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癌是怎麼形成的

  骨癌,是指骨骼系統與其他器官一樣會罹患來自任何組織成份腫瘤或來自其他器官的轉移性病變。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骨癌的相關知識。

  

  骨骼是人體的支架,產生人類牽扯行動之重要組織。雖然骨頭佔了身體重要部份,每張X光片上幾乎都可見到骨頭,但很少骨癌會在無意中發現。

  骨瘤可分良性骨瘤、低度惡性骨瘤與高度惡性骨瘤三種。良性骨瘤是不會對人體發生致命的,惡性骨瘤它的組織有不正常癌細胞會對人體致命,並轉移到其他組織器官,良性骨瘤有時會轉變為惡性骨癌。


  骨骼系統與其他器官一樣會罹患來自任何組織成份的腫瘤或來自其他器官的轉移性病變。侵犯骨骼的腫瘤,可發生於骨細胞、骨骼的造血成份,軟骨以及纖維性或滑膜成份。其他的腫瘤可來自骨骼的肌肉神經、血管與脂肪組織等。

  發病原因可能與骨骼過度生長、慢性炎症刺激、遺傳因素、特殊病毒的感染,骨內血液迴流不順暢及放射線照射等因素有關。

  病人之年齡、性別與發生部位,對骨瘤之良性與惡性之鑑別診斷很有幫忙。骨癌易發生在12~20歲左右的年輕人,以原發性骨瘤為常見,次為50~60歲者,則以轉移性骨癌及多發性骨髓瘤轉移較多。

  骨癌的併發症

  1、容易被忽視的關節腫脹、背痛等。

  通常情況下,除了骨折以外,其他骨癌的症狀都是容易被人們所忽視的。早期骨癌的症狀為關節疼痛或腫脹,經常在夜間疼痛感加強且不一定與活動有關;疼痛可以是持續鈍痛或只在受壓時感到疼痛。骨癌患者會發生病理性骨折或變形。早期有持續且難以解釋的背痛。

  2、疼痛屬於常見的骨癌的症狀。

  對此一定不要輕易放過。有的只有輕微的痠痛或不適;有的是在發現腫瘤以後才回憶起過去一些輕微疼痛;有些誤認為是風溼樣痛,與治療關係不大,休息時也疼;有的疼痛劇烈,骨癌的症狀呈待續性鈍痛或刺痛,需服止痛劑。

  良性腫瘤疼痛輕,發展慢。惡性腫瘤疼痛重,且為進行性,影響飲食及睡眠,休息後不能緩解,由於外界刺激減少而夜間疼痛加重,尤其是惡性骨腫瘤夜間痛,靜止痛更明顯,是與創傷及炎症疾病造成的疼痛的主要區別。

  3、全身出現不適。

  全身不適症也是常見的骨癌的症狀,這也是大家需要重視鑑別和判斷的。骨癌的症狀會出現發熱、體重下降、疲勞和活動能力下降,這種狀況有時發生於晚期骨癌,而良性骨癌通常無疼痛症狀。骨癌患者在骨的表面出現一個硬的腫塊,有痛或不痛的症狀。早期的肢體遠端會有麻木感,因壓迫神經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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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癌的治療原則

  對腫瘤切除或刮除並同時植骨均可使患者治癒。患幹脊椎者有時需減壓加放療。術後偶有復發需行二次手術。腫瘤可有區域性侵襲性,可惡變為骨肉瘤及發生肺部轉移。

  儘管有了化療,在骨肉瘤治療中,截肢手術還是一個緊急治療措施。有效的化學藥物進展,將導致長期沿用治療方法的改革,特別是截肢時間、水平和放射部位、劑量問題的改變。

  美國現在用選擇性截肢方法。在英國的文獻中約1/3病員一開始作截肢,而大部分病員,採用Cade法,就是截肢用於有生存機會的人,即在使用放射治療後***放射劑量為80Gy***6個月內無肺部轉移者。在過去的統計中,原發性和繼發性截肢生存率是類似的,有些人認為早期截肢,切除腫瘤,有區域性復發危險,使用Cade法,可避免在短期死亡前不必要的截肢,但要作出這種判斷,往往是有困難的。

  近年來關於截肢與肢體保留手術的爭論越來越多,多數認為兩者之間的2年生存率相同,故認出保留肢體的手術病人願意接受,但費用昂貴。

  骨癌治療結果與細胞型態、分化與每一種腫瘤的宿主效應等因素有關。

  如果骨癌長在四肢骨, 由於較易發現, 轉移較慢及易於治療, 治療效果應比長在軀幹骨者好。

  由於醫學的進步,病人、外科、放射科與病理科醫師等四方面之合作, 已經使惡性骨癌經治療有五年上存活率由15-20%提高到60-70%。

  對於不可解釋之骨痛, 應儘速查明可能原因, 不要忽略骨癌的的可能性。如果能早期發現, 早期治療, 因截肢而失掉手或腿並非可惜的事, 失去寶貴生命才是令人惋惜, 何況義肢與復健的科技日益發達, 義肢一樣會陪你過快樂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