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隱患會議紀要
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下文小編為大家收集了關於最新的,僅供參考!
一
3月14日,縣安辦副主任、安監局副局長在縣安監局會議室主持召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隱患整治專題會議。現將會議研究確定事項紀要如下。
會議通報了近期縣安監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發改局、鄉人民政府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產現場進行綜合檢查的情況:該公司屬我縣招商引資企業,2012年6月開始建設,2014年1月投產經營***生產頁岩磚***,截止目前,該廠無《採礦許可證》、廠區無任何臨邊防護措施,且在採料開挖過程中造成燃氣公司輸往的長線管道裸露在外***裸露管道長約20米***、安全距離不夠***廠房距離裸露管道約50米***的重大安全隱患。
會議認為:
***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屬縣招商引資企業,縣級相關部門應該加大政策支援力度,維護其合法經營行為。
***二***該公司無臨時用地手續、無《採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無安全管理制度、生產場地危險地段無臨邊防護設施、絕大部分特種作業人員無證操作、未按操作規程開採頁岩、未進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
***三***燃氣公司2001年鋪設至縣城天然氣長輸管道有100餘米位於廠區,該公司在施工作業中導致20米輸氣管道裸露在外,天然氣長輸管道距廠區40餘米的安全距離不夠,屬重大安全隱患,為深刻吸取青島“11.22”燃氣洩漏爆炸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應立即治理,防範類似事故發生。
會議決定:
***一***落實企業安全隱患治理主體責任。一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必須立即停產,制定科學有效的安全治理方案,報縣國土資源局、縣發改局、縣安監局、鄉人民政府同意後立即進行整治,在隱患治理結束後,必須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方能復產;二是燃氣公司要主動積極協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廠區內天然氣長輸管道重大隱患治理方案;三是兩企業均要成立專班、落實專人,共同治理
***二***明確監管職責,督促企業全面整改到位。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辦理《採礦許可證》,擅自生產經營屬非法行為。按照安全生產“打非治違”相關規定,縣國土資源局要迅速函告供電公司停止該企業生產用電,督促全面整治隱患,完善相關證照;按照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規定,縣發改局要牽頭組織燃氣公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制定治理廠區天然氣長輸管道重大隱患具體實施方案和相關協調工作,縣國土資源局配合、鄉人民政府參與;縣安監局要對縣國土資源局、縣發改局、鄉人民政府督促兩個企業隱患治理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按照安全生產“轄區負責制”要求,鄉人民政府、邵家河村委要制定應急預案,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搞好日常安全監管,做實穩控工作,並督促企業採取有效措施,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同時主動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企業的安全監管,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會議要求:
***一***各參會單位和人員要進一步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高度重視隱患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主動向單位主要領導做好彙報,務必安排專人抓落實。企業的發展要合法經營,決不能以犧牲人民群眾生命為代價。
***二***各部門、單位必須統一思想、協作配合,督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燃氣公司限期將隱患治理到位,務求工作實效。
***三***對工作推諉扯皮,不落實或不負責任引發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二
一、高度重視渡口渡運安全生產工作。淮上渡口位於我市淮河主航道,運輸任務繁重,極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2016年9月8日,省安全生產第四巡查組巡查我市安全生產工作時,發現淮上渡口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對此,各級各相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增強政治敏感性,保持高度警醒,加強組織領導,抓緊落實責任,加大隱患整改力度,確保渡口渡運安全。
二、落實整改責任。全面梳理淮上渡口存在的安全隱患,按照《內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規定》等,潘集區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職責,交通、海事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監管,督促、指導淮上渡口經營單位加強渡運安全管理,全面整改安全隱患,做到整治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執行到位***具體整改責任清單見附件***。
三、加快隱患整治進度。潘集區政府、市交通局、市海事局等單位要加強協調溝通,加大渡口安全管理工作,採取有力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按期消除安全隱患。四、強化應急救援值守。潘集區政府、市交通局、市海事局要督促淮上渡口經營單位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乘客安全防範意識,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開展演練。海事部門要加強與水上公安、水利部門溝通協調,統籌資源,形成合力,做好淮上渡口應急救援保障工作。潘集區政府要督促高皇鎮政府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到崗帶班制度、強化應急值班備勤,做好各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
參會人員名單:市安監局李寶雲、邱傳喜、嚴中山、馬俊楓,市交通局傅政文、吳守東,市海事局張道學、吳俊,市水利局陳志平、孫方全,潘集區政府胡德春、李瑞威、黃玉礦,高皇鎮政府祁玉德。
三
一、房屋安全隱患問題
根據蕪市建函[2016]211號檔案要求,總務處在暑期將南、北校區和中校區所有已建成建築物的房屋安全情況進行了摸底排查,並按一樓一表登記造冊。在排查過程中,發現北校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樓宇3幢,中校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平房3幢。經向學校行政辦公會議報告並同意後,按檔案要求在7月21日前上報至市住建委。8月初,市住建委組織專家對我校房屋安全情況進行了實地檢視,著重查我校申報的北校區及中校區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
8月25日,市住建委針對北校區檢查情況下發了《房屋安全隱患通知書》***編號:2016▁01▁PC***,針對中校區檢查情況下發了《蕪湖市2016年高校建築安全排查危房鑑定報告》***編號:2016年01號PC***。
1、關於“房屋安全隱患通知書”***編號:2016▁01▁PC***所列原齊落山小學安全問題。
該樓已於2015年9月份完成結構安全鑑定,鑑定等級為C級,經校行政辦公會議研究,要求總務處按鑑定意見進行加固整改。現該房屋安全加固設計已基本完成,即將開始進行工程量清單編制和專案招標環節。會議要求總務處加快專案進度,儘快實施整改,消除隱患。
2、在原齊落山小學房屋加固整改專案施工前,由總務處北校區負責人張建華同志負責落實該樓內人員的安置工作,並設定必要的警戒標識,嚴禁人員靠近,並提醒過往人員注意安全。
3、關於“房屋安全隱患通知書”***編號:2016▁01▁PC***所列12#教工宿舍樓問題。
在2013年接到該樓部分教工住戶多次反映情況後,總務處高度重視,也多次向學校主要領導報告,並在2016年3月9日校行政辦公會上提出三種解決方案,具體為:一、建議將該樓與老校醫院一起進行危房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確定是否能繼續居住使用,若能繼續使用,再確定下一步維修方案。二、建議將該樓瓦屋面進行徹底大修,以消除住戶安全隱患,基建科已制訂維修方案和經費預算。三、建議將該樓列入政府2017年棚戶區改造計劃,專題向鳩江區政府報告,按照棚戶區改造中央財政將給予1.8萬元/戶補助,其餘按照5000元/平方米標準進行拆遷補償,該補償款由學校自籌,由鳩江區政府具體實施。
今年6月底,因持續暴雨,導致該樓屋面滲漏更加嚴重,住戶又向學校反映此問題。接到住戶的電話反映後,按照分管領導殷院長要求,總務處吳守法、尤凱、張建華、張春、尹必亮及物業公司經理張建忠等多次來到現場實地檢視,同時將該樓住戶馮勇、汪維蓮請到現場一併檢視。經實地檢視及瞭解情況後,總務處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同時形成了書面緊急報告,提出了維修建議,經2016年7月13日校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如下:在先對12號教工宿舍進行危房鑑定,依據鑑定結果採取兩種方案解決該樓問題:一、如鑑定結果為C級,則儘快安排維修加固,維修加固費用由兩部分組成,其中學校解決50%,12號樓住戶承擔50%***費用每戶平攤***,住戶均攤費用由該樓選出的住戶代表自行收取,待費用收齊後,學校將組織實施。二、如鑑定結果為D級,則將12號樓列入政府2017年棚戶區改造計劃,專題向鳩江區政府報告,按照棚戶區改造有關政策實施。***見院辦抄[2016]14號抄告單***
4、根據“蕪湖市2016年高校建築安全排查危房鑑定報告”***編號:2016年01號PC***,由院辦根據校領導批示,交中校區閱處。經本次會議研究決定,要求中校區嚴格按照報告的處理建議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上報學校。
二、關於學校電梯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問題
1、9月22日上午,因突發供電公司外線故障,南校區崇德樓***L型2#樓***電梯出現困人故障。
自L樓交付使用起,總務處基建科針對L樓電梯情況,多次徵集意見,並向市重點局進行反饋***檔案號:蕪職院函[2015]9號***,但未得到正面迴應。會議研究決定:要求總務處基建科立即再次向市重點局緊急致函,通報自電梯使用以來存在的不明原因困人、掉落等重大安全隱患,要求市重點局立即召集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各方及人員進行鑑定,並根據鑑定結論進行整改,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我校廣大師生人身安全。
2、北校區科技樓電梯問題。會議研究決定:要求北校區總務處負責人張建華同志嚴格按照“院辦抄[2016]17號抄告單”的要求落實整改,以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三、北校區空壓機氣罐重大安全隱患問題
為落實2016年6月6日現場辦公會議紀要***檔案號:學校後勤現場辦公會議紀要***3******,鑑於北校區工業實訓中心東側室外所安裝的空壓機氣罐已超過其使用年限,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求相關部門及二級學院立即進行處理,儘快落實整改,以早日消除安全隱患。
四、北校區禮堂消防安全通道問題
為落實行政辦公會議紀要關於北校區禮堂安全通道消防隱患問題,加快推進大學生活動中心的改造出新工程進度,經會議研究,要求北校區總務處負責人張建華同志嚴格按照“院辦抄[2016]17號”抄告單的要求,抓緊督促佔用單位恢復消防通道,以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參加會議人員:副校長殷立明、總務處吳守法、尤凱、張建華、尹必亮、王健。
***王健記錄、整理***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