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管理規定_小區物業管理辦法***2***
小區物業管理規定4
為提高物業管理人員時間觀念,加強組織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8點-11點半、下午3點-6點半,冬季上午8點半-12點、下午2點-5點半。
二、物業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三、上班後利用10分鐘時間主動清理各自辦公室的衛生。
四、工作期間不準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更不允許幹其他私活。
五、嚴格請銷假制度,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個月可請四天假,以假條為準,假滿後主動銷假,超出四天,請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資***病假例外***。
六、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時間。
七、違犯本規定依照《物業管理人員處罰辦法》執行。
環境衛生工作制度
一、環衛人員必須保持小區乾淨整潔,各個場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廢塑料袋等雜物。
二、環衛人員必須在上午8點前清掃完畢,每天一小掃,三天一大掃。
三、環衛人員必須經常保持小區潔、淨、美,並負責督促拉垃圾人員勤拉,不堆積。雨天負責清掃道路積水,雪天主動配合其他人員清掃積雪。
四、嚴格執行物業制訂的衛生保潔程式,按時完成季節性、突擊性衛生清理任務。
五、認真巡查保持環境衛生,制止破壞環境的行為。
六、認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環衛工具,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七、嚴格遵守物業制定的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犯,輕者警告,重者辭退。
門衛工作崗位制度
為了保證小區住戶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一、忠於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准,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並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裝置、共用設施裝置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於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戶什麼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戶和其他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閒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衛室聊天閒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衛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註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衛生區的環境衛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乾淨、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戶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淨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他事故,每人獎200元。
小區物業管理規定5
為建設和諧文明小區,規範小區物業管理活動,保持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業管理範圍:凡在小區居住的所有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都納入本管理範圍。
二、物業管理機構:業主大會是物業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本屆業主委員會是會設主任、副主任共2名。業主委員會主要任務是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的權益,完全自願原則,不享受小區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業小區的使用與維修。
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必須共同執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配合物業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管理工作,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區內共用部份共用設施裝置,自覺維護物業小區的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改變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愛護小區的公共環境。小區所有公共設施屬小區全體業主所共有,包括小區道路、球場、綠化、果樹、供電、供水設施、路燈、電動拉閘、管理人員辦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覺維護物業小區內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準在小區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
4.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政府有關規定,寵物外出必須由主人牽引並即時清理排在小區公共場所的寵物糞便。
5.機動車在小區內應控制時速低於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本物業小區內禁止鳴笛。機動車應該放在每個業主車庫中或者公共車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綠化帶停放。本物業小區公共車位由物業管理人員施畫。僅用於業主和訪客車輛的臨時停放。
6.業主需要進行房屋維修時,應通知物業管理人員或業主委員會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維修完工後即時清理餘泥垃圾。
四、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本小區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管理人員***保安***工資福利、公共場所電水費,維修費等等。
1.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約定每月10號前向業主委員會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委託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
2.對欠繳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應進行催繳或委託物業服務人員催繳,可採用上門催繳、電話催繳、書面催繳等多種方式,並可採用相應催繳措施。
3.欠費六個月以上或拒繳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佈欠繳情況。
4.欠費總金額過高時,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服務人員依法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五、財務管理。
本小區設收款記賬員一名。本小區財會收支情況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做到公正、公開、透明,接受小區全體業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