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軍人自主創業國家優惠政策

  傷殘軍人做創業也是有一系列的創業優惠政策可以享受的,軍人自主創業又有哪些優惠政策呢?小編為你帶來了“傷殘軍人創業政策”的相關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傷殘軍人個稅以及自主創業稅收減免政策

  一:殘疾軍人如何享受 個人所得稅優惠事項相關規定:

  ***一***減徵範圍限於勞動所,具體所得專案為:工薪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二***1、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減徵幅度分為三個等級:全年應納所得稅額不超過2000元的,減徵比例為100%;超過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減徵比例為50%;超過10000元的部分,減徵比例為0;2、六級以上***含六級***的轉業、復員、退伍的傷殘軍人,其個人所得稅減徵幅度與孤老人員、烈屬相同。六級以下***不含六級***的轉業、復員、退伍的傷殘軍人,其個人所得稅減徵幅度按孤老人員、烈屬的50%計算。

  鑑於以上規定,工資薪金所得屬於勞動所得,八級殘疾軍人個人所得稅減徵幅度按孤老人員、烈屬的50%計算。享受稅收優惠可分如下步驟:***一***確定全年應納所得稅額。例如:上年月收入7500元,則年應納所得稅額為【***7500-3500****0.1-105】*12=3540元。***二***確定減徵幅度。2000元部分可減徵100%的50%即1000元,1540元部分可以減徵50%的50%即385元,合計減徵稅款1385元。***三***辦理退稅流程。若上年實際已申報繳納了3540元個人所得稅稅款,則可攜帶身份證明,繳稅證明,到納稅服務局申請辦理2155元退稅。

  以上規定為某省規定,全國各省市規定減免標準和幅度不盡相同,詳情請諮詢當地民政局或者稅務部門!你可以拿著你的傷殘證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手續,然後到單位勞資部門存檔,會計就不會再多扣你個稅了

  相關政策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殘疾人所得徵免個人所得稅範圍的批覆》***國稅函[1999]32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五條第一款及其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減徵個人所得稅的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僅限於勞動所得,具體所得專案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稅法第二條所列的其他各項所得,不屬減徵照顧的範圍

  二:傷殘軍人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殘疾軍人享受社會殘疾人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持有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退役軍人 ,除享受國家給予的特殊待遇外,同時也應享受當地社會殘疾人的相應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8號《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十七條 國家對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稅收優惠,並在生產、經營、技術、資金、物資、場地使用等方面給予扶持。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確定適合殘疾人生產、經營的產品、專案,優先安排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生產或者經營,並根據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的生產特點確定某些產品由其專產。

  政府採購,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購買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的產品或者服務。

  第十九條 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1、《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件》第八條第二款: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六款: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免徵增值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一款: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

  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為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從畢業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其中,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申請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政策的憑證。

  減免政策

  施行時間: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時間,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可向所在高校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

  離校創業:***1***學生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畢業生憑畢業證直接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提出申請,縣以上人社部門在對提交申請相關情況稽核認定後,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相應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並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2***學生享受收受政策,稅收優惠政策。

  在校創業

  ***1*** 學生網上申請。註冊登入教育部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按要求在網上提交《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申請。

  ***2*** 高校網上初審。所在高校對畢業生提交的相關資訊進行稽核,通過後註明已稽核,並在網上提交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3***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複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畢業生提交的相關資訊進行復核並確認。

  ***4*** 高校發放《高校畢業自主創業證》。複核通過後,由所在高校列印併發放《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相關部門和學生本人都可隨時查詢。

  ***5*** 學生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畢業生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創業地縣以上人社部門提出《就業失業登記證》認定申請,由創業地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一併作為當年及後續年度享受稅收扶持政策的管理憑證。

  ***6*** 學生享受稅收優惠。 內容同“離校創業”。

  ***7***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發放物件。畢業年度內在校期間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其中,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體內容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的具體內容是,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咖、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