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元宵節習俗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在過去的廣東,有許多鬧元宵的獨特習俗,展示出嶺南文化的豐富多彩。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偷青
在廣州等地,從前過元宵節有“偷青”的風俗。
這天晚上,看完花燈後,衣著光鮮的姑娘媳婦們踏著朦朧的月色,相約去“偷青”。所謂“偷青”,就是到別人園中摘取青菜。她們三五成群,說說笑笑,一邊哼著小調“天青青,月明明,玉兔引路去偷青,偷了青蔥人聰明,摘了生菜招財靈”,一邊到別人菜園中偷摘蔥蒜之類的青菜。
有些園主早有準備,預先將拔好的青菜分發給她們。姑娘們高興而歸,一路唱道:“偷青偷青,越偷越青。偷到天上星,偷到嫦娥梳妝鏡,偷到皇母羅鬥檠。”文昌縣***今屬海南省***的婦女“偷青”時,偷中的以捱罵為吉祥之兆,偷不中的則以不捱罵為吉兆。還有的地方,發現有人偷你的青菜可以去追,但不能打罵。
偷青雖是“偷”,但“偷“得高雅。據說吃了這“偷”來的青菜,不但能帶來財富,還能使人聰明。《天仙配》裡的七仙女就是因到董永的菜田裡去“偷青”,被董永逮個正著,才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姻緣。
求子
舊時廣州等地,還有元宵夜求子的風俗。
求子的方式,一是“佔花祈子”,即到金華夫人祠燒香求子。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曾說:廣州有多處金華夫人祠。金華夫人少為女巫,善擺弄鬼神,未曾嫁人。有一天她失足跌入仙湖中溺斃,死後屍體數日不腐,且發出異香。不久湖中浮出一具木偶,相貌和金華夫人一模一樣。從此人們便把這木偶當作金華夫人的神靈供奉起來,據說求子很靈驗。婦女們有謠雲:“祈子金華,多得白花,三年兩朵,離離成果。”這裡說的“白花”指男孩,語出《詩經》中的“華如桃李”。詩中以桃李喻男女,男為白李花,女為紅桃花。
這一風俗流傳甚廣,粵西鑑江下游的吳川花橋,每逢正月十五元宵節,橋上便插滿紙花或鮮花,婦女到此必摘上一朵。
二是“東行乞子”。據清代李調元《南越筆記》記載:元宵節的晚上,廣州的仕女多東行到神廟裡去求子。她們在神像前供上百寶燈,以祈得添子的好兆頭。得到佳兆後,便從社廟裡提燈回家。如果生了子,來年元宵節還要盛宴酬謝社廟。還有的在元宵節向廟裡“請燈”:用紅柬寫上某宅敬請字樣,粘於燈上。三天後廟祝將所請之燈送至家中,謂之“送燈”,俗信這樣可以添丁。
三是“採青宜男”,亦即前文所說的“偷青”,目的是為了求生男孩。葉廷勳的《廣州西關竹枝詞》雲:“不夜元宵徹鼓鑼,蓬萊基尾踏春過。宜男俗尚青青菜,採送床頭結子多。”
祭祖
廣東饒平等地,過去元宵節這天還要祭祖。清代光緒年間的《饒平縣誌》記載:饒平的世家望族都建有祠堂,平時每月初一、十五祭祖,而逢元宵、清明、端午、中元、歲除等節日必舉行大的祭祖活動。大埔縣則把農曆正月初六至二十日定為專門的祭祖時間。
祭祖是以宗族為單位,集中到祠堂或遠祖的墓上祭祀。除了敲鑼打鼓、放銃、放鞭炮外,還有舞龍、舞獅、迎景、打八音、放煙花等活動,非常熱鬧。祭祖的“五牲”供品,每家每戶出錢,由專人負責備辦。祭祖結束後,或者是大家集中聚餐,或者把祭品分到各家各戶。
在潮汕,元宵節祭祖比春節還隆重,“五牲”之外,祭品中必須備有甜粿、酵粿和菜頭粿各一籠,俗稱“三甑齊”。有的地方,祭祖時還要鄭重地將祖先畫像懸掛在廳堂裡***據《潮陽縣誌》***。
19世紀末的《電石齋畫報》曾登過一篇文章,專門介紹了饒平縣黃岡鎮某家新婦祭祖的盛況:“今歲上元之夕,餘祖循行是例,先僱梨園子弟在祠堂演劇,袍笏登場,魚龍曼行,頗極可觀。後有夫人數輩,翠繞珠圍,錦團花簇,姍姍蓮步,皆到祠內謁祖。一時新郎新婦,貌似璧人,惟見簇簇生新,雙雙下拜雲。”
元宵“燈節”
正月十五是元宵節,舊時廣州在這天許多民俗事象非常有特色。如在清代時,在現在的解放中路一帶,新年的第一輪圓月剛剛升起,街上已人頭湧湧,據民國初年《中華全國風俗志》載,廣州過去“十家則放煙花,五家則放花筒”,處處繁花四放,炮竹連天響。長長的舞獅、舞龍、舞鸞、舞象的隊伍,隊伍後面緊跟著“打十八”***即後來所稱的“八音鑼鼓櫃”***,再後面是手舉或手提各式燈籠的居民燈飾隊。在元宵行遊隊伍中,還有特意組織的、以金童玉女扮飾的民間故事表演隊,如“天女散花”、“六國封相”“哪吒鬧海”等,行遊隊伍常常達數裡之長,穿大街、繞小巷,所到之處,居民們燃煙花,放炮竹,成了沸騰的海洋。
元宵節又稱燈節。從初十就開始“開燈”,有大三星燈、小三星燈、百花蓮藕燈、樹頭燈等,五花十色。“開燈”晚,如果有去年元宵後出生的男孩子的家庭,要請外婆和親戚朋友來家慶賀,俗稱“做燈酒”,以示祝賀“添丁”。外婆要送小孩衣服、雞、肉、米、酒等禮物,其他客人也要帶些禮物。“開燈”時,要在宗祠或在神堂的正中央、兩旁和大門口各掛一對蓮花燈;另外在灶君、“床頭婆”神位、街上土地廟也要放上一個小燈。廣州人過去在正月十二這天,還有替“床頭婆” 開燈之俗,祈求床頭婆保佑孩子平安長大。這燈稱為“亞婆燈”,是用紅、黃、綠幾色彩紙糊成六角圓筒,然後粘合而成的小燈。正月十三在廚房裡點燈,稱“點灶燈”,直點到十五元宵夜。正月十三要“試燈”,即“試點元宵燈”。十四是“上元節”***元宵節又稱上元節***的前夜,各街道居民點紛紛搭綵棚,掛花燈,舞獅舞龍,預演元宵節日,也叫“試點”。節前數天,街巷攤檔,競售各式花燈,爭奇鬥麗,稱為“燈市”,節日氣氛濃郁。
鬧元宵
舊時,廣州郊區的鄉鎮,還有在農曆十六至十九日輪流鬧元宵的舊俗。郊區人民講究團結,為了方便各鄉鎮群眾在元宵節時互相拜賀,十里八鄉的鄉民約定輪流進行元宵活動。原三元里鄉的鄉民至今仍儲存在正月十八鬧元宵的習俗,每逢此日,原十里八鄉的居民都來參加活動,敲鑼打鼓,唱歌跳舞,交朋結友,一片歡樂祥和的景象。
現在,廣州的元宵燈會演變為每年的元宵之夜,廣州各公園以及娛樂場所,包括街道兩旁和珠江沿岸都張燈結綵,全城不分大街小巷各式各樣的彩燈琳琅滿目。主要燈品有走馬燈、夾紗燈、絲料燈、宮燈、各式形象紙紮燈、富有地方傳統特色的花果燈、大型彩燈等,現在各式各樣的霓虹燈也加入了節日行列,將廣州打扮成一個五彩繽紛的海洋。
廣州市內的元宵習俗,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除了張燈結綵和進行文藝活動以外,傳統的民俗行為已逐漸淡化,但自80年代國家實行改革開放以後,許多居民又恢復了元宵節的活動。每逢正月十五這天,居民們一大早便到越秀山南麓應元路三元宮燒香,燒完香買回大香或紙糊風車帶回家,稱“帶好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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