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中可不可以主動移倉
期貨交易中是否可以主動移倉?主動移倉會有怎樣的後果?下面小編來告訴大家。
在期貨市場上,原則上不允許客戶主動的將一家期貨公司處的倉位轉移到另外一個期貨公司。
移倉的含義
移倉:以當前持倉合約的相同持倉方向和相同持倉量對所要移至的合約進行開倉,實現倉位的轉移。
期貨市場禁止客戶自由轉託管的原因與交易所和期貨公司風險控制一定的關係。
我國商品期貨市場不允許客戶主動申請轉託管,但商品期貨的經紀會員因故不能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或發生合併、分立、破產時,由經紀會員和客戶提出申請,經交易所批准,可進行客戶移倉。
一般情況下,期貨公司除了建立起一套大同小異的風險管理和控制制度外,也都會根據自己的實力,例如註冊資本、市場佔有率、股東背景和實力、盈利狀況,制定適合自己發展的風險評估制度。
如香港期貨市場,各家期貨公司除了總持倉受到交易所規則的限制外,期貨公司還要對客戶進行風險評估和管理,即判斷客戶的風險承受力和信用水平,並根據評定的風險等級和信用等級給予不同的持倉比例或融資比例。而不同的期貨公司對客戶的風險評估是存在一定差別的,因此,同一客戶在不同的期貨公司得到的風險評估水平可能存在較大差異。
如果允許客戶自由地將其在一家期貨公司的持倉轉移到另一家期貨公司,不僅有可能導致接收移倉的期貨公司持倉總量超限,而且如果客戶的持倉比例超出該期貨公司對客戶的風險評估等級所對應的持倉水平,也很難強迫客戶主動減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