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最全內容及合格標準詳解

  想要順利通過科目三考試,對於科目三考試的內容及合格標準是必須要了解清楚的,這有利於我們避開一下錯誤的操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科目三考試內容

  科目三考試主要考試內容: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各地實際,增加汽車準駕車型的考試專案,確定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專案。

  科目三考試合格標準

  一、上車準備:上車準備按下列標準評判

  1、不繞車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的,不合格;

  2、開啟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二、起步:起步按下列標準評判

  1、制動氣壓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2、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的,不合格;

  3、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未側頭觀察後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4、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於空檔***駐車檔***的,不合格;

  5、不鬆駐車制動器起步,未及時糾正的,不合格;

  6、不鬆駐車制動器起步,但能及時糾正的,扣10分;

  7、發動機啟動後,不及時鬆開啟動開關的,扣10分;

  8、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9、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的,扣5分;

  10、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的,扣5分;

  11、啟動發動機前,不檢查調整駕駛座椅、後視鏡、檢查儀表的,扣5分。

  三、直線行駛:直線行駛按下列標準評判

  1、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直線執行的,不合格;

  2、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採取減速措施的,不合格;

  3、不適時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扣10分;

  4、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或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採取減速措施的,扣10分;

  四、加減檔位操作:加減檔位操作按下列標準評判

  1、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檔的,不合格;

  2、車輛執行速度和檔位不匹配的,扣10分。

  五、變更車道:變更車道按下列標準評判

  1、變更車道前,未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變更車道事,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它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六、靠邊停車:靠邊停車按下列標準評判

  1、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後,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的,不合格;

  3、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線的,不合格;

  4、停車後,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5、下車後不關閉車門的,不合格;

  6、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cm的,扣10分;

  7、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扣10分;

  8、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的,扣10分;

  9、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的,扣5分。

  七、直線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按下列標準評判

  1、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不合格;

  2、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3、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的,不合格;

  4、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扣10分

  八、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公共汽車站,按下列標準評判

  1、不按規定減速慢行的,不合格;

  2、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3、未停車禮讓行人的,不合格

  九、會車:會車按下列標準評判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或者未與其它車輛、行人、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2、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不合格;

  3、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的,不合格;

  十、超車:超車按下列標準評判

  1、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3、超車時,未側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不合格;

  4、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5、超車後急轉向駛回原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6、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不合格;

  7、當後車發出超車訊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扣10分。

  十一、掉頭:掉頭按下列標準評判

  1、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的,不合格;

  2、掉頭地點選擇不當的,不合格;

  3、掉頭前未發出掉頭訊號的,不合格;

  4、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它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十二、夜間行駛:夜間行駛按下列標準評判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的,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3、通過急彎、破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的,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的,不合格;

  5、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6、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的,不合格;

  7、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8、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的,不合格;

  9、進入無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