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
法制宣傳伴隨國家與法律的產生而產生,伴隨國家與法律的發展而發展。法制宣傳的最終目的,是要通過對各種法制資訊與觀念的傳播,教育廣大群眾樹立法律意識和民主意識,最終實現全社會法律素質的整體提高,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順利實現。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1
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的活動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推進依法治校。學校將從本週開展一系列的法制宣傳活動,希望大家都來學法、用法,促進校園和諧。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學校裡的法律既包括國家的各種法令法規,也包括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條令。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等等。
有的同學對校紀校規視而不見,忽視學校對同學們儀容儀表、待人接物、行為言語等方面的要求,不愛護公物、亂扔垃圾、沉迷網路等等„„這些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不文明行為嚴重破壞了我們美麗校園的和諧氛圍。這些同學並沒有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一個人的行為久而久之會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習慣久而久之會形成一種性格,一種性格久而久之會成就一種命運。先賢告誡我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否則,最終必然自食惡果。希望同學們在校內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在校外嚴格遵守法紀法規!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以法為鑑,可以曉規則。”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做一個新世紀的學法、守法、守紀的合格學生,建設平安和諧的校園。
和諧校園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安全。在增強法制意識的同時,我們還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範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特別提醒以下幾點: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衛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識;
***3***注意交通安全。過馬路時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4***注意運動安全。注意運動前做好準備活動,運動中量力而行,防止運動創傷。
最後祝全體老師和同學們安全、健康、快樂度過每一天!
謝謝大家!
篇2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嚴以律己,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俗話說:“不依規矩不成方圓”,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社會來說,這個規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治國基本方略,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誌,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未來希望。少年兒童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長髮育階段的你們,可塑性很強,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進行普法教育,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鄧小平同志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作為新世紀的小學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自覺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篇3
老師們、同學們:
上午好!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
今天我講話的主題是“培養法律精神,做遵紀守法、文明正氣的二中人”。
提起法律,總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起著規範人們行為的作用。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前司法部部長張福森先生曾這樣說過:確立全國法制宣傳日,有助於營造全社會濃厚的法治氛圍,使廣大公民像逐步熟悉每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禁毒日一樣,讓“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成為全體公民熟悉法律、認知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節日,成為展示我國法制建設成就的節日,成為樹立我國良好法治形象的節日,為實踐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執政”,打下牢固的社會思想基礎。
作為當代的中學生,大家有幸目睹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制建設的突飛猛進,300多部法律相繼出臺,“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那麼,作為追求成為“卓越”人才的每個二中學子應該思考的是:在大家的校園生活中,成長道路上,如何培養法律精神,與法同行?
與法同行,要充分意識到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校園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比如說,我們旅遊到某地,有些人會隨手在名勝古蹟上刻上“到此一遊”的字樣,殊不知這一行為就可能觸犯了我國《文物保護法》,是要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的。因為不懂法而犯法是愚昧的,所以我們要增強法律意識,培養法律精神。要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裡,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與法同行,要求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也就是常說的“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孟德斯鳩說:“自由是做法律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可見,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只有最大限度地尊重遵守法律、紀律,我們才能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比如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那麼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此時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在校園生活中,與法同行,就從遵守校規校紀先做起。不說髒話謊話、抄襲作弊,不打架鬥毆、惡意傷人,不小偷小摸、破壞公物等等,不讓“年幼無知”成為放縱自己、傷害他人的藉口。尊重他人,愛惜自己。有時違紀與違法只有一步之遙,堅持防微杜漸,才能防患於未然。
同學們,法律的基本精神是“在充分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弘揚社會正氣”。因此,大家除了要做到自覺知法守法外,更要明辨是非、區分善惡,運用智慧與才能,遏制不良思想,大膽地與不良風氣鬥爭,為推動崇尚文明、弘揚正氣的校園風尚,做出自己的貢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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