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範本

  為加強學校資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學校資產管理模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築物、交通工具、通用裝置、專用裝置、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一***、採購制度

  1、採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並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採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專案,必須按規定的程式辦理,手續完備後方能採購。

  ***二***、驗收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並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教育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儘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佈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餘,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9、賠償辦法由裝置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4、報廢物品處理後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准後,進行調賬,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篇二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1、財產保管員應按財產分類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按現行管理辦法分橫向賬和縱向賬***按使用部門***個人***建立的分賬及總賬,稱為橫向賬;以設各類別和使用情況所建立的卡片賬,稱為縱向賬,兩賬的建立便於規範管理。

  2、校內全部國有資產不得擅自借給個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准辦理借用手續,並要求按期歸還。

  3、學校貴重物品應設專人專庫***或專櫃***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證物品安全無恙。

  4、定期清查盤點。總保管員與分保管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清查核資,對清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主管領導,按規定辦理入賬消賬手續。每月末應與財務會計人員核對各大類固定資產的金額,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校內裝置一般不得擅自移動,必須移動時分保管員或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總保管員,辦理裝置移動手續並及時調賬。使全校裝置做到有序流動。

  6、由個人使用並保管的財產,使用人到總保管員處領取並登記上賬,便於以後的清點與查詢。教職工調離或退休時,校務辦公室通知校財產保管員為其辦理財產清賬手續。

  8、保管員在工作變動前由新、老分保管員和總保管員共同清點財產,並做交接手續。做到人員變動賬物清楚。

  固定資產定期清查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主管財務領導、固定資產管理員、主管會計參加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2、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每年必須定期組織實施,並至少進行一次,一般於每年年底進行。

  3、學校各部門有義務按清查領導小組的統一佈置,對本部門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資產予以登記造冊,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4、對於不能確定具體責任人的固定資產,由領導小組指派專人進行登記造冊。

  5、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密切配合,不漏項、不留死角。

  6、領導工作小組要根據各部門財產登記表進行逐一核查,確認無誤後核查人簽字,並檢查有無疏漏。

  7、由固定資產管理員對資料進行彙總和整理,並逐一與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對。

  8、清查出應當報廢或更新的固定資產由領導工作小組統一研究處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稽核批准後,核減固定資產原值,對於閒置或不適用的固定資產報上級部門裝置管理機構統一進行處置,並作相關會計處理。

  9、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請示有關領導批准後進行必要的會計處理。

  10、根據有關手續及憑證,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固定資產總賬。

  11、根據調整後的固定資產明細賬,調整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的資料,將資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並做好資料備份工作。

  12、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及時進行總結,查詢問題,提供經驗。

  固定資產報廢、核銷、轉移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的核銷、轉移,是指學校佔有的固定資產產權或使用權的轉移和核銷,包括固定資產的調撥、變賣、報廢。

  處置的範圍包括:

  ***1***閒置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2***報廢無法使用的固定資產;

  ***3***盤虧、呆帳、丟失等非正常損壞的固定資產;

  ***4***因技術、經濟因素、繼續使用不合理並經過科學論證,確需淘汰的固定資產;

  ***5***因單位撤銷、分立、合併等原因發生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固定資產;

  ***6***根據國家政策規定需處置的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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