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相關知識

  做好森林管護,尤其是防火工作顯得極其重要。那麼你對森林防火安全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森林防火安全小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森林燃燒的介紹

  1、森林燃燒

  森林燃燒也就是林火,是自然界中燃燒的一種現象。森林中的可燃物,在一定溫度的作用下,快速與空氣中的氧氣結合,發光發熱的化學物理反應,稱為森林燃燒。

  森林燃燒分為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

  1有焰燃燒:在點燃後,能揮發出大量的可燃性氣體,產生火焰,也稱為明火。

  2無焰燃燒:在燃燒時,不能揮發出足夠的可燃性氣體,不產生火焰,也稱為闇火。

  2、森林燃燒必須具備三個要素,即森林可燃物、氧氣和一定溫度即:熱源或稱火源。三者構成燃燒三角。如果缺了其中任何一項燃燒就會停止。

  3、林火的兩重性。林火具有害和有益兩重性,火可以造成資源的破壞,可以造成動植區系的破壞,可以引起水土流失,汙染大氣等。但火可以維持生物的多樣性,可以維持景觀的多樣性,可以改善某些動植物的生存條件,可以提高土地的肥力,促進植物生長、開花、結果、產脂、更新等等。我們要限制火對森林有害的一面,利用火對森林有利的一面。

  1森林火災,失去人為控制,在森林中自由蔓延和擴充套件,對森林、生態環境、人類生命財產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森林燃燒稱為森林火災。

  2計劃燒除。計劃燒除就是在人為控制下,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為達到預期的森林經營目的有計劃的用火。

  林火發生的三個條件

  林火發生必須具備3個條件,即:森林可然物,火險天氣和火源。

  1、森林可燃物

  森林可燃物是林火發生的物質基礎。

  2、火險天氣

  在森林可燃物和火源具備的情況下,林火能否發生主要取決於火險天氣,一般來說,火險天氣也就是有利於發生森林火災的氣候條件,如氣溫高、降水少、相對溼度小、風大、長期乾旱等。

  3、火源

  火源是發生林火的關鍵因素,分為自然火源和人為火源兩大類。在通常情況下,發生林火的最低能量來自森林的外界。可燃物溫度升高達到燃點而引起自然如泥炭自然的情況是十分少見的。

  1自然火源。自然火源有雷擊、火山爆發、隕石墜落和可燃物自燃等。

  2人為火源。人為火源是林火發生的主要火源。有生產性火源和非生產性火源。人為火源引發的林火在世界各國都佔有很大比例。

  森林防火行政管理

  1、組織機構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必須加強組織領導。《森林防火條例》第四條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為重要任務,實行統一領導,綜合防治。

  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政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任指揮部總指揮,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領導為指揮部副總指揮、成員。森林防火指揮部是同級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2護林隊伍

  根據需要,經過批准,可設立防火檢查站、邊界森林防火聯防站。在重點林區,建立專業撲火隊。林區的基層單位,配備專職護林員。

  2、宣傳教育

  1宣傳教育的目的

  大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宣傳教育的目的是不斷強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各級領導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森林防火工作變成全民的自覺行動。

  2宣傳教育的內容

  森林防火宣傳從各地實際出發,以野外火源管理為中心,緊密結合各級森林防火工作進行。主要內容:一是森林火災的危害性。二是介紹預防和撲滅林火的基本知識。三是森林防火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國家關於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法律;各地有關森林防火的法規。四是森林防火的先進典型和火災典型案例。

  3宣傳教育的形式

  森林防火宣傳教育要做到經常、廣泛、深入,群眾喜聞樂見,必須採取多種手段、多種形式。政府釋出森林防火命令、指示,領導發表講話、文章具有權威性;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單位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具有及時性;在交通要道和重點林區建立森林宣傳牌、匾、碑等,具有永續性;印製森林防火宣傳單、宣傳手冊,舉行森林防火知識競賽,開展森林防火宣傳一條街、宣傳週活動,具有群眾性;進入森林防火緊要期,懸掛森林火險等級旗和防火警示旗,對旅遊等進山人員宣傳,具有針對性。

  3、依法治火

  依法治火,就是森林防火工作有法可依,並依法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

  4、火源管理

  加強對人為火源的管理,是防止發生森林火災最有效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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