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處罰金多少

  我們知道,罰金是刑法的一種刑事處罰,是對犯罪分子的經濟懲誡,罰金的裁量原則,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也就是說罰金數額應當與犯罪情節相適應。那怎麼確定罰金的數額呢?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2017罰金的數額怎麼確定,怎麼繳納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罰金的數額

  刑法在總則中規定了裁量罰金數額的一般原則,即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而在分則中,則對罰金數額的裁量作了多樣化的規定,主要有以下五種情況:

  1、無限額罰金制。刑法分則僅規定選處、單處或者並處罰金,不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總則確定的原則即根據犯罪情節自由裁量罰金的具體數額。

  2、限額罰金制。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裁量罰金。例如刑法第170條規定,犯偽造貨幣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下罰金。類似規定在刑法分則中為數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百分比決定罰金的數額。例如,根據刑法第158條的規定,對虛報註冊資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額1%以上5%以下罰金。

  4、倍數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倍數決定罰金的數額。例如,刑法第202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根據這一規定,罰金數額取決於犯罪數額,犯罪數額越大,罰金數額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罰金制。即同時以犯罪金額的比例和倍數決定罰金的數額。例如,根據刑法第141條的規定,對生產、銷售假藥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這類罰金數額的條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節所規定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中。

  罰金的繳納

  根據刑法第53條的規定,罰金的繳納分為五種情況:

  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並不困難的情況,罪犯應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

  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這樣在時間上有一定伸縮餘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為零,有利於罰金刑的執行。

  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其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壓、凍結等。

  4、隨時追繳。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如果罪犯遭受不能抗拒的災禍,如地震、水災、火災、車禍、家庭成員死亡等,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罰金。

  酒駕和醉駕新規定

  醉駕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並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

  1.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並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2000 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