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產的業務
近年來,我國金融領域湧現出了許多新興的金融業務,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便是其中一種,各種型別的金融機構包括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在內都在積極探索新的模式和方法來拓展該項業務。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信貸資產業務是指本行與其他金融同業之間,根據協議約定相互轉讓在其經營範圍內的自主、合規發放且未到期的信貸資產的融資業務。
信貸資產的優良結構
信貸資產的優良特性是信貸資產證券化順利實現的內在要求,除此之外,還需對信貸資產進行結構性重組和信用增級以保證SPV能以較低成本從資本市場融資,這是信貸資產能否順利實現證券化的關鍵環節。
對信貸資產進行結構性重組是一項很複雜的工作。SPV應儘可能多地收集與借款合同相關的資訊,包括資料資訊、信用狀況、借款分佈、產業發展、資產型別等,對還款風險等作充分的測算,考慮各種影響現金流的可變因素及其補救措施和發行市場的承受能力及投資人的偏好,設計出合適的證券品種,降低債券發行成本。
信用增級可以分為內部信用增級和外部信用增級。對信用增級要求的強弱取決於信貸資產歷來的拖欠及虧損情況、以及證券化融資的法律及付款結構等。SPV還需比較為獲得信用增級所付出的成本與信用級別提高後所減少的融資成本的差異。信用增級的方式主要有:提供超額的信貸資產抵押;提供權利或收益擔保;建立儲備金帳戶或利差帳戶;第三方負連帶責任信用擔保;保留對信貸資產出售機構的全部或部分追索權;制定信貸資產的回購和替換條款;由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採取利率互換或貨幣互換等風險防範措施。
從總體上說,第三方擔保是一種最基本的信用增級方式。在信貸資產證券化開展的初期,可設立國有獨資的擔保機構為資產支援債券提供擔保。當市場信用制度逐漸建立並完善後,企業擔保或民間擔保也可以佔有一定份額。
信貸資產經過信用增級後,還需接受信用評級機構對擬發行的資產支援債券進行信用評級。信用評級應貫穿於債券的存續期間,以方便投資人對債券風險作出判斷,SPV也可根據評信結果要求銀行執行回購或替代條款。第三、信貸資產的證券化處理及其管理SPV對所購買的信貸資產進行結構性重組和信用增級後,可以此作為標的資產向主管部門提出發行資產支援債券的申請,同時應辦理信貸資產的抵***質***押手續。委託一家信譽良好的信託投資公司作為資產支援債券的受託管理人。
受託管理人履行下列職責:代表資產支援債券持有人利益;接受信貸資產抵***質***押,代理資產支援債券持有人行使抵押權;接受SPV委託,對信貸資產及其收益進行監督管理,宣佈違約事件;監督擔保人、管理擔保品及其收益;定期向資產支援債券投資人支付收益;資產支援債券到期不能償付時,代表債券投資人向資產證券化經營公司及其擔保人追償。
資產支援債券受託管理人和信貸資產售後服務機構的職能是不同的。在具體操作上,銀行、SPV、服務機構、受託管理人應簽署四方協議,同時兩兩之間應簽署雙邊協議,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服務機構對SPV和受託管理人負責,受託管理人對資產支援債券投資人負責。
信貸資產的轉讓
信貸資產轉讓是指金融機構***如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等***之間,根據協議約定轉讓在其經營範圍內的、自主、合規發放尚未到期信貸資產的融資業務,其中,金融機構將其持有的信貸資產出售給其他金融機構並一次融入資金被稱為信貸資產出讓業務;金融機構受讓其他金融機構出售的信貸資產並融出資金被稱為信貸資產受讓業務。
功能及優勢:
***1***可以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整體力量,實現優勢互補,達到改善信貸資產結構、合理規避資產負債監管指標、提高信貸資產流動性和經營效益最大化等目的;
***2***可以豐富客戶資源,分散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