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安全知識教育
鐵路是人類發明的首項公共交通工具,而鐵路的安全知識你又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
一、行人不能在鐵路上行走、坐臥。因為火車具有速度快、聲音小、慣性大、不易停下等特點,在鐵路上行走坐臥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給個人和家庭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二、因為電氣化鐵路電壓極高,所以嚴禁攀爬鐵路旁的高壓電杆,不用彈弓等擊打高壓線,不用棍棒或繩索等連線、碰掛接觸網導線,避免因高壓電觸電造成傷亡。
三、愛護列車和鐵路裝置,不在鐵路道心和鋼軌上放置雜物,不擊打列車和擊打鐵路訊號燈等裝置。
四、不爬乘貨物列車或到鐵路站場股道內玩耍,以免發生以外事故。
五、積極行動起來,為保護鐵路運輸物資、保護國家財產做出貢獻,積極揭發、舉報偷盜鐵路運輸物資,拆卸鐵路器材等破壞鐵路的壞人壞事,配合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六、車輛、行人通過鐵路道口要停車瞭望。確認無來車後方可通行,嚴禁翻越道口欄杆,嚴禁強行穿越道口,人行過道禁止機動車通行。
七、家長要加強對學生、兒童的安全教育,教育他們不要在鐵路上玩耍、置放障礙物***擺放石子、壓小刀等***,不要沿鋼軌、枕木或道心行走,不要在停留的列車下乘涼、睡覺。
二:
1、旅客應當接受並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不得違法攜帶、夾帶匕首、***及其他管制刀具,或者違法攜帶、隨身託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品、違禁物品。旅客進站乘車、出站應當接受鐵路工作人員的引導。
2、鐵路運輸託運人託運貨物、行李、包裹時不得有下列行為:⑴匿報、謊報貨物品名、性質;⑵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或者在危險貨物中夾帶禁止配裝的貨物;⑶匿報、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⑷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行為。
3、旅客或託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檢查時:在車站,安檢人員可以拒絕其進站或運輸;在列車上,則由列車工作人員通知乘警依法進行檢查。因拒絕檢查而影響運輸的,由旅客或託運人負責。對懷疑為危險物品,但受客觀條件限制又無法認定其性質的,旅客或託運人又不能提供該物品性質和可以經旅客列車運輸的檢測證明時,鐵路可以不予運輸。
4、站車查出危險品時,按下列規定處理:⑴在車站發現超過旅客限量攜帶規定的少量有危險性質的生活用品,可以由旅客選擇交由送站親友帶回或放棄該物品;⑵旅客拒絕按本條前款規定處置危險物品或站車發現屬於嚴禁攜帶和託運的危險品、違禁物品時,應將物品及旅客、託運人交公安部門處理;⑶列車檢查發現的鞭炮、拉炮、摔炮、發令紙類的危險品應立即水浸銷燬。
5、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其喪失危害力並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6、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站內、列車內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的人,站、車均可拒絕其上車或責令其下車;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未使用至到站的票價不予退還,並在票背面做相應的記載,運輸合同即行終止。
7、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8、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⑴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⑵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⑶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⑷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9、限量攜帶下列物品:⑴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⑵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髮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⑶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獵人憑法規規定的***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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