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買賣流程步驟
房地產買賣程式有什麼,從決定購買到拿到房產證的過程簡單來說分為以下七步驟。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的內容,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一、訂立合同
房地買賣雙方應當依法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本文主要以上海房地產買賣為例。買賣合同可使用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二、過戶申請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在買賣合同生效後三十日內,向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提出過戶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
2.已訂立的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合法的身份證明;
4.經填寫無誤的上海市房地產轉讓過戶登記申請書;
5.其他有關的檔案。
房地產買賣雙方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其他有關的檔案包括當事人的委託書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共有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若按有關規定應辦理土地使用權手續的,須提供經簽訂的《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副本***。
三、受理申請
對於資料齊備、證件齊全,符合受理規定的房地產買賣,房地產交易機構應予受理,並向買賣雙方出具收件收據。收件收據是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開具的表明已受理該房地產買賣過戶的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受理日期一般為開據收據的當日。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之日為房地產權利轉移的日期。
四、資料稽核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稽核,稽核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請書上填寫的內容與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4、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對於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對於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稽核的其他內容。
五、稽核批准及繳納稅費
經稽核,凡符合過戶條件的,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在受理過戶申請之日起起15日內通知買賣雙方按規定繳納綜合稅款、契稅、房地產交易手續費等稅費。凡屬行政劃撥土地上的房地產買賣,按規定不需要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通知轉讓人按規定繳納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由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彙集後統一解交市房地局,上交市財政。經稽核,凡不符合過戶審批條件的,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在受理過戶申請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賣雙方不予過戶,辦理退件手續。
六、資料移轉
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稽核同意轉讓過戶後,應將《上海市房地產轉讓過戶、登記稽核表》及有關資料移交房地產登記機構,由房地產登記機構按照《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房地產轉讓變更登記。
七、複議及訴訟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加強受理視窗的力量,公開辦事制度,對於資料欠缺的房地產買賣,一律不予受理。資料齊備受理後,應儘快進行稽核,並及時給予買賣雙方當事人明確答覆。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應積極做好存量房地產買賣臺帳的登入工作,每月按時上報“存量房地產轉讓統計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