說,轄區裡有一個10歲的可愛女孩,名字裡帶一個“騫”字,很多人誤讀為“賽”,於是人們就經常叫她“小賽,小賽”,用閩南話聽像是在叫“小屎”。

  後來女孩的父母聽起來也覺得不雅,向所裡提出改名,最後得到批准。去年一位市民提出的改名申請,讓派出所分局戶政科的民警們也不好拒絕。

  對方是成年男子,名字叫“社經”,念起來特別奇怪。對方提出申請後,民警們馬上就幫其辦理了改名申請。

  【比如】:類似的情況很多。例如:宮岸菊公安局、蔡道菜刀、盧輝爐灰、何商和尚、陶華韻桃花運、李宗同李總統、包敏華苞米花等。

  上述諧音使姓名顯得不夠嚴肅,不夠莊重,在大庭廣眾之下容易授人以笑柄。另外有一些名字易被人誤解為貶義詞,如:白研良白眼狼、劉莽流氓、苟雄狗熊、賈正京假正經、楊偉陽痿、張偉建違建胡禮經狐狸精等。

  像以上這些都是覺得諧音不好聽,讀起來有岐義的名字,這類情況也成為需要更改名字的最佳理由。

  3、改名理由: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的

  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同名同姓的人也不在少數。重名太多的情況下就應該改名。比如、班上有兩個叫李豔的,老師同學為了區分,就分別叫她們“大李豔”“小李豔”的話會讓她們很困擾。

  還有一位受此煩惱的李先生說、“老闆一喊,兩個人都站起來,最後只有以大小個、胖瘦體型來區分,搞得我好像姓胖一樣。”

  “一些很普通的單字,貫上一些大姓,比如林偉、李軍之類的,人多的單位裡,總會有幾個重名。”民警說,曾經有人以此為理由申請要改名。中國重名最多的10個姓名是:張偉29.9萬人,王偉29.1萬人,王芳27.7萬人,李偉26.9萬人,李娜25.8萬人,張敏24.5萬人,李靜24.3萬人,王靜24.3萬人,劉偉24.2萬人,王秀英24.1萬人。重名也必定會產生一些不利的影響,這也是改名字的正當理由。

  給孩子改名字的申請書 篇【1】

  XXX派出所:

  本人的女兒現用名梅春玲,女,漢族,2000年5月6日出生於XX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附《出生證》XX婦幼[2000]產2892號影印件。

  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梅芷洋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梅純婷讀音接近“純”與“春”相同、“玲”與“婷”音接近,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

  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特此申請。

  申請人:

  父親:梅大寶

  母親:艾小芳

  二00九年八月廿五

  給孩子改名字的申請書 篇【2】

  XXX派出所:本人女兒現用名梅春玲,女,漢族,2000年5月6日出生於XX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附《出生證》XX婦幼[2000]產2892號影印件。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梅芷洋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梅純婷讀音接近“純”與“春”相同、“玲”與“婷”音接近,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

  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此申請。

  申請人:

  父親:梅大寶母親:艾小芳

  二00九年八月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