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積金如何提取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那麼南京公積金要如何提取呢?讓小編來告訴你吧!
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南京公積金提取辦理注意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影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檔案、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登出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