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公積金如何提取公積金
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法律嚴格規定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的義務。但是寧波的公積金要如何提取呢?讓小編來告訴你吧!
一、寧波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五條 職工發生住房消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一***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翻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於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第六條 職工喪失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利隨本清作銷戶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三***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滿 5 年 , 或滿 2 年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持有總工會核發的《特困職工證》或民政部門核發的《寧波市較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寧波市城區社會扶助證》,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的;
***五***工作調動並戶口遷出寧波市,或者出國、出境定居的;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寧波市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離開寧波市的。
二、寧波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2十八 住房公積金提取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二***單位經稽核並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三***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身份證以及有關證件資料原件***並提供影印件一份***,到寧波公積金管理核心辦理提取手續;
***四***寧波公積金管理核心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按照本辦法進行稽核,符合規定的受理申請當日辦結,並開具現金存單或轉帳支票;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覆申請人;
***五***職工持現金存單或轉帳支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提取現金或辦理還貸轉帳手續。
第2十九條 除節假日外,提取業務全月辦理,銷戶提取在單位為該職工辦理好封存手續後方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