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承諾書
森林是寶貴的自然財富。保護森林,森林防火,人人有責。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作出森林防火的承諾, 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的範文,希望你喜歡。
篇一
森林是我們的綠色家園,是寶貴的自然財富。作為一名中小學生,守護綠色膠原,維護生態平衡,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是我們光榮而聖神的職責。為此,我鄭重地向老師和同學們作出如下承諾,並請老師和同學們監督。
1、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森林防火活動。
2、不攜帶火種,不玩火。
3、不在林區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燒錢化紙、燒灰積肥等。
4、發現他人在野外用火積極勸阻。
5、積極向家長和他人宣傳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員。
6、發現是森林火情及時撥打12119、5260119報警或報告老師,決不盲目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承諾人:
承諾時間:二0一四年四月
篇二
新華鄉中心學校校長:
為提高學生防火意識,積極支援鄉鎮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現由我代表全校師生向中心學校作如下承諾:利用班會、校會向學生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及騰衝縣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準”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積極開展“五個一”宣傳教育和學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動,提高學生愛林護林意識,禁止學生到林區及林緣玩火、燃放鞭炮,確保本校學生不引發森林火災;禁止中小學生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協助鄉鎮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學生深入村社宣傳森林防火有關知識,散發傳單;層層落實責任,簽訂教師森林防火承諾書,要求每個學生向班主任寫出森林防火保證書;把青壯年教師組織成應急撲火隊,一旦發生火災積極參加撲救,服從鄉鎮政府的調動指揮,保證撲火安全。
如學生引發森林火災,除追究家長、教師責任外,我本人願接受上級的處理。
此承諾書籤字後生效。
2012年xx月xx日
篇三
我是陶金坪鄉學校教師,現鄭重承諾:在清明節期間,我堅決做到如下幾點:
1、不斷強化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加強對防火的認識,明確防火的責任和失火應承擔的後果。
3、堅決不在野外用火,掛清掃墓文明祭祖,不在墳山燃燒煙花爆竹,不燒香紙,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塊肉、一盤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鐘靜坐,回家一紮香、一刀紙”來寄託哀思的良好風俗。
4、自覺遵守防火規定,發現火情及時報警或向當地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5、認真學習縣委縣政府關於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兩個一律”“五個嚴禁”的要求:
***一***“兩個一律”:1、凡野外違規用火的,一律拘留;2、凡失火燒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個嚴禁”:
1、嚴禁掃墓活動點蠟燭,燒香,燒紙錢,燃放煙花炮竹引發火災;
2、嚴禁燒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嚴禁在林區燒荒煉山,明火照明,燒山開路,燒山放牧,燒蜂驅獸;
4、嚴禁在林區燒木炭,燒火土灰,燒火取暖,煨紅薯等食物;
5、嚴禁在林區吸香菸,丟菸頭,野炊,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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