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怎麼入賬
融資租賃對支援實體經濟發展,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和產品技術升級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希望對你有用。
融資租人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企業,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裝置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當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人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裝置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具體內容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的法律法規
我國法律對融資租賃的解釋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裝置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采用這種方式法。
融資租賃的發展歷程
起源
現代融資租賃產生於二戰之後的美國。二戰以後,美國工業化生產出現過剩,生產廠商為了推銷自己生產的裝置,開始為使用者提供金融服務,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賒銷等方式銷售自己的裝置。由於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轉移,資金回收的風險比較大。於是有人開始借用傳統租賃的做法,將銷售的物件所有權保留在銷售方,購買人只享有使用權,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資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後,才將所有權以象徵性的價格轉移給購買人。這種方式被稱為“融資租賃”,1952年美國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資租賃公司——美國租賃公司***現更名為美國國際租賃公司***,開創了現代租賃的先河。
在中國的歷史
中國的現代租賃業開始於20世紀80年代的改革開放,為了解決資金不足和從國外引進先進技術、裝置和管理的需求,在榮毅仁先生的倡導下,作為增加引進外資的渠道,從日本引進了融資租賃的概念,以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為主要股東,成立了中外合資的東方租賃有限公司和以國內金融機構為主體的中國租賃有限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用這種方法從國外引進先進的生產裝置,管理、技術,改善產品質量,提高中國的出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