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法律知識手抄報
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你知道法制手抄報該怎麼做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高中法律故事
故事一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著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說,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裡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裡。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裡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裡。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裡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週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
故事二
一天晚上,原勵德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凶手竟是一個未滿14週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鄉同窗。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雲橋鎮人***與劉小樂***男,***7月生,上雲橋鎮人***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著陳志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
圖一
圖二
圖三
高中法律知識
1、青少年如何培養自己的法律意識?
從身邊的小事和細節就培養起保護自己的法律意識,可以通過網路、書籍、電視、課堂學習法律法規的理論知識,在生活中和城市的各個角落都加以實踐,不斷樹立起保護自己的法律意識。 從點滴細節學起,充分發揮青少年的好奇、好動、求知的特性。
2、有禁止青少年吸菸的法律法規嗎?
我國目前只有對監護人和學校監督青少年吸菸的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菸、酗酒。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
3、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主觀原因:尚未形成正確的世界觀,沒有分辨真假對錯的意識。
客觀原因:
***1***社會風氣的不良影響。
***2***外來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蝕。
***3***就業不足,使無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時間去違法犯罪。
***4***家庭、學校、社會的因素。
4、青少年犯罪行為有哪些?
從犯罪性質看,盜竊犯罪最為突出。其次是搶奪、搶劫、尋釁滋事等犯罪人數眾多;再有者,就是模仿電影電視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 英雄”,不故後果揮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罪行。
5、青少年應該如何加強自我防範、遠離犯罪?
***1***學習掌握法律知識,熟悉法律條款。
***2***提高鑑別是非的能力,弘揚傳統美德。
***3***培養健康工作、生活、學習習慣,遠離黃賭毒。
***4***遵守法律法規,帶頭宣傳法律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