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炭排毒的真相

  竹炭是竹子炭化的產物,具有較好的吸附效能。有人說,竹炭可以吸附人體內有害物質,淨化血液中的毒素,還有助於人體消化排洩,清潔腸道,排毒養顏之功效。基於這種理念,一大批“竹炭食品”走向市場,比如竹炭花生、竹炭麵包、竹炭蛋糕、竹炭月餅等等。那麼真相是什麼?

  竹炭排毒只是臆想

  既然活性炭在消化道內能夠吸附毒藥,那麼作為“原生態的活性炭”,竹炭是不是廠家宣傳的那樣,能夠“吸附體內有害物質”“淨化血液毒素”“清腸排毒”呢?

  首先說,“排毒”本身就是一個營銷忽悠概念。人體有自己的代謝系統,產生的有害代謝產物通過正常的代謝系統排出。

  其次,不管是活性炭還是竹炭,都不能被人體吸收,到不了血液,更到不了全身組織。而“人體內的有害物質”,就算有,也是在細胞代謝中產生。它們在體內的活動軌跡是從細胞進入血液,再到達腎臟,要麼經腎過濾從尿中排出,要麼隨著血液迴流也就是說,它們沒有什麼機會再回到消化道中,而活性炭必須要與被吸附物直接接觸才能起作用。

  所以,對於“體內的有害物質”或者“血液毒素”——即使真的象商人們宣傳的那樣存在——活性炭也只能在消化道中打打醬油,竹炭穿腸過,“毒素”還是體內留。

  那麼,如果是食物中本來的有害物質,竹炭是不是能夠清除呢?理論上是可以,但想想***搶救中一用就是幾十克,吸附效果也還有限,加入食物中的那點竹炭或者活性炭能有多大機會與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質”充分接觸,實在是希望渺茫。

  真相:竹炭的吸附能力不如活性炭

  竹炭就是用竹子燒出來的炭。用竹子或者樹木燒炭有悠久的歷史,白居易的賣炭翁就是在山中伐木燒炭。與木頭相比,竹炭的化學成分沒有大的不同。不管是竹炭還是木炭,都是炭的一種同素異形體——無定形炭。它們有很多微孔,從而大大增加了表面積。每克物質所擁有的表面積被稱為比表面積,竹炭的比表面積一般在每克150-500平方米的範圍。

  因為這些微孔結構和巨大的表面積,竹炭有良好的吸附效能,在淨水、淨化空氣、除臭等方面大有用武之地。炭的吸附能力跟比表面積密切相關。雖然每克150-500平方米的比表面積不小,但跟活性炭比起來還是差了許多。活性炭是炭經過進一步“活化”處理產物,竹炭也可以作為原料。經過活化,比表面積可以增加到每克1000-2000平方米甚至更高。不過,“活化”需要特殊的裝置和工藝流程,不像竹炭那樣賣炭翁都可以生產。

  “竹炭食品”違反國標

  一種成分進入進入食物中,有三種情況。一是作為食品原料,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成分。竹炭顯然不符合。而是作為食品新增劑,改善食品的感官、口味或者穩定性的效能。食品新增劑必須經過監管部門審批,列進了國家標準裡的才可以使用。竹炭不在中國的食品新增劑名單中,所以也不符合。三是作為食品加工助劑,在加工過程中使用,但在成品中需要儘量去除。對於實在不能完全去除的,應該實現殘留量儘可能低,而且在最終產品中不能具有任何功能。

  活性炭可以作為助劑使用,但它必須是食品級原料,並且符合上述第三種情況的要求。而竹炭沒有被批准作為助劑使用,也就沒有“食品級”的質量標準。而且,它的加入不是為了幫助任何加工,最後也沒有去除,還在終產品中宣稱具有各種功能。顯然,它並不符合這一種情況。

  所以,“竹炭食品”,其實是使用了國家不允許的材料加工的食品。

  結論:

  竹炭是竹子炭化的產物,具有較好的吸附效能。在與吸附效能密切相關的比表面積這一指標上,它不如活性炭。雖然與活性炭相比,它因為微孔結構的不同可能有不同的吸附特性,但“吸附體內有害物質,淨化血液毒素”“幫助消化、清潔腸道、排毒養顏”都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臆想。按照目前的國家標準,它既不能作為食品原料,也不能作為食品新增劑。食品級的活性炭可以用於食品加工過程中作為助劑,但是應該在終產品中除去,且不得具有任何功能,竹炭也不可作為食品助劑。所以,“竹炭食品”是使用了我國食品法規中不允許的物質加工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