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份的經營模式

  股份制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利益主體,以集股經營的方式自願結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當今大多數企業的內部運營模式都具有相近的特點,不論是國營還是私企或是合資、股份企業,其趨同性說明這種結構模式有其存在的優勢,研究這種模式無疑對企業的良性發展會有很大的幫助。

  從結構上看大致可分為五個主要部分:

  行政管理層面

  銷售層面

  生產層面

  技術層面

  資金管理層面

  企業股份的經營特徵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瞭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式,手續複雜。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一個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決定於他是否繳納了股款,購買了股票,而不取決於他與其他股東的人身關係,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夠迅速、廣泛、大量地集中資金。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雖然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的資本也都劃分為股份,但是這些公司並不公開發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轉讓,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因此,狹義地講,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股份的經營相同不同點

  相同點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係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隻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鬆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式也比較複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註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