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外匯管理
外匯管理亦稱為外匯管制,是指對外匯的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結算、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所實施的一種限制性的政策措施。
目前,我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外匯管制,即對經常專案的外匯交易不實行或基本不實行外匯管制,但對資本專案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
我國外匯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在經常專案下可兌換的基上,創造條件,逐步放開,推進資本專案下可兌換,從而實施人民幣的完全可兌換。
經常專案可兌換:
指對屬於經常專案下的各類交易,包括進出貨物、支付運輸費、保險費、勞務服務、出境旅遊、投資利潤、借債利息、股息、紅利等,在向銀行購匯或從外匯帳戶上支付時不受限制。
1997年,國務院通過立法形式,明確了我國實行人民幣經常專案可兌換,其中增加規定,國家對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
中央銀行
負責發行本國貨幣,制貨幣供給額,持有及排程外匯儲備,維持本國貨幣之對內及對外的價值,在浮動匯率制度下,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經常被迫買進或賣出外匯來干預外匯市場,以維持市場秩序。譬如: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加拿大與義大利所組成的七大工業組織***G7***,經常舉行高峰會議,對於主要貨幣之匯率設有協議,限定匯率波動之幅度。由於G7經常聯合干預,使匯價穩定;央行有時也會為了調節貨幣標準,或政策上的需要,在公開市場上進行干預,干預行動基本上是和市場大眾持不同的立場,通常沒有特殊的因素,中央銀行是不會主動出面干預的。通常央行干預匯市只能收到暫時的效果,使匯率變化速度不致上升或下跌太快,但卻無法改變長期基本的走勢。
銀行
在任何一個地方,不管該地是否是一個外匯兌換的主要市場,一般的小量現鈔買賣,支票兌現都差不多全由銀行壟斷,銀行外匯部門的主要業務就是將商業交易與財務交易的客戶資產與負債從一種貨幣轉換為另一種貨幣,這種轉換可以即期交易***SPOT***,或遠期交易***FORWARD***方式辦理,由於從事外匯交易的銀行為數眾多,所以外匯買賣這亦日漸普及。
外匯經紀
外匯與股票市場一樣,任何活躍的市場都有不少的經紀商,在美國稱為***Exchange Dealer***的角色,僅以收取佣金為目的,為客戶代洽外匯買賣的匯兌商定,在買主與賣主之間,拉攏搓合,透過外匯經紀人的接洽,直接或間接買賣。外匯經紀商及經紀人,本身並不承擔外匯交易的盈虧風險,其從事中介工作的代價為佣金收入***Broker Fee or Commission***,外匯經紀人因熟悉市場外匯供需情形、訊息及圖表的分析,以及匯率變化漲跌及買賣程式,故投資人樂於採用。
基金
此類機構性質上基本與經紀商大同小異,所不同的是[它]經常自行買賣,亦可隨本身的意願,對客戶的交易作選擇性的盈虧風險承擔,而銀行及經紀商也經常是它的交易物件。
外匯供需
由於貿易的往來,進出口商在商品輸出或輸入後貨款的結算,以及運輸、保險、旅行、留學、國外公債、證券、基金的買賣、利息支付等而產生的外匯供給者與需求者。
外匯投資
所謂外匯投資者,為預測匯率的漲跌,以現匯***SPOT***、遠匯***FORWARD***或者期貨外匯***FUTUERS***的交易途徑,以少數的保證金從事大額外匯買賣交易,行情看漲時,先買入,後賣出,看跌時,先賣出後補回來沖銷,用極小的波動賺取中間的差價,獲取厚利,所以外匯投資者也經常是主要外匯的供給及需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