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醫療保險是什麼

  個人醫療保險是對社會保險的補充,下面是小編給大家詳細說說,供大家閱讀!

  個人醫療保險的概念介紹

  個人醫療保險是指個人利用各種保險工具搭建自身的醫療保障體系,個人醫療保險包括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由僱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僱員醫療費用。個人只要每月把錢交給所在單位或企業的相關部門便可,或者個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納。

  商業醫療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營的,贏利性的醫療保障。消費者依一定數額交納保險金,遇到重大疾病時,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社會醫療保險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保障程度遠遠不夠,因此需要商業醫療保險作為補充。 通過交納社會醫療保險,補充商業醫療保險,能夠有效的搭建個人能醫療保障體系,防範風險。

  個人醫療保險是對社會保險的補充,由於社保有起付限、不報銷自費同時也有除外責任,因此購買個人醫療保險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提供充足全面的保障。

  選擇個人醫療保險理由

  雖然國家大力推行社會保障體系,但是它僅僅是一種社會福利,無法滿足個人需求。對於個人醫療保障體系來說,社會醫療保險是根本。

  社會醫療保險優勢在於按統一標準享受待遇。同樣的准入條件,收費標準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別。員工門診費用可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完以後由員工自行付費。員工住院費用按比例報銷:1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6%;1萬至2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88%;2萬至4萬元費用三級醫院報銷92%。如果員工連續幾年不生病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累計滾存。社會醫療保險中每一次住院有一個基本起付線的免賠額,分別為: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750元,三級醫院1000元,這些費用需要員工自行承擔。甲類藥和乙類藥按比例報銷,進口藥不予報銷,超過4萬元保障額度就得自行付錢。

  因此,個人醫療保障需要商業醫療保險做補充。商業醫療保險優勢在於有較強的選擇性。單位可以根據員工從事不同的工作型別,參保不同型別的商業保險,而遵循的原則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購買個人醫療保險事項

  第一,注意投保年齡的限制。

  各家保險公司對最低投保年齡有不同的規定,根據險種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齡一般由出生後90天至年滿16週歲不等。但是,各保險公司規定的最高投保年齡卻大致相同,為65週歲。如果您的年齡不在這一範圍之內,一般來講,您不適合投保。年齡越小保費越少,所以建議最好早投保。

  第二、注意如實告知義務條款。

  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將自己身體狀況及既往病史如實向保險人陳述,以便讓保險人判斷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麼條件承保。有的住院醫療保險條款將某些嚴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確列入不保範圍。因此,不要隱瞞病史,否則會造成保險合同的失效,即使發生責任範圍內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不會履行賠付義務。

  第三、注意險種的責任範圍。

  購買保險時,搞清險種的責任範圍很重要,只有責任範圍內保險事故的發生,保險公司才會履行賠付義務。如市面上熱賣的《重大疾病保險》,其保險責任範圍一般為投保後第一次確診的疾病。如癌症、腦中風、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結核等疾病則列為不保範圍。

  第四、注意住院醫療保險的觀望期。

  所謂觀望期,即保險合同生效一段時間後,保險人才對被保險人因疾病而發生的醫療費用履地給付責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醫療費用外,對於一般的住院醫療保險,保險公司在承保時均設有一個觀望期。根據不同的險種,觀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兩種,在觀望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保險公司不負賠付責任。

  第五、注意免賠條款。

  保險公司一般均對一些金額較低的醫療費用採用免賠的規定。一方面金額較低的醫療費用,被保險人在經濟上可以承受,同時也可省去保險人因理賠而投入的大量勞動;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險人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因此,購買醫療保險時,一定要注意免賠額。若您的醫療費用少於免賠額,則您不可能獲得理賠。
 

個人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