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註冊個體工商戶流程

  成都最新註冊個體工商戶基本流程是什麼?初次註冊個體工商戶時我們應該準備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1***需準備的材料:

  ***一***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申請書;

  ***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三***經營者身份證明;

  ***四***經營場所證明;

  ***五***《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設立申請前已經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的須提交***;

  ***六***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准檔案;

  ***七***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籤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影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係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影印件;

  ***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辦理流程:

  ***一***申請:

  1.申請人或者委託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

  2.登記機關委託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

  3.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資料交換、***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通過傳真、電子資料交換、***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對登記機關予以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內容一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二***受理:

  1.對於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受理。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記機關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登記機關應當受理。

  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登記機關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2.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除當場予以登記的外,應當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

  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登記申請,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併發給申請人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個體工商戶登記範疇的,登記機關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查和決定:

  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當場予以登記,併發給申請人准予登記通知書。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登記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並填寫申請材料核查情況報告書。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2.對於以郵寄、傳真、電子資料交換、***等方式提出申請並經登記機關受理的,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3.登記機關作出准予登記決定的,應當發給申請人准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並在10日內發給申請人營業執照。

  不予登記的,應當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登記駁回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